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的一声,王循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咦,怎么晕过去了?刚才还在论坛上键盘爱国,与一帮精英舌战正酣,国际形势刚讲完,国内形势还没讲,突然眼前一黑,虎躯一震,人就失去了知觉。难道是电脑漏电被电晕了?早就说不要买国产便宜货,心疼几个小钱,这下倒好,连命都差点赔进去了。
他抬头望了望四周,发现自己直挺挺地躺在大街上。
“谁他妈躺门口装死呢?”一名大汉跑过来抓住王循的领子将他拖到墙脚边。王循躺在他店门口,妨碍他做生意。
“大清早就见到挺尸的,真他妈晦气,要死别处死去!”大汉骂道。
王循趴在墙角,稳稳神看了看那大汉,心里咯噔一下:“这人怎么穿着古装,我不会是穿越了吧?”再看看过往行人,都是古代穿着。
在拍戏?不像,整条街看不到剧组人员。王循爬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腿脚慢慢恢复了知觉。
沿街漫无目的地瞎逛,行人看见他都纷纷躲避。王循看看自己,浑身上下衣衫褴褛,污秽不堪。一条大腿裸露出来,腿上满是泥垢。他吃惊地摸摸身后,屁股全露在外面。
“怎么会这样?”王循吓了一大跳。他找了个路人问道:“请问大哥,现在是什么朝代?”
那路人嘲笑道:“你也是快活,什么朝代也不记得了。现今是大宋天圣五年。”
“北宋还是南宋?”王循又问。他不知道天圣是谁的年号。
“什么北宋南宋的,真是个疯子。”那人懒得理他,甩手走了。
真的穿越了,现在穿越也太滥了吧,吃饭睡觉都能穿,简直穿得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别人穿越都是穿到大户人家,有的还穿得当了皇帝。自己怎么这么命苦,穿成个乞丐。
反正脸上蒙着一层黑垢,亲妈都认不出来。路人避之惟恐不及,谁会去注意一个乞丐?王循想想也释然了,走在大街上竟然毫不觉得丢脸。屁股都顾不上了,还要脸干什么。
一顶绿呢软轿停在街边,跟在轿子旁的丫鬟掀开轿帘,一名美妇低眉垂目走了出来,抬头正见到迎面而来的王循。这乞丐邋里邋遢却毫无半点落魄之相,腰杆笔直,昂首阔步,莫名带着几分喜感。她浅浅一笑,嘴角勾出一轮新月。
王循东张西望没注意眼前,猛然定睛见到一位美人朝自己笑,他当即愣住。她那双眼睛黑白分明,目光像夜空里的星星一样狡黠。美女见得多了,如此对味的美女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到。美分很多种,赤橙黄绿青蓝紫,酸甜苦辣咸,或者眼耳鼻舌身意。不管怎么分,真正对味的只有一种。众人都认可的美看多了会腻,而自己认定的美却有很多层次,每次看都异彩纷呈、各不相同,永远看不腻。王循呆呆望着,嘴巴不由自主地一张一合,心怦怦乱跳,整个人定在那里。
半晌之后,他终于吧嗒吧嗒嘴说道:“我,我饿了……”
说完这句话王循自己吓了一跳,怎么面对美女一点矜持也没有,难道是被她的美艳惊慑得说出了实话?美女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对身边丫鬟说道:“去拿点东西给他吃。”声音琳琅悦耳,像玉佩在风中轻轻撞击。
“这乞丐生得一副好身板,洗一洗倒是块好料子,不如招到我们百花楼做事吧,总比当乞丐强啊!”丫鬟调笑道。
“少贫嘴,快去。”美女嗔叱道。
她的视线从王循身上挪开,转身往屋里走。他目送她进到门庑,门首高檐下挂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百花楼”三个大字。百花楼?莫非是家风月场所?
不一会丫鬟拎着两包糕点跑出来,俏生生地递给了王循。
“多谢姑娘,刚才那位姐姐是谁?”王循问道。
“你不是本地乞丐吧,连百花楼主岑七娘都不认得?”丫鬟笑道。
“原来她就是岑七娘啊!”王循不知道岑七娘是谁,他想多攀谈几句,只好顺着她的话说。
丫鬟又将王循上下打量了一番,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哎,可惜……你以后要是饿得实在不行了就来找我吧,我给你找吃的。记住了,是饿得不行了才能来,你可别天天都来啊!”
