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心不在焉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难以置信的快,一碗粥就这么被许浩瑜吃的粒米不剩了。
对于一个把吃放在第一位的人来说,有的吃,什么问题都是浮云,要不也不会列一份自己喜欢和不喜欢的食谱在自己钱包里了。
许浩瑜躺在沙发上,看了看四周,因为太久没来这住,各种东西上面都蒙了一层灰了,让一个稍微有点洁癖的许浩瑜有些难受。
许浩瑜起身先把早餐的包装盒扔了,然后看了看四周,感觉这客厅太大了,自己根本搞不定,还是先去弄自己的卧室吧。
走进卧室,除了窗台上落得一层灰以外,其他地方还是挺干净的。许浩瑜把手机往床头柜一扔,看都没看一眼,就往床上倒。
许浩瑜整个人陷入软软的床中,双眼直愣愣的望着天花板,有些出神。
“叮—”手机信息的声音响起,许浩瑜眼睛还是停留在天花板上,手向床头柜探去。差不多到手机的位置了,许浩瑜的手一抓,却不是手机。
许浩瑜将头扭向床头柜的地方,自己的手上握着一个蓝色的签名笔。许浩瑜看了看,发现这种笔好像和自己的那支是一样的,以为的笔没放口袋放桌上了,另一只手向手袋摸去,一拍。
自己的笔还在口袋啊,那这就不是我的啊!
许浩瑜起身坐正,“真是见了鬼了,这又没人来我房间,这是谁的笔?”许浩瑜仔细想了想,突然脑海里有了一个人选,林屿。
可是真的有这么巧,我的笔和他的笔都是同一款?除了上面的专属标准,其余的都是一样的,许浩瑜把那支笔拿到跟前一看,笔身上写着一个字“屿”。
那就没错了,就是他的!
看着这支笔,许浩瑜突然觉得很有趣,如果说他是刻意接近他的那另当别论。如果说他根本就巧合的话,那就有意思了,毕竟这么合拍的人可不多见。
看着这支笔,看着看着电话就响了。
许浩瑜拿起电话,是助理打来的。
“喂?”
“喂,许总。我发信息给你你看到了吗?今天北京的那个合伙人来和我们签合同,你应该没有忘记吧?”助理那边似乎十分仓促,说话都有些喘。
要不是助理来提醒,许浩瑜都得忘记这个重要的事情了,这可关系到公司的未来,这都能忘记,许浩瑜不禁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呃,嗯,没有忘记,我现在马上过去,等我。”
挂下电话,把林屿的钢笔扔到床上没理会,急急忙忙穿了套西装就出门了。
从市外开到市内,还好这个时间了,还不会太堵车,差不多一个小时就到公司门口了。
从许浩瑜的身上还真的看不出来,许浩瑜的公司居然这么大,居然是个大CEO,若是不认识他,还觉得只是一刚毕业的年轻小伙。不过你说是一刚毕业的年轻小伙,也没错,25岁的博士生,正值年少轻狂。
许浩瑜双手紧插口袋,一路被问好,直到进了办公室门。坐在自己的沙发椅上歇一会,又看见桌上已经有杯茶已经沏好了,暖心的笑了笑,端起喝了一口。
不用想都知道,这肯定是助理弄得,真是很贴心。
茶喝了刚放下,门就被敲响了。
“请进!”
门被慢慢推开,一身西装的美女走了进来,“小瑜,早上好。”
许浩瑜也回应美女一个笑容。
这个美女,叫孟娜,是许浩瑜的助理兼干姐姐,两个人是发小,从小一起玩到大,传说中唯一一个真正了解许浩瑜的人。
当然,所谓的真正了解,无非就他小孩子的那一面,都二十五了,还和三四岁的小孩子一样。
孟娜把抱在怀着的几份文件放在许浩瑜桌面上,“小瑜,哦不,许总,这是今天合同的相关内容,我已经核对过了,没问题,你看一下吧。”
“别叫我许总,不习惯。”许浩瑜一边打开文件夹一边喃喃道。
孟娜端起被许浩瑜喝完的茶杯,一边向外走去一边自言自语“噢,那可不行,公私分明才是你的作风。”
时间都在文件中度过了。
午饭匆匆在小餐厅里解决了后,就埋入文件堆,一直看到会议开始,许浩瑜才总算看完。
许浩瑜坐在会议桌上的正位上,孟娜站在许浩瑜的身边,“姐,等等会议是董事也在吗?”
孟娜听着许浩瑜的问题,笑了笑,“不在,这是你亲自要求的,忘记了?”
