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篮球,它伴随着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翻开那些琐碎而又珍贵的回忆,把它们拼拼凑凑、修修补补,总算显得略微完整些。
八岁,我第一次知道篮球这个名词,他对我来说陌生而又熟悉。也许“圆”总给人一种特殊的美感吧?体育课上,我第一次拥抱了那个在操场上跳动的橙色精灵。即使它浑身沾满了灰尘,散发着淡淡的橡胶味,可我还是不肯撒手,一刻也不肯。也许自己打小就是个有些偏执的人吧。
那一刻,拥抱着篮球,就感觉拥抱着全世界,内心丰盈而充实。
从那时开始,每天放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下书包,飞奔着拿起篮球向后扭头,给我妈喊一句:“妈,我打篮球去了啊!”“早点回家。”妈妈的回应声长且辽远,像历经了好几个世纪后传到我耳朵里。
苍蓝色的天空下,不时掠过一两只飞鸟,微风显得不急不躁。我曾经在一次又一次的投篮中,汗水把衣服浸透,像刚从河里捞出来的那种。
那时的我,没有一起打球的朋友,因为相比于篮球,他们更喜欢别的游戏。我就一个人在黄昏里,投完最后一次篮,捡起球,小跑着回家。妈妈早已做好了饭菜,站在家门口守望,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焦急的目光变得温润起来,如湖水般好看。
我十岁,弟弟两岁了。走路还有些不说起话来,口齿不清,但奶声奶气的,很是可爱。
我呢,还是在每个黄昏里练习着投篮。不同的是,有了一两个玩伴,他们也都喜欢篮球,也是从他们口中我知道了NBA,知道了乔丹、科比。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NBA电视直播,但记不清是哪两支球队了。他们打球的动作是那么帅气、干练,让人心生羡慕。
只要努力,自己也会达到那样的高度吧?十二岁的自己这样想着。
于是我更加努力的去打球,想让自己的球技更加趋于他们。科比,这个名字第一次传到我的耳朵里,朋友们都说科比如何努力,如何激励自己,让每一天的自己都超过昨天的自己。
终于等到了一场湖人队的比赛,我第一次透过荧屏看到了那个黑而瘦高的男人,场下的他,眸子里满是儒雅与绅士,笑起来像个单纯的孩子。可一旦上场,他便成了杀神,刑天、白起的化身。眸子里的火焰像是要吞噬掉目所能及的所有。
至此,科比这两字就这样烙在了我的青春里,挥之不去。因为在我眼里,科比等同于篮球。他的偏执以及好胜心,激励着我成长。在最难熬的岁月里,想起科比,一切都会变得明朗。
“凌晨四点的洛杉矶”。没有人比科比更勤奋,更拼命!这就是他为什么总能创造奇迹的原因。
科比说:“第二名,永远是头号输家。”所以他的心,永远渴望着第一名,永不止步!在他精疲力竭的时候,他会用力咬住球衣。强行运转透支的身体,用意志力控制每一个零件,继续超负荷运转,并取得最后的胜利!
他那美如画的后仰令多少人为之倾倒,无与伦比的身体协调性总是能让他完成难以置信投篮。
他的狂放在取得胜利后尽显无遗,只因他是科比。
十四岁,我还在每个黄昏里练球,然后捡球回家。背影被夕阳扯得很长,像拖到世界尽头。我可以实现我的梦想,我可以的,我认为。
后来的几年里,我在疼痛中挣扎,我发现篮球带给我的不再是快乐,而是无休止的受伤与疼痛。我咬紧牙关,一次次的坚持着。
手指、膝盖、脚踝……身体各部位大大小小的零件,会在莫名间钻心的疼,转瞬即逝。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周之内,右脚踝崴了七八次。当时的我想,还没断就已经是万幸了。
第一次,我想到了放弃。要不然就这样算了吧?我问内心的自己。
那年,我十八岁,却感觉自己的身体有八十岁伴那般苍老,想象着自己在某个清晨起床时,膝盖已不能抬起。
现在,我十九岁,还在打球。不过不再喜欢一个人的单打独斗,现在的我更喜欢团队篮球,靠大家每一个人的力量去取得共同的胜利。
不再有那不着边际的梦想,开始安安稳稳的打球,安安稳稳的生活。
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吧?从懵懂无知,年少轻狂,到繁花落尽,一身素衣。
一切都还好,至少我还在打球,我还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