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鹤城最近的一座城,叫菁城。
打仗,总是需要后援队的,今日这后援队正好到达这菁城,结果便是措不及防的听到了鹤城已经被幽朝拿下的消息。
后援队表示:这杀千刀的,实在是……干得太漂亮了!
老早就看刘成那家伙不顺眼了,现在终于有人把他干掉了!真的不愧是幽朝战神出马啊!
然而同时,菁城的城主也是留意到了另一匹黑马身上。
这匹黑马,便是化名为赵无为的哥舒千笑。
解读着鹤城传来的兵符中的意思,菁城城主的脸色黑若煤炭。
“啪”的一声,一个茶盏便是在菁城城主的手中成了粉碎。
“城主息怒!”与菁城城主同在屋中的一个幕僚急忙弯身,安抚道:“而今百魁将军和凌将军已率领后援士兵前来,已整队完毕,要前去夺回鹤城,相信以百魁将军与雪将军的才干,必然能拿回鹤城。”
闻言,菁城城主紧皱的眉头才微微松动,之后一叹,“本城主何尝不知,只是为我们身为城主性命之低贱而叹惋。百魁将军是我大回最为年轻的少年将军,封号百魁,意谓百战魁首,有他相助,岂有败仗?想来是陛下要拿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换下鹤城的城主罢了,也不知本城主是否也有一天会与刘成沦落成同样的命运!”
幕僚自知无话,只得退至一旁。
……
大军作战,是要带着战车与步兵的。
战车在泥泞的路上极难行走,而步兵的体力也是有着上限的,所以大军行军时,总是要费上不少的时间。
从菁城启程,自早晨一直走到傍晚,也只是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还有三分之二的路程。
傍晚的时候不易行走,所以凌乐便直接寻一处地方让大军安营扎寨歇息一晚。
“早知道大军行走这么的晚,前些日子我就不该还刻意从江城赶回菁城,直接留在鹤城里头,看一场好戏也不错。”凌乐活动着筋骨,开口道。
凌恪白了凌乐一眼,“几日前你擅离职守,让我一人带着后援军去菁城,自己则跑去江城玩的时候,怎么不这么抱怨路长。”
凌乐苦笑,“哥,你就别打趣我了,阿朝不也是和我一起去了江城吗?你怎么尽说我的不是了。”
说起雪朝时,凌乐的眼里便是闪现了浅浅的温柔。
凌恪闻言,挑眉,“我要是能娶得雪朝那般好的纵容你的妻子,我自然不会说这话了。”
说罢,凌恪一笑,补充了一句:“你这次将雪朝留在了菁城,可是个大错误了,临行前,她与我说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凌乐的心跳忽的落了一拍:“什么事?”
凌恪的眼里满是调侃之色:“抖M。”
凌乐:“……”
“吃饭吧。”凌恪也没有再调侃下去,毕竟也是自己的亲弟弟,于是便伸手拍了拍凌乐的肩膀,道:“行军确实枯燥,你便忍忍。中餐没吃,现在饿了吧,先吃饭吧。”
凌乐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