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石村,麦亚迪城西南130公里外的一座小山村,位于一片起起伏伏、连绵不绝的丘陵之中,曾经是一座拥有上千年历史的古村落,古朴清净。如今,却只剩下一片断壁残垣的废墟,一片荒凉。
废墟的东侧,曾经的荒草坡却是旌旗招展、人声鼎沸。
狼之团狼牙战队就驻扎在此处,巨大的军营被一圈一圈整齐尖锐木栅栏围着,仰天长啸的狼首旗悬挂在十丈高的旗杆顶上,迎风飘扬。
一个多月前,巴伦第之战的失利,抗魔战争似乎已经陷入绝境之中。但随着人类援军的不断涌入,形势逐渐发生了逆转,主要战线上都抵挡住了魔族的进攻,局部战线上甚至已经揭开了反攻的序幕。
狼之团所在的南线,就是率先展开反攻的地方。浪石村就是刚刚从魔族手中夺回来的一处战略要地。
军营外,戒备森严,明哨暗哨相结合,十步一岗,五步一哨,碉楼林立。
军营内,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一堆堆篝火噼里啪啦地燃烧着,熊熊的烈火上烧烤着一只只的全羊。
每一堆篝火旁都围坐着十个左右的佣兵,每一名佣兵的身边都放着一个十斤重的酒坛子。
佣兵不同于正规的军队,他们更自由、更洒脱。战争的空休时,他们会尽情的享受生活,大碗的喝酒、大块的吃肉,高声地谈笑,仿佛他们是世间最快乐的人,一切的烦恼都与他们无缘。
“干”、“干”,劝酒声不绝于耳,每一个佣兵都好像有着无穷的酒量。
一大碗酒,一口喝个精光。
水涤尘捧着满满的酒碗,有些不知所措。他从来没这样喝过酒,在白木城,他都是用小杯,喝点红酒。即使在之前的一个多月,苦难颠簸的旅途中,劣质酒装在葫芦里,也是一口一口的喝。这样把酒当水喝的情况从没有试过,既羡慕又恐怖。
酒喝下肚,顾忌也少了,人也活跃起来了,陌生人之间的隔膜慢慢消失了。
一名佣兵喝了酒,胆子就大了,大着舌头开始乱叫,“快瞧,这谁家的大姑娘!队长,你怎么把雌儿拉进狼牙战队来了?”
狼之团在十大佣兵团排名第七,拥有狼首、狼牙、狼爪、狼翼、狼穴五个万人队。狼牙战队是先头部队,也是最精锐的,享受狼之团最优厚的待遇。当然,有得到就必须有付出。每场战斗,狼牙战队总是冲在最前面的,无论受伤率,还是死亡率都是最高的。
“就你这酒量,喝这么点就直叫唤。”畏烈儿不打花腔,直接怂恿部下开打,“竟敢不相信我的眼光。要是不服,你就跟他打一架试试。”
一听有人打架,佣兵们一下子都兴奋起来了。
叫嚷着,都准备看戏。
大舌头的佣兵一看形势不对,马上改口说,“哪能了,我怎么会不相信队长的眼光,我只是想劝这位小兄弟喝下这碗酒,俺们狼牙战队的,都是纯爷们,怎么端着酒发呆的。死都不怕,还怕这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