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此篇小说怀念我和我们所有人的大学生活。
我叫萧何,父姓何,母姓萧,本名取父母姓叫何萧,后来因为母亲重病离世后,父亲便让我用母亲的姓氏,把何萧颠倒了过来。然后我便与那熬夜追基友的政治家有了某种缘分,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我的遭遇让我悲观至了30岁。
母亲是在我没有记忆的时候走的,我在父亲努力工作的支持下,不争气的几乎以踩线的成绩勉强爬进了金城一所名办三本。高昂的学费让我下岗的老父亲不堪重负,然后那糟糕的教学质量却让我出乎意料的成功缴纳了四年的学费,虽然他们最后还是没有发给我学位证书。
毕业回到老家迪华市还不到半年,父亲就走了。他生前留给我的房子,还NM让单位收了回去。虽然是老家,但迪华真的没几个像样的亲戚。至少,在我上线以后,发现他们都隐身了。
大学的时候我打的一手好拳皇,也经常和所有人一样,把自己想象成身手敏捷、潇洒帅气的草薙、八神、七枷社。然而我在不能成为办公室白领的情况下,顺利的在一家超市挥舞起了大刀,做了一名剁肉的刀客。虽然暗无天日,倒也不会担心被饿死。
绝对是因为境遇,让我变得自闭。有次翻看qq空间的时候,看到大学里一起嬉笑打闹分烟抽的哥儿们和大学里暗恋的姑娘们,出国的出国,开公司的开公司,结婚的结婚,生小孩的生小孩,我更孤僻了,于是便也不再上q了,毕竟这几年下来,也没见谁给我留言。
“这么下去毕竟不是一回事儿,没了父母的人多得是,不见得都TM这么暗无天日,我要离开这里。”
其实我是振作的,只是真的没有什么资本和能力去改变现状罢了。每当下班躺在宿舍床上的时候,总有一种住在大学下铺的感觉,无论怎样,那时候还是美好的。我突然想去大学看看,至少也在金城生活了四年,反正我在迪华也是一个人,何不那儿碰碰运气呢。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每天只吃肉末粉条,偶尔拿卖不掉的骨头顿顿汤,身体还是健康的。几个月下来,攒了一点钱,买了票,准备去金城。
就这样,我几乎仅仅拿了一张票、一瓶水和买完票剩下的钱,坐着火车来到了金城。可能是坐了整宿的缘故,我全身不得劲,晕晕乎乎的,却又那么熟悉的出了站。两块钱买了张票,坐车先去学校门口吃了碗面。
面还是一样的面,浓浓的鸡精味,让我仿佛以为我把这辈子的鸡一次性全吃了。土还是一样的土,好了挖挖了好好了再挖的路面,让这个地方这10年一直保持着这样的操行。
“还真是没变啊”我心里想着。
“明天才是新生报到,这都几点了,想看校园也得早点来啊”一个陌生的声音喊道。
原来是门卫大爷啊,“师傅,我是咱们学校的老生,今天过来办事,路过咱们学校,回来看看。”
“哪届学生?什么专业?”大爷道。
“06届的,计院的。”我回到。
“妓院?”大爷扭曲着五官。
“恩,...哦不,计算机学院的,不好意思。”我分明看出了这货经常出入这种场所。大爷最终还是放行了,进到校园里看到那块躺在草坪里,到现在我都看不懂写的什么字儿的石头时,感觉仿佛回到了过去。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每天都会去学校对面网吧练习计算机操作的我,不知道和这块石头擦身了多少次。
现在是黄昏时分,校园里没几个人,我穿过主楼来到操场的时候,仿佛能回忆起给方舟加油助威时的画面。他是我室友,出国的那位。多少曾经也是一起分烟抽的哥们儿,现在却也杳无音信了。想到这里,不经又回到了现实中。摇了摇头,不想也罢。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5号楼,尿憋的我一个谨慎的健步挪入了一楼厕所,撒尿的时候,又回想起了一起看《咒怨》时几个人结伴上厕所还没上完提裤子撒丫子就跑的情景,唏嘘不已。
宿舍门都换成了防盗门,我就知道这学校收我们那么多学费肯定没有用在我们身上。120竟然门还开着。
十年了,宿舍门从木门变成了铁门,增加了让你能够辨别是哥们还是辅导员的猫眼以外,里边基本没什么变化,一个宿舍四个人,两个上下铺分别立在进门的两侧,再往前左边是两张长写字桌和椅子,右边是四个柜子。最外边有一个阳台,我们曾经经常在这里光着膀子,穿过夹杂着烟味和脚味的空气,爬在窗户上看妹子。窗户外边是一排乒乓球桌,打乒乓球跳来跳去的妹子,如果你只是注重局部,那也算是秀色可餐了。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了我曾经睡过的床上,回想着过去的一幕幕,真是怀念啊。人这一生,总有些混蛋的日子。要数这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我想大多数中华学子一定会同意是大学这四年,没有了考学的压力,又没有上班后的羁绊。想这么潇潇洒洒的,也就只有大学这四年了。
躺在床上,怎么会不想我那几个二逼舍友。
我上铺这哥们叫巴潼,SD人,个子不高,戴一副黑框眼镜,皮肤比较白,头发比较长,皮包骨头的。如果你亲眼看到他,也许你只会注意他的眼睛,那一对儿铜铃简直大到不和比例。都说他长得更像吉娃娃,但或许因为他的姓氏,后来干脆直接叫他巴哥了。这货不像传统的SD学霸,学习成绩一般般,玩的一手好吉他,据说是高考志愿脱档才被调即至此的。他更是学了一个和他外形特点均不相符的专业,法学。
对面下铺的叫方舟,是个公认的高富帅,当地人。不仅有钱有脸有身材,篮球还打得那叫一个好。这样的人从来不缺女朋友,尤其还是女人扎堆的外语专业。这家伙很仗义,也很逗,这让你虽然本来就是草边儿的羊粪,却也当的那么心甘情愿。
最后一位舍友,叫雷霆,方舟的上铺,省里二线城市一个学渣。长得五大三粗,性格莽撞,冒冒失失的,有时候却又细腻的像个女人。这家伙刚来的时候,长了满脸的青春痘,还成了他****的借口,说什么火大要泻火。最神奇的是,后来还真好了。我们都管他叫老雷。
十年前,我们就这么相遇了。然而,造化弄人,后来方舟出国读书了,巴潼好像回SD当了老师,雷霆回家做起了生意,而我,则沦为了一个无依无靠无所适从的loser。
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快起来,让你铺床呢,怎么还睡着了。”一个低沉又温暖的声音,一个我无数次梦到过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