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得两军开战之时,秦念方才感受到——无论她读过多少兵书,身处这围城之内,其实都无法可想。
所有的计策谋划,说到底不过是绝不让对方攻上城头。落凤城中的百姓,无论男女,但凡是身体健壮的都已经上了城墙,会弯弓射箭的守着箭垛,扯不动弓弦的,亦守在礌石滚木旁边。
敌军并没有云梯凿车,那些骁勇的骑兵却仍旧骑着马冲过来,将带着勾爪的绳索甩在城头侍缝上挂住,然后向上攀爬。
这也不必要秦念去指挥什么,士卒们自然抽刀将绳索砍断。那些口衔弯刀的突厥军士便坠下城去。此举看似徒劳无功,可对方的人着实是太多了。城上的人忙着砍绳爪,城下的敌军却有一大批举着圆盾靠近了过来。
那一霎,城下城上箭雨飞映,秦念见得一支利箭正正射在身边一名士卒胸口,他退得一步,便直直栽倒了下去。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死人,但却是第一次,因一个人的死这样激起她的愤怒。
如果不是城下的那些凶手,她面前的这个年轻儿郎不会死,目下还在守城的弟兄们不会死,毫无音信的那一支大军,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她跳下马背,从那士卒手中抢过弓,然后翻身上马,借着这高度,搭羽箭直直向那圆盾背后的弓手射去。
然而,箭矢仍旧是穿不过厚重的盾牌的。那一杆白羽戳在盾面上,她甚至还能看到箭翎的微颤。
城下的士兵仍旧源源不断地涌来,无数的勾爪搭上城头,被人砍断了又抛上来新的——秦念简直不知道他们怎么有力气将这东西甩上十余人高的城墙!
不断有突厥士兵摔下去,也不断有天军士兵被对方的羽箭射中,有死有伤。
只是那一群持圆盾的射手益发靠近,看得秦念心中窝火却又无法——这守城战开始尚且不到两个时辰,若是这便陷落了,她简直要成为秦家的耻辱。
正巧,守这一边城墙的执戟长正巡视过来,秦念见得此人,心中忽然一动,催马上去问道:“敢问城中可有弩机没有呢?”
执戟长一怔,道:“大约有十余架强弩,然而许久不用……”
“在哪里?”秦念道:“差民夫拖上城墙!四面城墙全部安上弩机,不能再叫那些带盾牌的射手靠近了!”
“这……”执戟长一怔,木呆呆地指指高处箭楼,道:“弩机皆安在箭楼上,难道还要拖将下来么?”
秦念听得这话,也是忍不住想抽自己一记耳光。她怎会如此之愚蠢,谁会将弩机收在城中?如落凤城这般时刻备战的所在,自然是要将弩机安在时刻能用的地方了。
“那么,快些遣人上弩机。”她道。
守城所用的巨弩,所射出的却不是寻常的羽箭,看上去倒更像是长矛。果然,弩箭如雨般射向盾阵之时,那些圆盾便生生被贯穿,连着后头躲藏的射手一道被钉在了地上。
这盾阵约莫也就是五百人上下,待得射死射伤了三百余人时,盾阵互相掩护的用途便已然废了。而没了盾阵弓箭手的牵制,原本已然快要爬到城头的几名士兵也被守军大胆地砍断了绳索跌将下去。
落凤城地处塞北,没有护城河,却挖了护城河槽子。那深十余米的河槽子里,没过多级便铺满了残肢断腿的军士。
血腥味浓重得熏人。秦念虽是督战的,不必亲手杀敌,然而仍旧觉得心慌不已,对方实在是太过剽悍不畏死了,这样攻下去,只怕用死人的尸首垒起来也够他们冲上城头了!
这不是突厥军士的作战习惯——在秦念的记忆中,父亲曾说过,无论是哪一部突厥人,所擅长的都是以骑兵突袭的法子。只要在马上,只有在马上,中原的军士再如何拼命,也不可能一对一地战胜他们。
可如今他们不要命了一般要攻下落凤城……没有别的解释,能吸引这帮人的只有一样东西——粮草。
秦念那一刻便下定了决心,便是这落凤城终将失陷,她也要将粮草耗完,要让突厥人舍下无数性命,终究徒劳无功。
箭矢呼啸军士呼喊之间,她心中反倒澄明下来。便在这样的一刻,她仿佛听到了天上的哨音。
抬起头,果然有信鸽从城中高飞而起,于城外突厥人的弓箭射不到的高度向南疾飞而去。烽火台上湿柴烧出的浓烟直上云天——一切能报讯的手段都用了,能守住城不能,从此便是上天的意思。
她能做的,唯有尽力而已。
一昼一夜。再一昼,复一夜。
天光交替轮回,松明火把与炽烈的阳光将落凤城城头照得日夜通明,城外的尸首开始腐败,臭气熏天,然而彼时的秦念已然全没了香与臭的感受——这两天她不曾回府,甚至不曾下过马背,吃的与军士们一般是噎着喉咙的干粮,喝的也不过是一口凉水,只是粮水入口,没有味道,咽下去,亦不知饥饱。
风刮在脸上烈烈地疼,有时一抿嘴唇,口中便是一股子混着灰土的血味儿。林氏时不时来看她,硬拽了她要给她敷些口脂。秦念实在无法,只得从马上俯下身让林氏涂抹,然而这短短片刻,她竟然睡着了,差点儿头朝下栽下去。
