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你
----记忆深处
作者:面虎
我从事法官职业已逾三十多年,在经手的几千件案件中,梅丽的离婚案件是一个“特例”,她的经历让我多年来始终不能忘怀。
梅丽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失聪人,虽然梅丽身患残障,但她有着闭月羞花之容貌,她如出水芙蓉一般清新亮丽。在我审理她的案件中了解到,在她22岁那年,她的母亲作主把她嫁给一位双腿有残疾的年轻人,整个婚恋过程中双方见面也就一二次,他们了解甚少,匆忙的在父母的操办下结为了夫妻,婚后一年梅丽有了一个女儿,女儿也如她一样天生丽质。
我从她丈夫的诉说中了解到,双方的离婚主要原因是因为梅丽不会做家务,并且因为梅丽是失聪人,夫妻双方无法沟通。但在案件开庭之前,梅丽的母亲的几句话,却道出了另外一种情况,因为原告家生活困难,平添了两张没有收入吃饭的嘴,婆媳之间为生计有了矛盾,在婆婆的唆使下,梅丽的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她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我还了解到这桩婚姻属于彻底的“包办婚姻”。梅丽由于是失聪人,对外面多彩的世界知之甚少,由其母亲做主带着可观的嫁妆将她嫁给了双腿有残疾的原告。婚后五年来梅丽同婆婆生活在一起,梅丽因为无法象健全人一样找到工作,婆婆逐渐嫌梅丽是个聋哑人了,而梅丽的丈夫在一个小公司看库房,收入微薄,且也不能按时领到工资。婆婆家也再无其它收入,梅丽生孩子以后更加重了家庭的生活负担,所以原告的母亲总是百般为难梅丽。梅丽的母亲看不下去,当然也就埋怨女婿无能养活自己的女儿,让女儿受婆婆的气,所以经常去原告家找梅丽的婆婆滋事。于是,才有了这桩离婚案件。
开庭那天,梅丽委托其母为诉讼代理人,而原告也委托了其母亲代理,我为梅丽聘请了哑语翻译。庭审调查中基本上是两个母亲在相互吵闹谴责中说清了离婚理由与事实部分。庭审还算顺利,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女儿归谁抚养的问题上梅丽与丈夫双方产生了分歧,梅丽原本粉红的脸憋得紫红,一双手不停的向丈夫比划着什么,原告一语不发也比划了一二下手势。我立刻阻止了原、被告的代理人的胡搅蛮缠,问哑语翻译,原、被告手语表述的是什么意思,翻译回答道,原、被告比划的太快,也不规范,看不太懂。他们好象是在争谁吃饭之类的事,当我要求翻译反复用手语询问梅丽的真实想法时,梅丽的母亲要求代梅丽表述说:梅丽没工作,没有收入不能抚养孩子,我为了确认梅丽的真实意思又再次让翻译询问梅丽,这时的梅丽却没有回答,双眼看着母亲,同时我也看到梅丽的母亲在桌子下面向女儿比划了一番手势,梅丽开始平静了下来,并把脸垂到胸前。而后不论翻译怎么用手语询问,梅丽都没有回答。我也询问梅丽的母亲,梅丽同丈夫争什么,梅丽的母亲不语。我又询问原告,梅丽在说什么,她的丈夫也不回答,我感觉到梅丽手势比划的内容,在庭上的几个熟悉她的丈夫、代理人都懂,我的疑虑一闪即过,在原告的再次重申中要求抚养孩子时,梅丽同意了。
梅丽放弃了抚养孩子的要求,我从梅丽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是很痛苦和无奈的。虽然我没有办法看懂梅丽的激切手语语意,但从她的眼神里看到放弃不是她的本意,她放弃抚养孩子的念头是她母亲通过给她打手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他们夫妻只有一个孩子,梅丽也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这件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了。在送达调解书的那天,梅丽拿着一张写了字的纸给我看,上面写着:“可以看孩子吗?”我很吃惊她会写字。我一再写在纸上问她:‘’开庭前为什么不说自己会写字,现在需要重新确认事实部分吗‘’。她翻看自己带的新华字典,看明白我写的什么,才写到:“我要看字典才行”,又写到:“可以看孩子吗?”我写下:“可以看孩子,你有探视权,调解书上写的很明确。”我用笔写道,“你会写字?现在需要重新确认事实部分吗”我让手语翻译询问到,她摇头,比划才学写字。我还想写几个字问问她其他方面的问题,我还没来的及问,同来的梅丽母亲此时已同原告的母亲争吵撕扯了起来,我起身劝开了双方,所以也没有问成。