许浩瑜仔细一想,好像确实是自己要求的,这记忆力怎么变差了呢。
大公司的人并没有摆什么大架子,准时两点钟,对方的代表就在门外候着了。
许浩瑜示意让他们进来,自己又扭头向孟娜问道,“对了,对面的代表是谁?叫什么名字?”
孟娜微微蹲下,在许浩瑜的耳边回答道“一开始是他们的一个董事,但后来好像变了,是他们的老板,好像叫林......”
孟娜还没说完,对方代表就走进来了。
孟娜看了眼对方代表,所谓的老板,居然不是想象中的老头形象,居然是一个年轻人,看那样子,和小瑜野酒差不多大啊,而且还很帅啊。
孟娜脸稍稍有一点发烫,发红。
而在孟娜犯花痴的同时,自己的老板,许浩瑜,整个人已经懵住了。
眼前这人,不就是今早刚见过的那个,林屿吗?
林屿嘴角微微向上翘了翘,“又见面了,许总。”
许浩瑜也在最快的速度内反应过来,笑着和林屿打招呼,“是啊,真巧,林总。”
孟娜听这两个人的对话,似乎早就认识的,“你们认识的?”
“认识!”林屿笑答。
“不认识!”许浩瑜则很快的跟着否定了林屿的话。
“额......”孟娜有些无语,不过为了化解尴尬,只好先切入正题,“那我们不说别的了,林总请坐,我们看一下合同吧。”
林屿坐在了许浩瑜的旁边,翻开合同,开始看。时不时也有问题问向许浩瑜,许浩瑜也因有准备,答得十分完美。
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合同,最后,终于是没有问题,只差签名了。
合同准备好了,什么都准备好了,可林屿出问题了,林屿发现,自己的签名笔不见了。
林屿有一个怪癖,但凡签名,必须用自己专属那支签名笔,如果没有那支签名笔,林屿宁愿不签这个名。
林屿有些抱歉地看向许浩瑜,“抱歉,不好意思我想我不能签这个合同了。”
许浩瑜有些不懂,没明白怎么回事,“为什么?难道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额,不是的,是因为......因为我的笔不见了。”林屿神色有些尴尬。
林屿随行的助理为林屿解释了一下:“嗯,是这样的,我们林总呢,有一个习惯,就是签名必须用自己的签名笔,要不然,他是不会签名的,真是不好意思了。”
听完,许浩瑜总算是明白了,一个怪癖的人。心里暗想,怎么又和我一样。
许浩瑜想了想,突然想起来林屿的笔不就在自己家里吗?只好对林屿说,“如果我能帮你找到笔,这合同,你是不是就可以签了?”
林屿想了想,点了点头,“是的。”
许浩瑜笑了笑,把自己的笔递给他,“那你签吧。”
看着许浩瑜拿出来的笔,林屿下意识就以为这是自己的笔,“我的笔为什么会在你那?”
许浩瑜无辜的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估计你昨晚落下的。”
林屿听着许浩瑜的话,似乎也进入了回想。
两个人活在自己的世界了,而旁边两个助理可就一脸无知了。
“噢,我想起来了,是我忘记拿了啊,噢,不好意思啊!”
林屿一脸感激地握住许浩瑜的手,脸上激动的神色久久没法平息。
许浩瑜知道那支笔对林屿很重要,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那是他二十六年来,他父母给他的唯一一个礼物,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买的。
这个款的笔,已经卖了好几年了,款式没变,每一支都是定制的,是一种永恒的记忆。
许浩瑜挣脱林屿的手,他明白,林屿把自己的笔当作他的了,只好不好意思的向林屿说,“呃那个,这支笔其实是我的,你的那支,现在在我家里。”
林屿听着许浩瑜的话,又是一愣,“你说这支笔是你的?”林屿拿过许浩瑜手中的笔,笔身上确确实实印着一个瑜,而不是屿。
“你也喜欢这支笔?”
许浩瑜笑了笑,“十八岁时母亲送的生日礼物。”
林屿听见这句话,脑袋一下炸开了,这么有缘的人,人生得一便知足啊!
“那你的笔可以借我签个名么?”林屿向许浩瑜问道。
“可以。”许浩瑜笑着答应。
林屿拿着许浩瑜的笔,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林屿的随行助理,已经整个人处于疯狂状态了。
这是林屿人生第一次用别人的笔签名,曾经也有过签合同没带笔,最后闹得公司亏损很多,那些合同都比今天的这个合同大,和平时都放弃了,今天怎么就出例外了呢?
这个问题,其实林屿也数不清,或许是第一次发现能有一个和自己这么像的人,不容易,又或许是别的原因。
总而言之,许浩瑜这个人,在林屿的这一生,绝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