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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最远的路(一)

2006年,我认识了李承乾,他似乎很少走路,永远只会骑着单车。可他的后座是孤零零的,似乎永远没有女孩子,前面也没有。

多年之前,多年以后,没变过。

直到最后他不再骑单车,改自驾了,身边也鲜有同龄的姑娘。

这么多年,在我的认知中,陪伴他的除了陈奕迅的歌,还有他永远画不完的画。后来还有长达三年之久的孤寂。

一切的起源始于我们彼此的的高一,终于我们彼此的24岁,如果确切的说,应该是在两个月以前。

2006年,我遇见了我的好友小钱(lichengqian)。

小钱那年也遇见了他自认为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隔着窗,看见了轩念,她怀里抱着一直“巨丑”的花猫,迎着风,天真烂漫的微笑。

中间不过闪现一秒,当我抬起头,似乎连风声都停歇了,我没看到那个身影,只看到小钱一个人石化般傻笑。

那时候,对于漂亮的女生而言,女神和女神经这个词都还没有流行开来,班草,校花的认知度还是很高。那么,对于我这种未经世事的小男生来说,面对从小美到大的姑娘,只有静静的从远处观摩,欣赏,放在心上,最多只到这个份上。

永远没有想过,终有一天能够让她成为自己最为亲近的那个人。哪怕能够拥有她的一小段年少时光,也是不敢去奢望的。

不过这点,对于整日骑着单车,在画室和学校往返的小钱而言,并不适用。对于那时候美好的事物——年轻好看的姑娘,他有自己的一番理解。那就是在他最不知所谓的年纪,做一些他自认为比较值得的事情。

所以我很佩服他,开始喊他傻币,我们的友谊也从那时期,生根发芽,极速生长。

小钱高二下学期,连续两周,每顿只喝学校提供的免费稀饭。

于是,那时候他开始名正言顺的到处蹭饭。不过为了他的“远大志向”,哥们儿几个挨着个挺他。

用攒下来的生活费,买几桶染料,一夜之间,将画室走廊的两侧墙面匪夷所思的涂了一遍,用白色粉笔泼满,出现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人脸。美名其曰,抽象艺术。

这是一份有代价的告白,虽说对于其他人无关痛痒,可还是严重影响到小钱向女神挺近的脚步,他被画室开除,即便画室的掌舵人是他二舅,他也不得不为画室形象买单。

当时很多人说,小钱之所以这般做,只是为了报复家里人非要强迫他报考美术班。其实我知道,他早就已经开始妥协了,自大见到轩念的那天。

那晚,在画室的墙面,他画的是轩念,那一处处留白的裙摆,那一串串精致的手链。仿佛整个画室,都属于轩念。包括小钱自己。而我,只有那半桶染料。小钱说过送给我,最后,也没能属于我,他又食言,乐呵呵的拿走,留给我一件落满染料的白色t恤衫。

这些年,我们跌跌撞撞,走遍了大把的青春,从高中时的画室到大学门口的道别,走了那么远。到头来,才发现,一张四个小时的车票,足够了。

这一想,真真是过了好多重复的时间。到今年,磕磕绊绊,转眼十年。

我还是那个没有特色的我,轩念依旧还是那个让人看一眼难忘的轩念,而小钱,慢慢变成了一种符号。

他敢爱,却不敢恨。

他不怕输,却总害怕赢。

他是疯子,却难得深情。

他喜欢听陈奕迅的很多歌,尤其是国语版的十年,百听不厌。

他说自己是一个专一的人,会因为一首歌,崇拜某一个人,也会因为一个念头,喜欢上一个人,即便他们俩之间隔了一首十年,隔了整整一个“1874”。

我说:你可真是文化人,诗词遍地,你却唯独喜欢不甚押韵的歌词。

他只是笑笑,不说话。

直白与含蓄,都因我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那时候的我早已知道1874,是首歌,可也知道写的是别人的故事,不是他。小钱那年不满17岁,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以为他会一路自在如风般的前行。

可最终,他路过一处站牌,下了车,却再也找不回最初的路。

最近一次见面,是在两个月之前。他的样子没变,理着寸头,笑容微贱。

我说:兄弟,真有你的,禽兽如你,竟然还能放出来。

他扯着嘴角,漏出白牙,搭着我的肩膀,没心没肺的傻笑。

说他是“劳改犯”,当然是个玩笑。

他去了部队两年,准备继续待在那个地方,根正苗红。

记忆中的他一直都是这副样子,理着板寸,呲着牙,对着一切他认为美好的事物微笑。

他见我如此,见漂亮姑娘亦如是。

我们一起去吃饭,菜钱他出,啤酒我请,一直都没变。

到阳台喝酒,我微醺,他却醉成狗。

我说:小钱,你丫的喝点啤酒都能醉,服了你。

他扯着嘴角,露着白牙,没心没肺的笑。

买包花生米,都能醉上一夜,值!

