这天中午,在城区改造现场,劳累了一上午的苦力们正在工棚底下啃着粗粮填肚,一位光着膀子的大胡子壮汉正手舞足蹈地讲着不知从哪听来的段子,惹得工友们一阵哈哈大笑。
讲得口干舌燥,他抓起水壶狂吸一通,期间,他无意中瞥了一眼街的那头,发现有三个人正朝他们这边走来,他们有男有女,有大有小。
“叔叔,你要不要出去狩猎啊?我是队长。”三人当中的小女孩快步跑来笑吟吟地问道。
“小妹妹,你是打算去河边捞鱼吧,等一会啊,常叔叔叫一位哥哥陪你玩去,他捕鱼可有一手了。”大胡子老常笑着回应,他只当这是一个小姑娘的玩闹。
“叔叔,小舞不抓鱼,而是要去猎尸,现在就我们三个,再找七个人凑够一组就可以出发了。”小舞微笑地指了指身后,陈东和刘影正插着手站在外头等着。
说笑吧?大胡子老常看了眼小姑娘身后的两名墨镜男女,不像是脑子有问题的。
“我有枪哦。”小舞手一翻,一把袖珍手枪出现在手中,这是高军翻箱倒柜给她找来的,灵界猎手冰女小舞要帮他释放基地压力,他总得意思意思一下。
这小破枪顶什么用!众多苦力中有不少人曾经当过那么几天的猎尸人,如今的局面跟一年前的情形完全不同,那时一把菜刀一把铁锹一根钢管就足够拉着队伍横冲直撞,如今就算开着坦克出门,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个问题。
“小妹妹,如果你们有中海三小队那样装备,哪怕是一半,老常都敢跟你们闯一闯。”老常还是婉拒了小舞的邀请,虽然他很不喜欢这种没有激情的工地生活方式,但要让他跟着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去赴死,他还是宁愿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
“看不出来他们有啥厉害的。”小舞不屑地撇撇嘴,她自然知道中海三小队,那是仅存的三支猎尸队伍,分别取名雷霆、光芒、烈焰,这三支队伍经过长达一年的发展,如今的装备早已跟正规军不相上下,再加上他们是专业杀怪,从某些方面上比正规军还要强上许多,即使在围城最困难的前两个月里,他们依然能保证队伍齐整,可见战斗力的非凡。
老常没有和小舞在言语上认真,只当对方是在说小孩子气话而已,雷霆小队两名队长陈雷陈霆兄弟是本地人,为人慷慨仗义,听说和灵界猎手有点关系,装备是三支队伍里最好的,光芒小队是一支由外来灾民组成的队伍,他们神话般的运气是人们最为津津乐道的事情,不过运气是早期的事,后面还是要看实力,小队至今没解散也足以看出实力的不同凡响,最后一个是烈焰小队,他们也是由外来人组成,只是外得很远,据说是西欧过来的,这三支小队从最早期的换取食物枪支,到现在已经在基地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势力地盘,这样的队伍怎么能说不厉害呢。
“我们刚从兑换场那边听来一个消息,据说双头血巨人的酬劳已经由沙鹰提到阿卡步枪了。”小姑娘只当老常在斟酌考虑,于是又加了一把火。
“呃,还是算了,你们去问问其他人吧。”听到阿卡步枪,老常微微错愕了下,不过衡量了一番还是闷声拒绝了,跟着三个几乎空手的小子去冒险,怎么看都是一个不理智的举动,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工地上吃汗水粮好了,工地生活多少都磨去了他的一点锐气,那股冲动的热血已经淡化得差不多了
虽然现在的亡灵生物和丧尸已经没以前那么多,可当年威猛的正规军在经过无数次和亡灵大军的激烈碰撞后也同样所剩无几,决策层知道这样下去不会有太好的结果,于是选择缩在基地里休养生息,士兵们不想增加大唐军饷负担,纷纷转换身份加入基地的建设,老常同样如此,多方挑选后最终来到了最为艰苦的工地,一干就是一年。
小舞还想再蛊惑一番,却看见陈东微微摇了摇头,她知道再怎么说也没用了。
“东哥,怎么现在的人都不想当猎尸人了呢?”小舞不解地问道,一年前,猎尸人刚兴起的时候,满大街都是吆喝组队的声音,人人悍不畏死,就是为了在把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夺回家园,可才过了一年,局面就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除了那三支小队,就再也听到其他队伍的名字了。
“不清楚,估计是被那些行尸走肉吓怕了吧。”
老常眼中闪过一团火苗,似乎对那个墨镜男青年的说法很是愤怒,喏喏嘴想要说些什么,但看见三人已经离去,只能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常哥,那个男的好像在哪见过,挺眼熟的。”工棚里出来一人,指着陈东的背影说道。
“我也有这个感觉,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常哥,你知道顺子为什么这两天没来吗?”那人忽然换了个话题。
“对啊,两天没看到他了,怎么,病了么?”
“他那身板哪会有什么病,只是出了点家事。”
老常想了想道:“该不会又跟他那口子闹别扭吧。”
“就是这事,我看这次闹得还挺凶,他媳妇就站在院子里对着顺子大骂怂包,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当天夜里就带着俩小孩走了,昨天都没见回来。”
“这么严重?”老常皱了皱眉,王顺跟他们一样都是自愿退役兵,除了空有一身力气不会别的本事,原本靠着军队的补给还能凑合着过,但后来卸甲当起了工人,生活上很快就出了问题。
“老三,晚上下工了你去我屋里把那包精面给顺子送过去,我孤家寡人一个,没空弄那玩意。”
“好的,刚好我也打算把我老妈给的鸡蛋带一点过去。”
战友的感情永远是最深的,很快,你一点米我一点面,便给那个叫顺子的筹集了许多生活物资。
“开工吧,大伙休息也够了。”老常手一挥,众人便走出工棚,开始在骄阳底下挥洒起汗水来。
“那不是顺子么?”一位眼尖的工友看见了人群里的王顺,那是一个留着板寸头的男子,浑身古铜结实的肌肉,只是脸上的神情并不怎么好看。
“顺子,弟妹怎么说?”老常大概知道了结果。
王顺苦涩地摇摇头,艰难地从嘴里吐出俩字:“走了。”
工地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把活放了下来,那两个字犹如一块巨石般,压得所有人心头都为之一痛,王顺的家庭是第一个被生活解散的,但绝对不是最后一个,末世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世道,想苟且活下去,很难。
“常哥,兄弟们,王顺要跟大家说声对不住了,我要找一份能养活家人的活,我要把我的老婆孩子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