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如冰,寒如雪。
大雪纷飞,北风呼啸,一片银装素裹。
天气寒冷,行人也少了,只是偶尔有两三个人经过。
在街角的草堆中,有一个乞丐蜷缩在那里,单薄的衣裳,冻得瑟瑟发抖,一双贼兮兮的老鼠眼,不时的打量一下过往的路人。
他叫陈群,是一个倒霉蛋,大学毕业后,陪女朋友爬泰山,失足摔下悬崖,醒过来,就到了这里。
身无分文,饥寒交迫,只好躲在枯草中寻找一丝温暖,看着过往的路人,他又陷入了沉思。
难道我到了影视基地?厚重的城墙,复古的建筑,穿着古装的路人,只是却没看到摄影机和工作人员,也许是隐藏拍摄,或者是某个网络节目的恶作剧。
我明明记得正在爬泰山,然后从悬崖上摔下来,难道我已经死了吗?这里不会就是阴曹地府吧!
陈群摇摇头,他明明还活着,饥饿和寒冷,都是那样的真实,他也不相信是恶作剧,因为,他爬泰山的时候,明明是夏天,现在却变成了冬天,这种匪夷所思的经历,让他震惊。
除非,是他死亡的一瞬间,遇到了虫洞,穿越到了古代,这种解释虽然离奇,不过也是目前最合理的原因,不然该怎么解释?
风更大了,陈群紧了紧身上单薄的麻布长衫,无奈的叹息一声,这具身体也不是原来的,如今他只有十七八岁而已。
想想自己二十多年的经历,眼前的一切就像梦一样。
寒冷,正一点点消弭着他的意志,感觉身体轻飘飘的,他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无比可怜的女孩,也像他现在一样,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饥饿,肚子里空荡荡的,咕噜咕噜响个不停,他想到各种美食,鸡腿、包子、方便面,每一种食物都让他回味无穷。
我要死了吗?他不断问自己,他很困,却不敢睡觉,他怕自己睡过去,也许就再也不会醒过来。
刺骨的寒风,夹杂着雪花,吹在身上,像刀割一样,他开始害怕了,感觉到生命力不断流逝,死亡慢慢向他靠近。
他开始慌了,求生的本能,让他不敢继续躺下去,他要取暖,他要吃饭,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陈群努力的坐起来,搓着僵硬的双手,他想尝试站起来,双腿却不听使唤,麻木且僵硬。
我该怎么办?他很无助,只能尽力的搓着双手,努力的晃动僵硬的身体,寒冷,已经让他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只能一点点揉搓拍打身体,慢慢恢复知觉。
“起!”陈群一手扶着墙,一手用力拽着右腿,用尽全身力气,这才晃晃悠悠的站起来。
蓬乱的长发,衣服脏乱不堪,布鞋上还破了个大洞,脚趾头就漏在外面,此时已经没了知觉。
头晕晕的,身体很沉,似乎被了几百斤的东西,连最简单的走路都做不到,只能慢慢扭动着身体,希望恢复一点温度。
长街上商铺林立,酒楼里冒出阵阵热气,饭香四溢,陈群扶着墙艰难的往前走。
一步,两步,三步,双腿似乎恢复了知觉,能勉强扶着墙走路,他很激动,更加卖力的往前走。
冰冷生硬的土路,咯的他脚生疼,他从没有这样落魄过,这样无助过,他的女友,他的骄傲,此刻你在哪里呐?
艰难的行走了几十米,身体似乎恢复了知觉,不用扶着墙,也能站稳了,只是头晕晕的,他知道,这是因为血糖太低了,他太久没有吃饭了,再不吃饭,他就真的撑不住了。
看看萧瑟的街道,他又该去哪里呢?他找不到回家的路,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所谓山穷水尽,也只不过是他这副模样了。
一个妇人和他擦肩而过,妇人身穿褐色麻木衣,右手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飘出阵阵热气,似乎是荞麦饼的味道。
陈群抽了抽鼻子,肚子又开始咕咕直叫,食物的味道,刺激着他的精神,就像瘾君子见到白粉,一种无法克制的冲动,在内心冉冉升起,一发不可收拾。
他转过身,鬼使神差的,踩着妇人的足迹,尾随其后,脚步踉踉跄跄,眼睛死死盯住篮子,贪婪的目光,像饥饿的野兽。
妇人拐进一个胡同,消失在他视野里,陈群立刻加快了脚步,也拐进了同一方向。
入眼处,是一个不算富裕的民宅,破旧的院门,低矮的院墙,妇人就站在门口,正推门而入。
陈群的眼神迷离了,他急需吃饭,他深知自己的状态,已经接近衰竭的边缘,吃饭为当务之急,没什么比这更重要。
“砰砰砰——!”
