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我怎么感觉我们这是进入狼窝了?”斯蒂格气喘吁吁,弄死一个看来费了他不少力气。
“你不就是狼吗。”沈林应道。
斯蒂格翻怒视,心说我可是狼妖好不不好,可不是四脚畜生。
狼妖狼妖,其实本质上来讲与狼没半点关系,之所以称之为狼妖,不过是每当月圆之夜时,他们会显得异常兴奋,双目会不由控制的发出如同狼一样的绿色光芒,且这时候,也是狼妖实力最为强大的时候,会比平时强上一个档次。
最最古老的狼妖之王见此,一拍脑门,大手一挥之下,狼妖之名就此诞生了。
沈林也知道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接着说道:“这时候说什么也没用了,妈蛋,失策啊,谁知道这里还窝藏这么多人。”
“别说这些没用,快想办法吧。”斯蒂格不满道。
“抄家伙,打出去。”
这次轮到陶雪翻白眼,你当着是混混街头斗殴啊,说道:“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
斯蒂格也是附和点头:“我就仨人,还有位女性。”
“女性怎么了,那也血妖女性,真要打起来,还不一定谁强谁弱呢。”陶雪立刻反驳说道。
沈林无语,都啥时候还搞内部矛盾,说道:“打住行吗,现在是一致对外的时候。反正我能想到的就是打出去,你俩要是有比这更好的主意就快点说来,没有就闭嘴。”
斯蒂格与陶雪面面相觑,纷纷摇头。
“那就只能打出去了,待会你俩可千万别藏拙,有多大能耐就使多大能耐,就算对方是一个人,我们也得全力以赴,尽快弄倒对方找逃生出口。”
两人这时也是想开了,危急关头沈林怎么看都比自己两人要强些,各自点头同意。
然说起来容易,真要打三人未必挑得过对方人马,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要想打出去就更加不易了。除非三人能藐视一切存在,强横到及至,一切都可以横推过去,遇佛杀佛魔挡杀魔。
“等等,左边,左边。”三人跑到十字走廊时,陶雪急忙叫住两人。
“靠,差点我们还有一位比狗鼻子还牛逼的人。不过你确定左边没人,可别到时被包了饺子。”沈林道。
陶雪蹙眉,怒视沈林:“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左边有人,不过最少,两个。”
“那就左边。”沈林也不在犹豫,三打二,只要不被缠住就行。
小会,三人便与前来追堵的两“组织”新成员迎面相撞,两男,都是西方面孔。这时候谁也不废话,冲过去就是拳头说说话。
“左边交给我,你们两个收拾右边那位。”沈林吩咐道。
“小心。”陶雪提醒。
沈林一笑,自从脱离群体后自己与人厮杀的情况屈指可数,尤其是进入大学后,更是彻底改邪归正了,打架之事已经是没有。但十几年的打打杀杀的生活,并不是短短几年时间就能使人拳头生锈的,十几年形成的东西,已可以纳入人的本能范畴。
面对沈林冲来,对方也是张嘴露出堪如冬雪的牙齿,比黑人还要白。笑容有些阴冷,充满嗜血的味道。
一秒,两人便只有两步之遥的距离。
沈林立马一脚踢出,好吧,这一脚某人心中邪恶的幽灵指挥了大脑,目标是对方下方的小弟弟。可说,很阴损,也容易叫人来气。
对方见此也是大吃一惊,这哪是他们这样的人的打架手法,就算稍微正常点的人都不会使出这招,这是在耍无赖啊,比无赖混混还要无赖混混。原本要伸拳头的直击胸口的招手不得不变换为脚下使力,以左脚为基点,侧身防御。
“混蛋。”对方也是忍不住怒骂,不过沈林没听懂,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德语也不像。但从对方的表情还是能看懂的。
“小样,你死我活之时可没君子与小人之分。”沈林心道。
不过,下一秒沈林立马便得到了报应,事实证明,人活在世上,做小人的最好小心点,老天爷会看不过眼的。
枪,黑洞洞的枪口突然出现在沈林的视线内,并对准了他。
“妈蛋。”沈林怒骂,怎么没想到对方身上还有枪,真所谓武功再好也怕菜刀,你身手再牛逼也牛逼不了手枪。
砰!