梅丽的女儿朵朵,就跟在梅丽身后,4岁大的朵朵,如同她妈妈一样美丽,大概也知道要离开妈妈,所以紧紧地抓着妈妈的衣角。梅丽的婆婆象拎小鸡一样,将孩子想拽走,梅丽给孩子准备的一包衣物,婆婆也不要,随手扔了一地,孩子哭喊着不放开梅丽的衣角。梅丽不停地给自己的孩子和原告的母亲打手势,还是庭上比划的那些,这时我才从原告的母亲斥责梅丽话语中知道是吃饭的事。梅丽的婆婆给儿子一家人的饭是定量二碗。常常丈夫抢走吃掉了。离婚以后会饿孩子。朵朵硬是被梅丽的婆婆拽下拉走了。我的心也象被谁重重的划了一刀,那个场面让我到现在也无法忘记。
梅丽的离婚案件,我办理的有些心里不踏实,如果不是双方母亲的掺与指责对方的许多不是,其实一对残疾人真正的矛盾是如何解决一日三餐的问题。
我就那么调解结案了,使一个没有生活着落靠他人供养的残疾人与丈夫分开了。从那以后梅丽再也没有见到女儿。朵朵同她的奶奶、爸爸一同回江西老家了。
我好后悔,后悔的近似有一种犯罪感。后悔得使我多年不能忘却梅丽从我办公室离去,那企盼的眼神和梅丽给我看的那一行字。
那是在几年后,我还在当着助理审判员,还在审着一件件离婚案件。
我遇到梅丽的母亲,我知道了梅丽居住的地方,在出外办案路过梅丽居住的内蒙阿拉善盟左旗古拉本敖包镇时,在几经打听之下,我坐到了梅丽再次维系起来的“家”中。看着收拾得一尘不染的“家”,我心里的负罪感开始释然了。我的来到让梅丽又惊又喜,当我坐下,环视她很干净房间时,我看到她的家里仅有几样简单陈旧的家具,在外屋的墙角还放着一个半截的汽油桶,用破衣服将沿子包裹了,她快速的取出了写字的纸笔,而且拿着字典比划着,她会写字典里的字了,梅丽给我一支笔,我们开始谈话时,我的心情开始沉重起来。原来她的男人长她二十岁,俩人在一块生活了七、八年。梅丽悲伤的写下,这是她母亲给她“寻的一个不受气吃饭的地方”。写下男人“原来结过三次婚”,“那个方面有毛病的,不能生孩子,是个“二义子(畸形人)”“他下井很脏,从不在公家的澡堂洗,都是回来洗”。墙角放着的汽油桶原来是用来洗澡的,她写下“他对她很好”。她写下“很希望再有个孩子”“我再也没见着朵朵,想死了她”写下“他很老气”她写下“他不让她随便出门,不让她与外人随便说话”。在梅丽顺手给我指了一下墙上镜框里一个男人的照片,我进屋时就看到了那张比其他照片略大的照片,年长不说,而且长得真像《巴黎圣母院》电影里的敲钟人卡西莫多。
往下她写了什么,我又给她写了什么,我又能写些什么……我已记不清了。只觉得当时我自己的神智都有些不由自己支配了,我走出梅丽那个“家”。我匆忙告别梅丽转身离开时,潸然泪下。我在想梅丽原来的婚姻生活……现在的婚姻生活……朵朵也长大了…….我的思绪象一团麻,我是女人,我也有一个比朵朵小的女儿,我与梅丽一般大,美丽而单纯的梅丽,她对世界了解的太少,我想:她的人生如此,是因我的不慎重、不细心、没有好好斟酌办理,才有了缺憾的!
那时我太年轻,那时我还没有家庭,我还没有生育,我现在想,如果我那时将案件再放一段时间,再给双方的母亲多做些工作;如果让她表达她的真实意思,而不是由代理人强加给她想法;如果多做些工作让男方放弃离婚;如果多做些工作,让男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开庭审理中,我及时地遏制住双方代理人的强词狡辩,慢一点结案,求助政府部门给梅丽找一个干活挣饭吃的地方,改变一下她的生活出路;如果给她的婆婆多做些工作,她的婆婆是否就不嫌弃她是一个白吃饭的人了,也许她的情感世界,以及生活内容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如果我求一下朋友、同学、某个老板;如果……如果……我想了千万种可行的路,而那时我却没有去做……一点也没有去做。也许就是几句话,也许就是打几个电话,也许就是跑几趟路……总之我没有做。
我的职业让我深深的感到,有时我的这双手,在紧握法槌敲击时铮铮作响,而在作为当事人的他、她们的个人情感世界里纠缠的怨恨以及他们分离的生存现状上,生活内容上,却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使自己的心灵常常有一种负重感,直至永远……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