他敲响了院门,漆黑的院门发出沉闷的响声,像他此刻的心情一样沉重。
这是他前世今生,第一次准备要饭,他以前非常看不起乞丐,有手有脚的还去要饭,本以为就算饿死他也不会去要饭,没想到天不遂人愿,如今也沦落到这个地步。
脸皮再薄也不能等着饿死,只能硬着头皮上,就算被人羞辱,也要挺住,他下定决心。
“是谁呀?”
院子里传来妇人的声音,浑厚而响亮。
从声音判断,妇人应该比较豪爽,属于粗枝大叶那种,这种人脾气一般也比较大,喜欢直来直去,敢说敢做。
鞋子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几个呼吸间,院门就被打开了,露出妇人宽阔的脸庞。
陈群当即抱拳作揖。
“大婶你好,我是外乡人,来此地,接我那未过门的妻子,没想到半路遇上歹人,妻子和盘缠,全都被劫走了,现如今身无分文,饥寒交迫,厚颜求大婶给一碗粥喝,来日定当报达。”
说完,又是一鞠躬。
陈群这套说辞,是有技巧的,遭遇虽然是瞎编的,但是能从措辞间,感受到一个人的文化素质,绝不是一般乞丐,更像一个遭难的读书人,容易被人可怜。
如果是一般乞丐,可能是另一番说辞,行行好吧,给点吃的,诸如此类,这是技术含量最低的要饭方式,无异于,我,乞丐,给钱。
妇人眼中露出怜悯之色,皱了皱眉,说道:“竟有此事?公子勿忧,随老妇入内,取粥饭与你。”
陈群一拱手,步履蹒跚的,跟妇人进了院子。
院子不算宽敞,中间放着一个大磨盘,房子年久失修,显露出土黄色,看着不像有钱人。
妇人前头带路,进了右边的房门。
陈群站在院子里,并没有跟进去,没有别人的允许,擅自进入,那太冒失了。
很快,妇人端着一个黑色大碗出来了,碗里冒出阵阵热气。
“公子快随我进屋,看你穿的如此单薄,想必冻坏了吧!”
妇人怜惜的看着陈群,招呼他进屋。
陈群跟随妇人进了屋,接过大碗,也顾不得烫,就狼吞虎咽的喝起粥来。
粥是用糙米熬成的,虽然米不是好米,但是火候到位,糙米熬的沙软绵密,入口即化。
陈群的吃相,用一句俗语来描述,那就是饿死鬼托生。
直看的妇人瞠目结舌,这人怎么能饿成这样?
一大碗糙米粥下肚,陈群这才恢复些精神,身体也暖洋洋的,总算捡回一条命。
“多谢大婶相助,来日取来盘缠,定当报达今日施粥之恩。”
说完,抱拳作揖。
有道是,礼多人不怪,没事多作揖,即使有不周全的地方,别人也不好开口怪你。
初来乍到,陈群就像一个新过门的小媳妇,处处谨小慎微。
“公子言重了,一碗稀粥罢了,何需报达,只是公子你,将作何打算?”
陈群想了想,说道:“我打算先去报官,救出我娘子。”
妇人一声叹息,说道:“如今的世道乱了,幸有大贤良师起事,要不了多久,这天下就太平了。”
大贤良师?
陈群一怔,大贤良师,莫非是指的张角?
天公将军张角?
黄巾起义?
东汉末年?!
我勒个去,我该不会是,穿越到东汉末年了吧?!
陈群止住震惊,说道:“天公将军是百姓的救星,实不相瞒,如果不是娘子被劫,我早就去投奔他老人家了。”
妇人点点头,说道:“公子看来也有大志,只盼你早日救回娘子,随大贤良师,救黎民于水火。”
果然,妇人并没有反驳,大贤良师,就是天公将军张角,看来黄巾起义,已经爆发了,而这个妇人还是张角的信徒,以为张角真的能救百姓。
陈群没有反驳,违心的顺从她的意思,说不定能产生共鸣。
陈群抱拳说道:“既如此,我就告辞了,多谢大婶施粥。”
陈群正准备离开,却被妇人叫住了。
“公子且慢,我观公子衣衫单薄,恐怕难抵风寒,我这还有些过冬的棉服,若不嫌弃,就与你穿走。”
“那就多谢大婶了。”
妇人找来一套厚厚地棉服,帮陈群穿在身上。
大小正合适,而且非常暖和。
这是意外收获,没想到妇人这么慷慨,不仅给吃的,还送了一件衣服给他。
陈群又是一番千恩万谢,这才离开了。
走在萧瑟的街道上,他又开始发愁了,我该去哪里?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他身无长技,吃饭都困难,真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