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869000000004

第4章 -4- 麟保姆

早上呢,七点到我家叫醒我,给我做早餐,然后呢,送我去学院,上完课呢,来接我回家吃饭,晚上呢,去‘傀儡’小酌一杯,之后,就送我回家。

供吃供住,月工资呢,我想想,一百万够了吧?怎么样,小哥?心动了没?心动了的话明天就来上班吧,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啊!”

说完魁以萱端着牛奶出了厨房,坐在沙发上慢慢地喝着牛奶。

“这丫头,那一百万够我干什么的?唉,干就干呗,只要能每天看见你就好了……”端木麟独自在厨房说着。

“麟保姆,你干嘛呢?快来给本宫捶捶腿!”魁以萱还拍起广告来了。

“来了来了,娘娘稍等。”端木麟配合地回答着。

端木麟帮魁以萱锤着腿,问道,“娘娘,舒服不?”

“舒服死了!”

“帅哥,帮我拿床毯子呗!”魁以萱调戏着端木麟。

“诶,好嘞!马上来!”说罢端木麟跑进卧室拿来床丁香花淡紫色鸭绒被。

拿出来细心地盖住了魁以萱。

“麟,我做了这么多,有意义吗?”魁以萱靠着端木麟卧着。

“蕾,累了就别做,做你自己就好,我永远都支持你!”端木麟温柔地说道。

“有你……们真好!”魁以萱感到一股温暖充满心田。

“睡吧,我陪着你!”

魁以萱不再说话,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也许是因为〖任务〗都完成了,所以睡得十分舒坦,就连什么时候被端木麟抱到床上的都不知道。

清晨总是那么美好,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全身心都是暖洋洋的!

魁以萱一轱辘坐了起来,缓了缓神,下了床,走出房间门,竟连鞋子也不穿。

“呀!麟保姆,你真干呐?宝宝我开玩笑的啦,我怎么能够让我亲爱的麟欧巴做保姆呢?”魁以萱装作很无辜的样子。

“有钱的事儿不干白不干啊!我脑子又没病,干嘛跟钱过不去,您说是这个道理吧?”端木麟一边煮着面条,一边和魁以萱搭着话。

“我的天呐!欧巴,你说这话,就不怕遭雷劈啊,啊?大少爷您还会把money看得那么重么?”

“我乐意,好了,快来尝尝我煮的面条!”

“切!又不是没吃过!”

“是是是,我话多!”说完还做了一个用胶条封嘴的动作。

“今早怎么不叫我,现在都九点了诶!”魁以萱埋怨道。

“看你睡得那么熟,不忍心打扰你啊!”

“好吧,本宫今天就免你一死,下次可不能再犯了哦,否则就扣工资!”魁以萱威胁道。

“是,遵旨!”

“嗯,呵呵呵——等会儿你陪我去趟孤儿院吧,我想去看看他们!”

“喂,怎么不问问我今天有事没事啊,直接就帮我决定了是吧!”端木麟不满意地反问道。

“咦……我的天呐!端木麟!你还要脸不要?啊?你一天儿能有啥事儿啊?四不四又约了哪个小菇凉啊,四的话我可以考虑放你一天假的哦……”魁以萱一副〖我理解,我明白,我懂。〗的表情。

同类推荐
  • 蜜恋青梅:竹马OK!

    蜜恋青梅:竹马OK!

    他们是青梅竹马,原本因意外分离,十年后又重新相聚。他们相互明白对方的感情,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看他们天天发糖,甜宠虐狗。可偏偏误会连篇,各种困难让他们聚散离合。可再多的阻碍也围困不了他们在一起的决心。可就在他们浓情蜜意,不离不弃之时,他的姐姐回来了……一天,洛仙仙看着江箫:“如果我有一天离开了你,你会怎么办?”江箫:“找你回来。”“如果我忘了你呢?”他深情一望:“那我就把你吃了,带球认领你回来。”随即,他如狼般扑上她,提前实施自己的计划……【此小说分两部,第一部甜宠微虐,第二部神秘期待!欢迎支持~】
  • 别殇聚欢

    别殇聚欢

    有一天,你会无端想起这样一个人,他让你对明天有所期待,却从未出现在你的明天里。也有那么一天,你会与这样一个人携手今生,他装点了你油盐酱醋的平淡,却从未出现在你的青春里。每每想起那段高中时光,叶铭寒总会闯入夏熈儿的回忆,那时的他孤高清冷,而她骄傲倔强,明明彼此在乎,却无人承认。直到看过了身边的朋友在感情里挣扎,相爱,又分离,直到做够了旁观者,他们才在重逢之后彼此敞开胸怀。那么,再次重逢的他们又将面临怎杨的波折?
  • 因为爱不会爱:永远不分开

    因为爱不会爱:永远不分开

    纯洁的白莲花,妖艳的玫瑰,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他问我,问我喜欢哪一个。我摇摇头,告诉他,这个男人我承包了!至于花吗...我喜欢玫瑰!!!
  • EXO之重生女配来逆袭

    EXO之重生女配来逆袭

    呵,上一世我为你们付出一切,换来的只是你们的冷眼相看,这一世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 未曾有花开