一声响,传遍整条走廊。
不得不承认这时候沈林的反应速度,身体及时躲避弹道,子弹从耳边越过,只擦破了一块皮子。
“你能躲得过第一枪还能躲过第二枪吗?”对方冷冷发笑,这么近的距离,能全数躲过子弹的他长这么大一来可还没见过。
说道枪,得说说妖(血妖与狼妖合为妖)与圣对枪这类热兵器的看法。热兵器出现的早起,不管是妖也好圣也罢,都是看不上眼的,认为是不实唬人的家伙。装弹上膛所耗费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凭借妖与圣的身体速度,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完全可以让人死透并使身体僵硬发青。
所以,早期,妖与圣使用的兵器五花八门,可以说锄头都可以是他们的兵器,但就是没有枪。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更随着无数天才对枪的改进与热兵器随着科技发展中的不断完善,枪的威力变得与日俱增,直至上世界六七十年代,妖与圣当中开始有人使用枪作为兵器,并与仇敌厮杀时,成功让对方去见了上帝。
当然,妖与圣使用的热兵器也是经过他们改装过的,因为他们有着远超常人的体魄,可以无视后坐力等影响射击精度的因素。妖与圣使用的枪械,不管是子弹出膛速度还是射程,都要比常规枪械要强横的多。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枪械的缘由,不管是妖还是圣,从此开始对科技也变得关注起来,随之重视,到上世界九十年代,不管科技武器还是其他科技产品的应用,已经在妖与圣之间变得非常普遍。且凭借无与伦比的强大资源,一些不为人知的黑科技也出现在这些群体中。
好了,言归正传。
面对持枪的对手,沈林也没有畏惧,自语道:“只可惜你废话太多。”
沈林的自语也是被对方所听见,但还没等他明白意思,只觉得胸口传来痛感,低头一看,一个黑乎乎的小洞出现,不断溢血。接着,两眼一黑,整个人便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成了死人。
再看沈林,只见他衣服上不知何时少了一个纽扣。聚会时他穿的是西装,西装上的纽扣这时候倒是帮了他大忙,一个纽扣便解决了对手。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六十秒,也就是一分钟都没到。
斯蒂格与陶雪两人还在与对方搏杀,论观赏性,沈林这边还真是低了不止一个档次。要是搏杀可以让人买票观看,沈林这边肯定会有大把的人叫嚣着退票的。二对一,你来我往,打得甚是火热,请允许我用基情四射这个不恰当的词来形容一下。
这时候,沈林也没观赏这场精彩打斗的兴趣,身后已经明显可觉得不少人的脚步声正朝着这边赶来。两腿使力,整人立马消失在原地,再度出现时已经加入了战团。场面,顿时变成三打一。
“你那边就完事了?”
斯蒂格与陶雪面露吃惊之色。
“这就是圣与妖的区别。”沈林不忘给圣打广告,接着道:“后面有人追来了,我们得快点。”
有沈林的加入,天平倾斜不可避免,战况变成了一边倒。你拳我一脚,还有一人专打黑拳,几秒内就把人给撂倒了。
“别他娘的仁慈,弄死他。”沈林吩咐。
陶雪不肯前去,这时候斯蒂格倒是没有心里障碍,虽然对方被打得已生活不得能自理,但强横的体魄下,不需要一个星期,又会变得生龙活虎的。这时候,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斯蒂格一脚上去,一声砸西瓜的声响,大脑裂开,脑浆四溢,死的不能再死,就算上帝来了,也没救活的本事。
“太残忍了吧。”陶雪说道。
“嗯,这样的人我们最好离远点。”沈林也是附和。
斯蒂格怒了:“谢特,别在我面前装好人。”
“至少我可没踢人脑袋的习惯。”沈林道。
陶雪道:“都不是什么好人。”
“好吧,为了避免我们也这么个死法,还是赶紧离开吧。”沈林道。离开之前,沈林也是返回捡起那把掉在地面的手枪,有了这东西总比每次都能使蛮力强的多。还别说,这枪还是值几个钱的,枪身为金黄、色,可见是镀了金的。
算发了笔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