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朱灼雨第一次见到森宇。
由于大回的将士皆是骁勇善战,所以边疆常年有军队扎营,而那时候的朱灼雨和森宇刚好是刚刚被上级提拔成十夫长,他们两人与凌乐算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关系也便密切了些。
行军打仗,最缺不得的便是歌姬舞女来鼓舞士气,但由于经费紧张,所以军中一直没有歌姬舞女等前来助兴。
于是,其中有着“赛诸葛”之号的凌乐便有了一个主意:他们几个十夫长整队晨跑时,落在最后头的那个人,就要扮成歌姬舞女,来给他们唱歌助兴。
凌乐那时虽然也只是一个十夫长,但却从来跑在晨跑队伍的前头。
而森宇则是十夫长里头体质最差的,每一次跑步总是落到了后头。
于是无疑的,森宇被叫去男扮女装唱歌跳舞了。
开始的时候,众人看着森宇的舞蹈,无疑是觉得赏心悦目的。
然而,当这哥们一开口唱歌之后,众人便想拿起拖鞋直接往这哥们的脸上砸的冲动!
苍天啊大地!
怎么会有唱歌这么难听的哥们啊!
这歌有调吗?有调吗?有调吗?!
这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啊!兄弟你赢了,你把鬼都给唱哭了知道不?
于是多年之后,凌恪问凌乐:“你这么多年里,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凌乐回答:“当年第一次听森宇唱歌时,没有自备棉花。”
凌恪激动的握住了凌乐的爪爪:“我也是!”
于是,在连续几夜的在森宇的魔音摧残里,终于,凌乐做出了一个决定:让性格憨厚的朱灼雨,去故意落在森宇的后头,代替森宇成为垫底的人。
于是,三年前的军营晨跑位置,便出现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一个眉目秀丽的男子面色苍白的喘着息小跑在士兵的后头,而他的身旁则是跟着一个身材很高的绿衣男子。
朱灼雨向来很高,是军营里头个头最高的,而面目又令人觉得憨厚,而森宇则是眉目秀丽宛如女子般的,这样的远远一看,却是说不出的般配。
朱灼雨不善言辞,便直接道:“你慢慢跑,我会跑在你后头。”
森宇一愣,“灼雨,你真好!”
朱灼雨有些不自然的微微别开脸,“我……”
“对了对了。”森宇打断着朱灼雨的话,双眸转而看向了后者,眼里带着满满的期待之色:“你觉得我唱歌好听吗?”
这样软软的仿若撒娇般的语气。
朱灼雨本想说“难听”,但话至喉口,却在触及到森宇满眼的期待之色后默默的咽下,道:“好听。”
森宇笑了,笑起来面容愈加显得秀丽,“那灼雨我以后就多多唱给你听好不好?”
鬼使神差般的,像是受到了蛊惑般的,朱灼雨鬼使神差的启唇,说:“好。”
森宇将双掌合十,忽的停了下来,转过身,双眸亮晶晶的看着朱灼雨。
朱灼雨不明所以的停下了脚步。
森宇弯着眉眼道:“我今晚要唱歌给你听,垫底才能唱歌,所以灼雨你赶紧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