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肯5岁那年,一位传教士来到他们的村子,办起了一所小学。林肯是学生中年纪最小的,可是他比谁都用功。由于他们的村子十分分散,从他家到学校要走好几公里的路。
对于5岁的孩子来说,跑这么远的路是很累的,但他从来不叫苦,不管什么样的天气,都坚持去上学。但是这所小学办了两年就停办了,而且由于平时课程安排不正常,这两年上的实际也就只有半年的课。
林肯在学校里学会了拼读字母和一些单词,经常蹲在地上用手指或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呀、画呀。
他很喜欢冬天下雪,当雪后满地银白的时候,积雪就成了他的大写字板,他在上面认真地书写着一个个单词,大人们对这个好学的孩子都非常喜欢,认为他将来必定有出息。虽然不去上学了,林肯并没有停止学习,他除了每天帮着父母干活,就是专心地读书,他熟读了母亲那本破旧的《圣经》。
家里没有别的书,他就到别人家去借,有时候为了借书要跑上几十里路。他对借来的书非常喜爱从不损坏。有一次,他从一位大叔那里借来一本《华盛顿传》,一天晚上他把书放在小木屋里,谁知半夜下起雨来,屋子漏进了雨水,把书淋湿了。
早晨,林肯醒来,拿起湿淋淋的书,心疼地抚摸着,难过得哭了,家里人都来安慰他。他吃过早饭后怀揣着书,匆匆地赶到那位大叔家里去道歉。
见到大叔,他拿出书来很歉疚地说:“大叔,由于我不小心,让雨把您的书淋湿了,很对不起您,就让我在您这儿干3天活来补偿吧!”
于是林肯就在那位大叔家很卖劲地整整干了3天活,大叔一家都被林肯的真诚感动了,就把这本书送给了他。
林肯孜孜不倦地学习,在书中汲取知识、了解外面的世界。晚上家里没有蜡烛,他就利用炉火的光来看书;买不起纸和笔,就用木炭在石板或木板上写字,或是用火鸡羽毛的根蘸着自制墨水写字。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林肯通过勤奋自学,读了不少书,并能读、能写、能算,掌握了大量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