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初小家伙非常的活泼,吃饭的时候,还会喋喋不休,说着幼儿园里的趣事,例如班上最漂亮的女声昨天穿了一条公主裙,新来的音乐老师又换了男朋友。
边伯贤淡然失笑,问道,“你知道什么是男朋友吗?”
“爸爸就是媛媛阿姨的男朋友,可是我不喜欢她。”小家伙一本正经的说道。
而边伯贤看着他,唇边的笑意却一点点消失不见。
宝宝低头扒了两口饭,好似想到了什么,又突然抬起了小脑袋。“爸爸,你会和媛媛阿姨结婚吗?”
“不会。”边伯贤回答,并伸手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快吃饭,吃完饭,我送你去幼儿园。”
“嗯。”小家伙点头,小勺子不停的撞击着碗底,看起来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这三年来,边伯贤的作息时间非常的规律,上班,下班,接送孩子,每天的时间表如出一则。
下班后,他去幼儿园接宝宝,而班主任老师却对他说,小亦初已经被‘妈妈‘接走了。边伯贤当然知道这个‘妈妈’绝不会是千凝。
他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拨通了苏御扬的电话,“限你半个小时之内把我儿子接回来。”
虽然超时了一些,但苏御扬在天黑之前还是把小家伙安全无恙的送回了他们居住的公寓内。
“爸爸!”小家伙扑入边伯贤怀中,甜甜的声音,柔软香甜的身体,让边伯贤瞬间没了火气。
“如果下次再跟陌生人走,就永远别回家了。”边伯贤还是沉着脸色,不轻不重的训斥了句。
“媛媛阿姨答应给我买水枪,我才和她走的。”亦初低估了句,然后和李嫂去餐厅吃饭了。
苏御扬扑哧一笑,“伯贤,你儿子还真是个活宝,拿着水枪射了媛媛一身的水,还不停的喊着:打死坏人,打死坏人。”
那场面,苏御扬现在想起来,都忍不住想笑。
虽然苏媛媛是他的妹妹,可是他倒不是很喜欢这个妹妹。
但是边伯贤身边没个女人,柳老爷子又霸权,所以苏御扬就让了苏御扬充当了边伯贤女朋友,边伯贤一开始本是不情愿,可后来苏御扬又说这个方法或许可以逼顾千凝回来。
千凝从A市机场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夕阳西下,天边一片火烧云,红如火,将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火焰之中。
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仿佛都镀上一层灰红色,暗沉的炫目。
如果有人问,三年之后,重新回到故乡是什么心情。
千凝嘴角扬了扬。
就像是平淡的池水,被风吹起了一丝涟漪。
从心底,一圈一圈的荡漾开去,最后又归于平静。
千凝提了行李去了早已经预定好的酒店,千凝到了酒店以后,稍微收拾了一下,洗了澡就躺在床上睡下。
因为要照顾语诺,秀晶并没有回来。
千凝凌晨的时候就醒了。
洛杉矶和这里有十二小时的时差。
一时间,倒是颇有一些不适应。
睡不着,千凝也没有逼自己,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
合着睡衣,她走到落地的玻璃窗前面。
这里是酒店的顶层,从这里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尽揽眼底。
外面依旧灯火繁华,城市喧嚣热闹,车流如涌,像是这个城市奔流的血液,永不停歇。
千凝喝了一口牛奶,忽然笑了笑,此刻,是不是品一杯红酒更有意境。
千凝拍了一张照片给季维扬,并配上文字:“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陪我夜已深,无人与我把酒分。”
不出所料,那边很快就回了信息过来:“想我了?”
千凝嘴角浅浅的扬起,发了过去:“想你了。”
过了大约十几秒,手机就响了起来。
千凝看到名字,划开屏幕就接起,就听到那边带着笑意温润的声音:“我们老板娘怎么变文艺青年了?”
千凝笑着说:“重回故土,难得感慨一下。”
那边仿佛瞬间安静了一下,季维扬问道:“你回国了?”
“还没有来得及跟你说,明天是灿烈和恩熙姐的婚礼。”
她后来知道了池恩熙给亦初捐骨髓的事情,很感激。也感动灿烈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命中注定。
季维扬声音仿佛沉重了一份:“那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千凝笑言:“参加完婚礼就回来。”
那边仿佛松了一口气:“到时候我去接你。”
千凝有些惊讶:“你不是还要在日本呆一段时间?”
“已经忙完了,我马上上飞机,原本有一个惊喜要给你,没想到你已经回国了。”
千凝笑道:“那等我回来。”
“好!”
挂断电话以后,千凝的心情仿佛开朗了许多。
明明在自己成长了将近二十年的故土,千凝一时间却是觉得无比的寂寞。
刚刚的那些话并非矫情。
而是,站在这样的高楼,看着璀璨的夜景,很容易脆弱孤独。
或许是因为,这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为她而亮。
而这个时候,她唯一想到的人,便是季维扬。
说起季维扬,倒也真是巧合。
在洛杉矶,一群白种人黑种人里,黄皮肤的人倒是格外亲切。
千凝在洛杉矶偌大的图书馆里抽出一本书,就是季维扬一张黄种人的俊脸。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了。
后来秀晶总是说:“真是戏剧化,让我想到当年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第一次见面,隔着鱼缸对望,一眼万年,世纪华丽的爱情就在这一刻开始,真是浪漫。”
千凝不过随意笑着反驳:“人家是一见钟情,而我和阿扬充其量就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秀晶说她无趣又煞风景。
这些年,若是说千凝最感激的人。
一个是秀晶,另一个便是季维扬了。
但是他们之间,说感激,的确也是生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