“姑娘放心,不到剩最后一口气我绝不来麻烦姑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问我的名字干嘛?想不安好心呐?你先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王循不知报谁的名字,报本名不合适,宿主的名字他又不知道。
丫鬟见他支吾半天,以为他不好意思,便说道:“我叫小柏,柏树的柏。”说完笑着跑进屋里。
王循拿着两包糕点突然觉得饥肠辘辘,迫不及待蹲在街边狼吞虎咽起来。一包绿豆糕,一包芝麻糕,香甜可口,不一会儿吃了个精光。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糕点,比超市卖的好吃一万倍。是穿越过来太饿了,还是这糕点本就做得好?
全身上下摸了一遍,大体了解了宿主的样貌。身高中等偏上,比真身王循高了许多;容貌应该还不错,可惜没镜子,当下也看不出来。
穿越很耗神,王循此时提不起一点劲,头发昏,四肢酸软,便找了处阴凉地躺下歇息。脑袋里思绪万千,睡了半天也没睡着。现在是夏天,大宋天圣五年的夏天。这时谁当皇帝?这里是哪儿?我又是谁?
刚迷糊一阵,身上瘙痒难耐,肯定长了虱子。既来之则安之,王循决定先找个水塘好好洗个澡。
沿着长街一直往东,走了好半天,只见远处一座城楼高高耸立,出城一看,门洞上写着“汉阳”两个大字。
汉阳?武汉三镇!原来离家没多远,基本上是原地穿越。王循就是武汉人,家住武昌,难怪刚才那些人说话都听得懂,这一千年来方言也没变多少嘛。
出城几里见到一处湖泊,湖水清澈见底,岸边绿荫掩映。日头照在湖面上,水波潋滟泛得人心旷神怡。王循见到附近住户晾在屋外的衣物,顺手偷了几件。做贼心虚只敢拣最便宜的偷,一件白葛汗衫,一条灰布裤子,再加一双蒲草凉鞋。这下终于不用光屁股满街跑了。
起码半年没洗过澡,头发黏成结,半天扯不开,洗了一下午才洗掉身上的污垢。泡在水里,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舒坦无比,中途还迷迷糊糊补了个觉。王循意外地发现自己会游泳,旱鸭子竟然一下水就会游泳,这肯定是宿主的本能。既然身上具备宿主的能力,可为什么对宿主的认知却是一片空白,是脑海里的记忆还没被激发吗?
在这个新时空里王循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认识的人只有百花楼的岑七娘和她的丫鬟。想起来也好笑,刚才怎么会开口向她讨吃的?一点自尊都没有,根本就不符合自己的性格嘛,肯定是宿主在捣鬼。倒也别说,她那双眼睛生得可真是好看……
“哈哈!”王循忍不住乐出声来。这会儿体力恢复,杂念滋生,那话儿不知不觉有了反应。两只手前后握着还露个头,比以前大了许多。端的是雄姿英发,早已非吴下阿蒙。果然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上帝关上一扇门,就要打开一扇窗,这窗开得还不小。
“咕咕。”又饿了,不争气的肚子蛤蟆一样乱叫。
“败兴!”王循暗骂道。再怎样也要填饱肚子,“下面”的事眼下还顾不上,不过他心里的天枰已慢慢地向现在的时空倾斜。
王循穿好衣服,截了段柳枝当发簪在头上随便挽了个髻。他蹲在岸边把水面当镜子,仔仔细细瞧了半天。宿主二十上下,相貌俊朗,颜值帅过本尊几条街。
王循家境一般,父亲经营一家洗车行,母亲当民办教师。大学毕业没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家啃了两年的老。以前的王循是典型的矮矬穷,现在摇身变成了高帅穷,虽说还未脱贫,但也差之不远,有了这身好皮囊,还怕找不到饭吃?
乞丐怎么了,对于一个二十一世纪受过良好教育的有志青年来说,在宋朝混个丰衣足食总不成问题吧。人生自古谁无死,天生我材必有用。尽快适应环境,抓住时机赶紧安顿下来,这才是当务之急。想到这王循不由得豪情万丈,信心百倍。
想法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下顿饭没着落,脑袋马上发蒙,心里又变得空荡荡的。上天总是很公平,用乞丐的身份不可能换得到这身好皮囊,有得必有失,后面说不定还有很多未知的磨难等着自己。王循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
迎着轻风走在岸边,看着水中的倒影,那个翩翩俗世佳公子就是自己,王循不觉云里雾里,恍如梦中。
现在最头疼的是宿主的记忆没被激发。每个人背后都有故事,乞丐也不例外。这乞丐是本地的还是从他乡流落至此的,现在还不得而知。这么体面的人,怎么就做了乞丐呢?想着想着,王循只觉得头昏脑胀。想这些没用的干啥,还是先想想怎么填饱肚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