    未曾有花开

    浮花乱像,双眼迷离,恍惚着睁开眼,眼前那男子勾扬着嘴角,闯入我心。一场神奇的的穿越,把古代的大家闺秀穿越到了一个没有美貌,没有智慧的一个女子身上?回国,婚约解除。没有多少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她该怎么办?记得一些这个叫花未未女孩的模糊记忆,个男子是谁?一头短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男子爱上她?樱花树下的那个他就是他……看穿越女华丽变身……最后尽是个梦,不,那她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
热门推荐
  • 三年义务兵

    三年义务兵

    我是最后的一批三年义务兵,从农村中走出来,投入到部队的大熔炉,认识了山南海北的兄弟,同吃一锅饭,同扛一面旗,流血流汗不流泪,嬉笑怒骂见真情,从新兵到老兵,从老兵道别离,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别人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只想说,我当的这三年兵,很平凡,很平淡,但很有意义······
  • 毒娃要弃夫

    毒娃要弃夫

    八岁,打定主意这一生非他不嫁,哪怕他是一个不知道年岁的老头子,十二岁,成功成为赫连流年的妻子,年纪小又怎么样,老夫少妻才幸福。既然青涩果子他吞不下,她就背着包袱,弃下丈夫,去学一身狐媚功夫!
  • 火澜

    火澜

    当一个现代杀手之王穿越到这个世界。是隐匿,还是崛起。一场血雨腥风的传奇被她改写。一条无上的强者之路被她踏破。修斗气,炼元丹,收兽宠,化神器,大闹皇宫,炸毁学院,打死院长,秒杀狗男女,震惊大陆。无止尽的契约能力,上古神兽,千年魔兽,纷纷前来抱大腿,惊傻世人。她说:在我眼里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强弱之分,只要你能打败我,这世间所有都是你的,打不败我,就从这世间永远消失。她狂,她傲,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凌驾这世间一切之上。三国皇帝,魔界妖王,冥界之主,仙界至尊。到底谁才是陪着她走到最后的那个?他说:上天入地,我会陪着你,你活着,有我,你死,也一定有我。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不喜勿入。
  • 青春唱响的那三年

    青春唱响的那三年

    在一切的三年后原来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平凡而真实
  • 最强王者在异界

    最强王者在异界

    “瑞萌萌?我能比她更暴力。”“剑圣?我可以比他更快。”“德玛?他没有我能扛。”带着英雄联盟商店系统,我特么的也是离奇的穿越了一次,这里不止有电影里的魔兽,还特么有传说中的斗气大师、魔导师,我也是醉了,初次穿越居然变成了奴隶……奇葩的是系统居然说他还来迟到了……**********各位大大们,看书要投票票的哦~~~^_^~~~
  • 瞧瞧这些奇迹

    瞧瞧这些奇迹

    本丛书共8个分册,分别涉及考古学、海洋学、地震学、气象学、地质学、细菌学、地理学、军事学等学科,知识丰富,涉猎广泛。是一套具有活力、具有创新力的儿童科普读物。你见过弯曲的石头吗?你听说过能唱歌的沙子吗?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大自然的奇迹无处不再。作者在本书中告诉读者,世界上奇迹无处不在。比如,我们身边到处是水,我们对水司空见惯。可你是否知道,水的特性真是非同寻常:水没有一种固定的形状;无论多小的缝隙,水都能钻过去;无论遇到多么不规则的石头,水都能绕过去。但洪水也能冲倒房屋,海啸引起的大浪也能吞没大地。水不简单,水有很多故事,有很多传奇。
  • 诛神灭仙

    诛神灭仙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在这片大陆有两个职业,魔法师和灵师。灵师的等级:1级灵士,2级灵师,3级大灵师,4级灵王,5级灵皇,6级灵尊,7级灵圣,8级灵帝,9级灵神魔法师的等级:1级魔法士,2级魔法师,3级大魔法师,4级魔导士,5级大魔导士,6级魔导师,7级大魔导师,8级圣魔导师,9级神圣魔导师。每个等级又各分为十阶看一位默默无闻的少年,一路斩龙族,入神界,诛神灭仙。他身边有一位自称猫爷的神秘白猫,他的上一世竟然是当年名震神界的雷帝,他的这一世竟又修习了骇人听闻的亡灵魔法。他要……重新崛起!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神,都烟消云散!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万里伏

    万里伏

    百年前,世上忽有传闻,说有人得一仙法练成后白日破空而去,这仙法被其写在一个金蹄银角的玉牍上得幸留于世间。数十人称自己亲眼目睹,消息一传十、十传百,顿时这金蹄银角牍便成了人人争抢的至宝。旦有其宝出现的地方,莫不杀的血成河、骨成堆。传闻出现的数月之后,至宝突然消失,追寻抢夺之人偃旗息鼓。后有人言一散姓修士终得此宝,世人待欲证实未果,便听到当时修真第一派的冷月生掌使宣称已得此宝。这冷月生名为客栈,实则主要做些法器、灵草、药石的买卖,真个是门人遍布天下,势力沛然莫测。这消息经证实,众人这才彻底断了念想。至宝金蹄银角牍之争告一段落,接下来这故事便从一地处偏远的散姓修真家族说起。
  • 带只妖怪闯都市

    带只妖怪闯都市

    少年林霄,自小被人贩子带离父母身旁,买到了偏远的山区。养父母看到他体弱多病,就将他遗弃山中,让他自身自灭。林霄原本必死无疑,可是机缘巧合,竟与一头妖兽的魂魄,融为一体,捡回了一命。从此,他与妖兽为伍。在山中生活了十六年,林霄已经长大了,他走出了深山,进入了繁华的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