唱首歌吧!

唱什么?

十年。

还好,十年之前我就认识他,十年之后他还“属于”我。

小钱,那是个整天骑着单车,身后却没有做过姑娘的少年。我没见过他哭出眼泪过,不过却总是,他站在一片烟雨里,笑的撕心裂肺,我看着他,像个傻子。

到今年,十年了。

他常说,鱼子,你是我的兄弟啊!

不知不觉,我们俩做了“小半辈子”的朋友,他91年生人,和我同岁。

我们俩从高中相识,三年,从大学分开,四年,一直到毕业,将近三年,聚少离多,感情不减,当真少见。

我家因为经商致富的小叔对我说起过,关于友情,那是因为你们还小,等你长大了,时间久了,很多你理所当然的东西,便都会慢慢散了。

理所当然,害人不浅。

我将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说给小钱听,作者的出处从我叔改为万能的书摘。

他微笑,在我面前第一次收起散漫的姿态。

他说出这些话,不知怎的突然有了信心:那可能是老爷子们自家兄弟姐妹太多,我们家可只有我一个。

我说:我还好,比你多了一个妹妹。不过妹妹是女孩子,不算兄弟。

那时候,大家都在等待步入大学,我和他在校门口的澡堂泡澡,这种顾虑,只是匆匆一闪。

那晚夜色应该很美,可我们依旧无法停下脚步,兴许是,玫瑰花,红酒,女孩子,全都没有,只有一轮月,再美,可也知道无法企及,也不会为我二人停留。

那时候,我们都不满十八岁。什么都不懂,可还是愿多年以后,共饮老酒,唱一曲青春不朽。

最好,身边能够多一个人,多一个迎风而笑的姑娘。

鱼子,你是不是有过这般感觉,突然想到一个人,即便浑身酒气,也仿佛能够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花香。

高中三年,这是小钱常常对我说起的话,每次都是酒醉的时候。

我知道,他又一次次看到了那个人,而那个人将会慢慢成为他心尖的姑娘。

事实证明,我猜的很对。

可十七岁的我,对于这种美好的借喻,却不是太懂。

只是很诚实的说,没有这种感觉。

看到喜欢的人,遇到会心的事,我的手臂会麻,而且泛酸,像是电流,又像是晴天霹雳,花香鸟语什么鬼?一股子糊味。

可直到多年之后,我也能稍稍理解了,当有种东西在你的身体里孕育,除了伟大的生命以外,记忆这种麻痹神经的物质,也很是神奇,明明是一束玫瑰的事儿,却似乎很少凋谢,留下的,继续开花,足够你漫步花海,何止是淡淡花香。

也许,这世间最远的路,终有一条是属于,藏在少年走向少女心中的那个雨巷。

雨来了,我撑伞而去,雨停了,我也只能撑伞而去。

独自一人留在那里的,除了你,还有我的余生,怎么走,也再走出不去。

我浑身酒气,却不得安宁。

沿着c城,最为隐秘的陈塘公园,边走边停的小钱,醉酒之后,没有唱歌,没有念诗,没有说大话,却只是一遍遍重复:鱼子,你知道吗?我想轩念了。

我只是回头笑笑,并不想说话,胃里难受,像是有条鱼在时不时的翻腾。可听到他认真的语气,我总想着要组织下语言,开导开导他。

我说:我知道啊!兄弟。可我又不是孙悟空,拔根猴毛,轩念要多少有多少,只不过多条尾巴。各种对白,各种拥抱,各种姿势。

小钱说:你口味真重。

我说:那是因为你执念不轻。如果我是如来佛祖该有多好,五指山一出,也好压一压你这心生执念的猴头,花果山多好!你非要坐一坐天庭。

可是!轩念只有一个啊!

这世间谁不是只有一个?你又犯了中二病,轩念再好,也终究是人,不是神。更不是你的神。再者说,我又不是轩念,即便我是轩念,你今晚跪在这儿,对我读你写的诗,送我你画过的话,唱你最喜欢的词,我也无法被你感动,更加不会嫁给你。因为我不是她,再者说,我他妈是一男的。

他却不为所动,继续说:鱼子,让我说完吧!把我这些年攒的话全都说出来吧!这次不说,我怕会永远烂在心里,等到我忘了,只要你还记得,也算没有遗憾了。

我说:你喝醉了,又把我当成轩念了。

不是,我只是把你当做我自己,今晚没有月色,没有镜子,我又怕鬼,只能说给另一个自己听了。

那么你说,我听,仔细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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