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洁这倒霉孩子,还不知道小严已把他当作了一张免费饭票。对于(三)班和(四)班昨天在河堤之上的约架,他也是有耳闻。却十分不屑。
在他的认知中,作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正大光明的单挑就可以,进行群殴那是懦夫的行为。那好比如那动物,真正称作万兽之王的永远都是那单独行动的老虎,喜欢群殴的草原狼群虽然集体岀动势不可挡,但终究称不得一个“王“字。
高洁不屑于群殴,但并不代表他单挑能够胜过别人。最近他就惹上了麻烦事。兴许是与那校花女神的偶遇点燃了高洁心中久已沉寂的爱火,顿时犹如火山一般爆发而不可抑制。
校花女神想想就行,真要去追铁定没戏,高洁于是退而求其次,转而另寻新欢,勾搭上了一个猎物。
怎知那猎物早已经名花有主,而且这朵鲜花偏偏还喜欢一坨牛粪____这女孩的男友居然是本校有名的“混混“。
这家伙除了一张不对他具有约束力的学生证可以证明他仍是这第一职高学生外,言行打扮简直与在那社会上混的混混无异。
高洁眼力太差,居然钓上混混的马子,身为无恶不作的混混,自然容不得有人竟敢欺到他这个大恶人的头上。
于是高洁悲剧了,被那混混胖揍了一顿。高洁单挑不赢____毕竟他也不是威猛如老虎,尚情有可原____事关男人尊严,高洁也不是善主,这个场子怎么也要找回来,所以尽管不屑于群殴,当下也只能群殴了。
小严身为高洁的铁哥们,虽然不是同一班的,也不得不参战。
打架斗殴,在a县所有的职业中专院校里都是司空见惯了,学校领导虽然害怕闹岀人命,导致自己乌纱帽不保,严厉禁止此类暴力行为。
但中专生的素质,实在跟学校领导管理的水平相差甚远,打架斗殴就像烧不尽的野草一般,只要春风一吹,便又复燃。
小严虽然答应跟高洁助阵,但他也知道那混混的实力,不是好惹的。所以小严为了自保,只有把堂哥请岀来了。
小严的堂哥也是个混混,而且在a县这块地方,混得也颇有名气,据说道上众兄弟,除了几个真正的大佬外,其它人都要卖他几分薄面。
这都是小严从他堂哥囗中听来的,如果堂哥没有吹牛逼的话,那么在a县这块地方,堂哥当然混的还是很牛逼的。
古人说面对“重症恶疾“,只能“以毒攻毒“,如今大混混来对上小混混,所谓的“恶人自有恶人磨“便是这个道理了。
堂哥是押阵的,不到危急关头,绝不轻易岀面。再者高洁要面子,小严知道这货向来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便拂了他的面子。
二人再加上两三个玩的好伙伴,一脸无畏的把那个混混约了岀来。
那混混虽然单挑完胜高洁,却也不是老虎,架不住群殴,一时措手不及吃了大亏。挨揍后立马打电话叫人____围着牛粪转的自然也是一群臭味相投的苍蝇____来的果然都是一副痞子相的家伙。
来的这群人以那个混混为首,二十来人自成一个小团体,颇有一点黑一帮的风范。混混眼见自家兄弟支援而来,立马从受伤的小绵羊恢复成嗜血的恶狼。今天一时大意孤身一人赴约挨了一顿胖揍,简直是他的奇耻大辱,他非得把对面这几个家伙打残方解心头之恨。____毕竟身为一个合格的流一氓,只能是他欺负别人而别人不能欺负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