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初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玩儿的,想着假装她一天男朋友,没准儿一天的相处就可以弄假成真了。可是刚才的小插曲让我对她的好感瞬间下降甚至有点儿嫌弃了,我不喜欢这种做事不分场合,不加场合,完全凭自己的感情做事,只顾着自己开心的女孩儿。不管别人怎么样,反正我是特别特别受不了。所以今天几乎做得所有事我都提不起兴趣来。只是简单的跟风随大流,别人做什么,我就跟着做。除了一件事例外。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我们去了三里屯的一个青年酒吧,里面基本上都是年纪相仿的男孩儿,女孩儿。我暑假的时候和朋友来过这儿几次,氛围特别好,在这里我们可以解放我们的天性。
进去我就看见有个哥们儿一个人拿着吉他在那儿自弹自唱,而且唱的歌是我喜欢的曲风,我立刻来了精神,便走了过去,一边听他唱,一边自己跟着哼。等那哥们儿唱完抬头才发现我。刚才他低着头我也这才看清他的相貌。看着和我差不多大,一身打扮特别的潮,一张帅帅的脸。他问我也喜欢音乐。我说就是平常喜欢哼哼歌,唱的也就一般。他问我那首歌最拿手,可以配合我合作一曲,我刚开始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后来我又一想,一个大老爷们儿害羞什么呀。就告诉他《北京北京》唱的不错。这首歌真的是我唱的最好的之一了,语调和缓,难度不是很大,而且适合我的音色。说来就来,他弹吉他,我唱歌,唱了两句,我就深深进入了自己的世界,尽情发挥了,完全忘了这是在公共场合,不过幸好这就是让我们小青年解放天性的地方。等我唱完才发现周围有些人围观,等唱完给我们俩鼓掌。我偷偷扫了一眼,里面不乏美女。开心。后来聊天中得之他也是一个大一的学生,礼拜六礼拜天就喜欢来这儿唱歌弹会儿琴。我们聊的很好,忘了我还有几个同伴,过了好一会儿,他们过来找我,问我走不走。我才恋恋不舍的走了,不过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以后常联系让他教我弹琴。
时间差不多五点多了,本来他们商量吃完饭的,我假装接到了个电话说我的小伙伴儿找我有事儿,我就不一起去了,先回去。丽莎同学觉得一会儿自己一个人回去太孤单,就和我一起回来了。在路上她告诉我刚才我唱的很好听。我淡淡的说还行吧。我就是这样,加入对一个人一件事不感兴趣来,真的不愿多说一句话来。不过为了不让她发现我的异常,我尽我最大努力装出没事人的样子,就这样我们回到了学校。作为一个绅士我把她送到了宿舍楼下,然后回宿舍了
晚上躺在床上,我就想今天这经历到底是好是还是坏事。假装一个漂亮女孩儿的男朋友,结果发现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然后好感瞬间下降,以至于今天一天心情都有些不高兴。不过这倒让我知道以后会和她保持合理的距离
接下来的几周里,不管是事qq聊天还是上课时碰见聊天,我都间接地委婉的传达我不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孩儿的想法,暗示她以后不要再让我假装她男朋友了。而且故意表现得很讨厌。她估计对我的新鲜感也降低了,后来我们慢慢变得疏远了,不怎么qq聊天了,见面也是寒暄几句。不过这倒是我所期待的。我是个很随便的人,万一老在一起玩儿,包不住那天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说=和她说一些违心的话,然后俩人草草的在一起了,后来性格不和不慌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