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的火光渐渐黯淡了,人们的喜悦也消停了,所有人都进入了梦乡,这一晚他们都很满足,而远方的黎明终于刺破了最后的鱼肚白,光芒已经照耀在远方的大地上,马上就要天亮了。
这时天空的星星渐渐隐去了身形,在这最后一刻又焕发出惊人的光亮,仿佛是一种召唤,那些死去的半人马重新变成了一道彩色光芒,“嗖”的一声遁入了天空,世界顿时安静了不少。
梦乡中的人们流下了怀念的泪水,谁知道他们能否活到百年后呢?
“鸣呜——”天空中飞过一只身长近十米的巨鹰,展翅仅有二十米之长,瞬间划过天空,刺破云层,飞向了远方,这是龙鹰,是肯尼亚山脉包括整块无垠草原所在的肯尼亚地区的最强生物,它的叫声就是最好的闹铃。
太阳已经照到了整个肯尼亚山脉,奈森尔部落作为肯尼亚的门户,更是迎着初阳就运作起来。
部落里很快就进入了有序的工作中,大量半人马出去打猎,而猎物就是他们的早餐,与此同时,泰森率领的喀戎小队回来了。
在路途上,泰森悄悄告诉喀戎,这支队伍的实际队长就是喀戎,但是名义上会叫做岁提小队,这是一种雪藏战术,每个部落都会有一支精英队伍,一对精英半人马。
喀戎则是他们的领袖,但是要直到两年后的肯尼亚狩猎大赛上才会公布于众,肯尼亚大赛是莫得尼麾下的全部部落的一次大型比赛,在这里不一一赘述、
“授师这是要我先低调,然后再一鸣惊人啊”喀戎非常理解,没有半分怨言就答应了。
泰森颇为欣慰,回到了部落里,泰森的小队是最后一个回来的。
但却吸引了众数队伍的目光。
“那是什么,猛虎?”有人惊讶道。
“不,只是一只幼虎,太暴力了吧,这些孩子都是刚出生不久的啊,就去猎杀猛虎?”
授师们,队员们霎时间众说纷纷。
“那是岁提吗?是他提着幼虎,肯定是他猎杀的”有人高声喊道,所有人的目光也都注视到岁提的身上,没有错,是他们熟悉的最具天赋的小半人马岁提。
喀戎是外来者,非亲非故,没有多少人去关注,但是虬佘耐不住性子,跑到喀戎面前咬牙切齿道“大哥,明明是你的功劳,现在全给岁提那混蛋抢去了”
“无妨无妨”喀戎微笑道“你看那个岁提也不是欣然接受的,头都不敢抬,说明他是有荣誉意识的,这种谬赞反而能激励他,这样也好”
虬佘见喀戎无比平静,也就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
泰森没有理会他们的目光,把小队带到了私有领地后,拖出了三只成年公鹿,截去四肢和鹿角,撕去鹿皮,烧起了篝火,搭起支架,开始烤公鹿,这一系列动作非常娴熟,没有任何卡顿。
泰森突然说道“现在,你们可以等公鹿烤熟后吃掉它,记住要全部吃掉,也可以做其他事情,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必须全部消灭”
所有人都欢呼起来,他们饿极了,但是喀戎不这样觉得“也许这也是一种考验?”他的目光四周巡视这,突然注意到,从这三只公鹿身上卸下来的部位。
“这些公鹿四肢特别长,有一米五的腿长,鹿角从角基上撕裂下来后保存完好,长度也达到了半米,而且撕下的鹿皮虽然没有猛虎皮坚硬但可以取暖”喀戎暗道,说做就做“把这些东西全部收集起来”
那只猛虎同样也被泰森处理,但是猛虎尸体上千疮百孔,狼狈不堪,所幸没有腐烂,去掉烂肉还是可以食用的。
岁提学着泰森的样子,在几个队员的帮助下,拆下了猛虎的头颅,放在火上烧烤。
鹿肉传出了熟食的香气,猛虎的头颅也被烧灼得剩下了白色的头骨,岁提一脸肃穆地把头骨送给喀戎。
“这是你的战利品,你的荣誉”
“哦,谢谢”喀戎报以微笑。
“记住,总有一天,我会超越你”岁提肃然道,他左手握拳重重锤在胸前“这是未来勇士的誓言”
喀戎正色道“你会成为勇士,但你永远无法超越我!”