林氏自然唏嘘,她却只能向阿嫂装作不在意地一笑,道:“原来人还真能在马背上睡觉呀,我小时候,阿爷同我说突厥牧人就这么歇息,我还不信呢……”
这声音传入耳中,却连她自己都不由一惊。沙哑抽痛的喉咙里,出来的是宛如乡野村妇一样粗粝的声音。那个娇娇俏俏的秦念,仿佛从两天前她一枪捅死易校尉的时刻,就已然不在了。
如今,她不是将军,却近似是将军。弱质女流走到这一步,实在是离奇又好笑。她在偶尔走神的时刻甚至会想到离京前与阿爷的对话——她曾经无比崇拜的那位领军作战的长公主,只怕也并不是喜欢军旅生涯,只是情势所迫,不得不为。
就算身为女儿,也会有想要拼尽一切捍卫的东西。譬如她的家,她的家人。
史书中只写长公主与驸马于故乡起兵,呼应远在治所起事的父亲,却一定没有考虑过,身为女子,她除了同父亲夫君同生共死之外,全然无可选择。
而白琅那一句“这地方是你该来的么”,也曾在她心中又打了几个转。若是现下还可以回答他,她一定会告诉他,这地方是我该来的。
我会在这里,只要这座城还在,我便为你们拖住突厥大军。
我只能做这么多,我只有这么点儿的本事。但我一定尽力。
战事益发激烈,那些突厥军士若不是当真饿疯了,亦不会舎出性命来攻城——这一回,他们倒是不四面开花地攻城了,所有的骑兵皆聚集于东面城墙下。秦念初时不知他们的意图,然而随即便见得那些骑手们手中提着布袋,冲至城下,将布袋甩过来便拨转马头冲回去。
城下原本已然积了一人多高的尸体了。秦念见得这一幕,方才知晓对方的想法——既然用绳索攀不上城墙,那么便用土袋填出一条骑兵可以驰骋的大路来!
这般填路,便是慢,可也有效。
绳索可以砍断,云梯可以烧毁,但是只要不下城墙,你能将一条土路怎么样呢?拆不掉它,毁不掉它,只能几近绝望地等着对方的快马在远处蓄力,冲过来,抡圆的马刀带起再也不会看到的光亮。
全城堪战的军士只有二百余人了,恶战两天,只死伤一小半,这已然是不错的战绩。可是,若是敌方冲上城头,便是还剩两千人,也丝毫没有抵抗之力了。
秦念坐在马背上,静默地握紧了腰上的刀。这两日的困斗之中,希望忽明忽暗,但始终都还在。只是,如今怕是马上便不在了。
“留下三日口粮,剩余粮草,全部分发百姓,由百姓掘地埋藏。”秦念听得自己嘶哑的声音下达命令:“分不掉的,全部烧掉!粒米丝草,也不许留给敌军。”
战至此时,便是她不说,那些饱见战阵的军士们也知晓守无可守了。城下突厥人马来回奔驰,一个个土袋累积起来,没过多久,便到得了半城墙的位置。
而城中冲天火光已起。稻麦被烈火焚烧的香甜味道,一时竟压过了尸臭血腥。
“秦念无能。”她道:“无法保全诸君了。若是有想走的,秦念不勉强诸位,脱了衣甲回家,只说不曾参军便是。”
整座城的守军已然大半集中于此,夕阳斜照下,秦念看着那些被战火熏得黧黑的脸,心头酸疼,却终究哭不出。
是她不够有本事。是敌人太过聪明,竟想出这种法子。是无法回援的大军……四顾无路,上天已经抛弃这座城了。
她是秦家的骨血,她只能为这一座落凤城殉身。但别人,着实也没有这一份不能推开的责任。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能保全一条性命也总是好的。那些士卒年纪都不大,有些人大概刚刚娶亲,有些人或许才有了孩儿,他们若是死了,他们的妻儿怎么办呢。
秦念已然断定自己是再等不到白琅了,那么,给旁人留一个盼头吧。
“若是要降,咱们何必跟着小秦将军死战?”却有人朗声道:“既然打了,便一战到底!京中人素来认为落凤郡民风剽悍不驯,却不知咱们这一处的男儿,战死易,投敌难!”
秦念不是第一次听闻士卒们口中“小秦将军”这一称呼,却从没有过这样一瞬,这四个字狠狠戳着她心口,叫她咬着牙才能忍住不哭出来。
她是女儿身,原本不是什么将军,也不可能成为将军。这守城的战役,亦不需要她读过的兵法学过的文章。她做的不过是与他们同甘共苦。
却有另一名军卒亦开了口:“哟,小秦将军快哭啦!咱们也别激她啦,磨磨刀,过会儿和贼子们拼命去!”
那些军汉们竟而哄笑成一片,秦念听着,只抿了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
城外,突厥人的土道已然又高了不少,还差一匹马的高度,便足以登上城头了。
秦念却于此时心思一动,扭头向一边的军士问道:“城中可有火油没有?!”
土固然能灭火,然而,若是这一整条土道都被浇满火油,熊熊地烧起来,再配上箭雨弓矛,对面只怕想灭火也难。也许他们还能撑到天明。
即便没有希望,能多拖一刻,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