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还是有的,这不眼前就有一个?
救死扶伤,还不要报酬,简直就是当代的活雷锋啊。
“梅姐做啥我吃啥,千万别破费啊。”马小康继续虚伪着。
“行,那就梅姐拿主意了。”潘红梅咯咯一笑,翻腿下了床。
二人来到外面的饭店,此时饭点已过,顾客都走的都差不多了。
赵铃儿正坐在靠门的饭桌前,百无聊赖地用指甲划着桌面,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铃儿——”马小康精神气爽地朝她喊了一声。
“哥,你出来了?”赵铃儿马上跑了过来,埋怨道:“怎么这么久啊,我都快饿死了。”
说着,还充满敌意地朝潘红梅看了一眼。
刚才她等得无聊,脑子里就翻来覆去,就在想着马小康给她治病的事。
潘红梅的病是在胸口里,那么隐私的地方,马小康怎么给她治?
想到这里,赵铃儿心里就像打翻了醋缸子似的,越想越觉得难受。
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潘红梅是啥人?那可是镇上出了名的风流俏寡妇。
马小康又血气方刚的,被她稍微一挑逗,肯定就把持不住啊。
随着时间的流逝,赵铃儿的这种担心越来越强烈,好几次都差点冲进房间里。
“铃儿姑娘,真是不好意思啊,让你等着急了。”潘红梅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你的病治好了吗?”赵铃儿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就一会的功夫,她发现潘红梅的模样更俏了,那肌肤白里透着红晕,大眼睛水汪汪的,从里到外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精气神。
当然,这种清爽气,落在嫉妒成狂的赵铃儿眼中,直接就成了骚劲浪气。
“好了,完全好了,多亏了你哥啊……”潘红梅不吝言词地称赞着马小康。
此时在她眼里,马小康就是上天派下来搭救她的救世主,是大善人,十佳好青年。
“哥,真的吗?”赵铃儿也吃惊地看着马小康。
她虽然不懂医术,但对乳腺癌并不陌生,如果就这么容易就能治好,那还叫癌症吗?
难道,我哥真有仙术不成?
“嘿嘿,那还有假?”救了一个大活人,马小康也是得意的很。
更让他开心的是,今天知道了宝净瓶的另一项功能,连癌症都能治,其它病还不跟玩似的。
从此之后,想挣钱发财,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小康,铃儿,你们都饿坏了吧,闲话别说了,先吃饭吧。”潘红梅说着走进厨房,开始吩咐大厨们准备酒菜。
食材都是现成的,五六分钟之后,各种美味佳肴,便流水似的端了上来。
八个大菜,四荤四素,鸡鸭鱼肉,应有尽有,潘红梅还提了两瓶剑南春出来,要好好地敬马小康一杯。
马小康平时也会陪赵福田喝上两口,酒量并不算差。
可今天他却没喝,一方面是等会还得回家,十里地的山路,要是喝蒙了可不好办。另一原因是赵铃儿在场,平时她最讨厌赵福田喝酒,更不许马小康沾杯。
马小康可不想给她留下坏印象。
潘红梅见他死活不喝,也只有作罢。
“铃儿,吃啊,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
“小康,这条鱼不错,是南方口味,尝尝……”席间,潘红梅不断给二人夹菜,服务的特别尽心。
忙活完之后,饭店的大厨和服务员们,都坐在一旁,好奇地看着马小康他们吃饭。
开店这么久,他们还没见过潘红梅对哪个顾客这么尽心过。
哪怕是镇长来了,她也只是象征性地露下面,敬一杯酒。
想要她做陪聊天?门都没有。
也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啥来头,看着也不像大人物啊。难道是潘老板的哪家亲戚?
一顿饭吃完,已经到了下午三点钟。
马小康和赵铃儿吃得肚皮都鼓了起来,满嘴流油,还一个劲得打着饱嗝。
白杨村是青山镇出了名的穷村,赵福田虽然混的不赖,但饭桌上也不是常常能见到肉。
赵铃儿在县城上高中,平时也是节俭的很,今天有这个大吃大喝的机会,那还客气啥?
而且她很不喜欢潘红梅,因为她觉得潘红梅看马小康的眼神很怪,火辣辣的,好像要把他一口吞了似的。
但吃人家的嘴软,她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化悲愤为食欲。
好像多吃一口,就是报了仇一样。
“梅姐,谢谢你今天的盛情款待,我们该回去了。”酒足饭饱之后,马小康向潘红梅辞行道。
“哎呀,时间还早呢,再坐会儿吧。”潘红梅有些舍不得地说。她在镇上也没啥好朋友,饭店生意又忙,平时连唠嗑解闷的人都没有,今天和马小康相遇,似乎找到了知已,让她有种想敞开心扉的感觉。
“我们村远着呢,再不走天都要黑了。”赵铃儿不耐烦地开口道。
“那成,以后有空来玩啊。”潘红梅看着马小康,总觉得委屈了他。
治好了自己的绝症,那是多大的恩情啊,才回报一顿饭,怎么也说不过去。
可是马小康先前说了,不能给钱,不然就是侮辱他。潘红梅实在难办了。
“梅姐,你们饭店收不收鱼啊?”走到门口的时候,马小康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郑重地问了一句。
“怎么了?你有亲戚要卖鱼啊?”潘红梅笑着问道。
马小康想了想,索性直接说了:“是这样的,我们村不是有要河吗,我又会捕鱼,所以就想赚点零花钱……嘿嘿,如果梅姐收的话,以后我就可以把鱼卖到这里……价钱你说了办,给多少都成,我又不是靠这个发财……”
不靠这个发财靠啥?靠治病救人?
先不说白杨村的人穷得叮当响,根本拿不出诊费,而且治多了,自己的秘密肯定就守不住了,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所以,眼下马小康唯一的挣钱路子,还是卖鱼。
靠宝净瓶治病,也得是治有钱人,但这种事是可遇不可求的,急不来。
“成啊,你有多少,我就收多少,价钱咱们商量着办。”潘红梅想也没想,便立即答应下来。倒不是她想靠收鱼报答马小康,确实是店里需要,因为她饭店里的鱼,基本上都是从菜市场买的。那些菜农,个个油滑的很,又欺负她是寡妇,常常缺斤短两。
潘红梅一直想着去外地鱼商那里收鱼,但由于路途太远,加上饭店用鱼量也不大,这个想法便一直搁浅着。
河里的鱼,都是野生的,味道更鲜美,加上马小康恩情,她那有不答应的道理?
而且潘红梅也能看出来,马小康是个人才,医术高超,脑子也活顺,交上他这个朋友,对自已可是大有好处。
“那成,以后我有鱼,就往这儿送了?”马小康十分开心地说。
“不光是鱼,如果你能抓到知了,也送姐这儿,有多少姐要多少。”潘红梅豪爽地说。
“知了也有人吃?”马小康和赵铃儿,都有些吃惊地看着她。潘红梅说的知了,其实就是蝉,那玩意在白杨村几乎都快泛滥成灾了,一到夏天,吵得人都睡不好觉。
本地人很少吃那东西,觉得太脏,一般都是捉了拿去喂鸡鸭。
“孤陋寡闻了不是?那东西好吃着呢,拿油一爆炒,神仙都得思凡尘。”潘红梅笑得花枝招展的:“咱们村里人见多了知了,都不觉得稀奇,但城里人特爱吃它,一盘能卖上一两百呢。”
“啥!一两百?”马小康和赵铃儿一听,全都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