随即便没有再说什么了,休旨对两位大哥都很崇拜,突兀道“可以吃了吗,我饿死了”
这一下逗乐了所有人,岁提大喊道“开始大吃猛吃,看谁吃得多”
半人马就是这样,谁强大对谁就恭敬,喀戎都有些喜欢这样的生活了“比起前世的孤独,今生好了太多倍”
就在所有人进食的时候,喀戎已经收集好了全部的十二支鹿腿骨,轻轻敲打,居然还很坚固,喀戎在想能不能把这些东西做成武器,一番试验之后,喀戎挑出了最坚固的大腿骨“估计只能对一些小心野兽造成伤害,不过也胜于无了”
还有四只虎爪,但是还是不够尖锐,毕竟是幼虎,喀戎把四只虎爪用树脂和回来的路上捡来的枝条做成的绳子,紧紧拴住在一起,再用火烤,这些树脂不知道是什么树留下来的,喀戎眼尖带了一大瓶回来,发现居然有不小的黏性,高温烧灼后再降温,虎爪居然就这么固定在了半米长的鹿腿上,这样鹿腿为柄,虎爪为尖的武器就做好了。
“就叫他虎锤好了”喀戎有些自得的笑道。
至于为什么不用猛虎的四肢来做握柄,那样还剩下了固定的功夫,是因为喀戎觉得猛虎的四肢太短,都可以当做大一点的石头砸人了。
所以,喀戎利用完所有的骨头,也就做出两柄虎锤来,以及一个猛虎头颅骨做装饰,放在腰间,强大的半人马都有把死去的猎物的头骨用绳子穿起来系在腰间,马背或者后背的习惯,用来证明他们的强大。
喀戎把剩下的六支小腿骨和鹿皮给了六个队友并告诉他们可以用来干什么,比如说小腿骨可以砸晕一些野兽,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挠痒痒;鹿皮披在身上可以取暖等。
队友们都投来感激地目光,他们还真没想到这些骨头有这么多用处。
随后,喀戎安心地开始饱餐一顿,他进食很快,食量也很大,居然吃了有其余六个人之和,一个人吃掉了一整只公鹿和一只幼虎。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非常惊讶喀戎的食量。
半人马消化很快,但要转化成骨骼和肌肉还是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半人马可没有肥胖这个概念,他们吃得多说明未来长得大,因为他们是奔跑的种族。
这一过程大约用了四个小时,又过了一个小时。
泰森回来了,现在的时间才正上午,差不多十点的样子。
泰森看到了全副武装的七个小家伙,居然高兴的仰天大笑“哈哈——”非常兴奋地看向了喀戎。
“这些武器,连我都没有见过,原来还可以这么用”泰森越来越激动“喀戎,你就是部落的福星,天才,不管你以后能不能长得多么高大,就凭这些武器就可以提高整个部落幼年半人马的生存能力了”
“太不可思议了,我们半人马出生以来就会使用刺枪和弓箭,你的这些武器闻所未闻,但是用起来却一点也不费劲,甚至威力更大,一棒下去!”说着,泰森把从喀戎那里借来的一支腿骨拍到了地上,地面居然被凹陷了半米多。
但是……
骨头也碎了,泰森有些脸红,不好意思地说道“公鹿的大腿骨,还不够坚硬,但是对你们这些孩子来说早已足够了用了,就当我是给你们示范了一下威力了”很快就反应过来,干咳了一声,仿佛地上的碎骨跟他没有关系似的。
喀戎当然也不会介意,这些骨头都来自公鹿,如果是成年的猛虎,四肢足够长了之后,完全可以作为更加锋利和坚固的武器。
“好了,经过那次猎杀幼虎,我对你们的能力都有了初步的了解”泰森说道“你们的能力并不均衡,各有突出,这样就不能集体训练了,所以临时改变训练策略,未来三个月,你们一人由一位授师根据自己的长项进行特殊训练,不同于其他任何二十个队伍”
听到了他们的与众不同,六个小家伙都有些激动,但是喀戎可是上辈子活了无数岁月的老怪物了,自然不会有什么惊讶,但是也轻微表现出了一些表情,以免怀疑。
七个队员能力各有突出,但是最为均衡和强大的就是喀戎,喀戎将由泰森亲自操练。
其余六位队员被带走后,泰森拍了拍喀戎的肩膀“喀戎,你的能力已经超越了这个部落的能力,也许你应该出生在莫得尼这样的大部落,总有一天,你会到达那里的!”
“你跟上我,我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泰森说罢,就踏着蹄子向外奔去。
喀戎不甘落后,迅速追了上去,经过一次摄食后,体力顿时增加了不少,就这样连续跑了两个小时后,离部落越来越远,已经走出了百里的范围。
走走停停,饿了就停下捕猎,这些都交给了泰森,因为他们还没有到达喀戎训练的地方,这几天下来,喀戎速度居然提升了不少,至少保持不会离泰森五十米远了,要知道,泰森虽然有放水,可也有七八成的速度了。
跑了三天三夜后,泰森和喀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蓝流!
奈森尔部落万里之外,肯尼亚山脉边缘只有一个奈森尔部落作为门户,其他边缘地区全部都是悬崖峭壁和无法通行的瀑布,喀戎就来到了蓝流瀑布,顺瀑布而下是西部的草原,顺蓝流而上则能直接通达肯尼亚山顶的雪原,旁边就是莫得尼部落。
“未来三个月,我们就要生活在这里了”泰森看着气喘吁吁的喀戎说道。
喀戎顺着瀑布望向了远方,一大片草原映入眼帘,没有遮挡物,环境异常好,非常适合野外露营,有水有树有山,更加丰富的生态环境,同时也有更加危险的未知生物隐藏在暗处随时给喀戎致命一击。
喀戎深有体会,白天还好,一到夜间,环境瞬间变得清冷阴森,这时候,连泰森都会紧贴着喀戎谨慎的前进,不时传来的巨响长鸣,地震般的碰撞,那是山脉深处的猛兽在激斗。
“那种东西,也许只有掌握图腾的大部落勇士才能杀死吧”泰森怅惘道,是的没错,一整个奈森尔部落没有一个图腾勇士,只有一个虬柰巫师。
喀戎现在才知道,奈森尔部落,是非常的小,比起山中的猛兽来说,真的很小。
“图腾,是必须的”喀戎起誓道“特殊训练,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