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优先。”威姆看到奥利凡德做出一副你们谁来的表情后对赫敏说道。
“那多谢了。”看来赫敏也想早点拿到自己的魔杖,只见赫敏嘴角稍翘起,微笑着走了过去。
真是微微一笑很倾城,她这一笑,看得我连自己新到手的魔杖都忘到脑后了,只感觉此时的赫敏简直是天下间最美的人了。
“你惯用哪只手,女士?”
“右手,先生。”
简短的问题后便是测量,找魔杖来试,跟我不同,赫敏很快找到了自己的魔杖——十四英寸,是葡萄藤木,杖芯跟我相同,也是龙的心脏健索。
接下来就到了威姆,奇怪的是父亲看着威姆缓缓走过去,却轻轻笑了一下,这有什么可笑的,我实在没有明白。
“您用哪只手,先生?”
“左手。”
“还真是少见。”
威姆试了一根又一根。试过的魔杖都堆放在地上,越堆越高。随着试过的魔杖越来越多,奥利凡德脸上再也忍不住惊讶的表情:“一位挑剔的顾客,当然,实际上,是魔杖在选择它的巫师。嗯,不要紧,我想,这里总能找到一款最理想,最完美,最适合你的——这款怎么样?”
父亲打断了奥利凡德还要继续试的想法,说道:“奥利凡德,别再浪费时间了。”
奥利凡德一听非常奇怪,回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拿出压箱底的东西吧!”
“詹姆斯,你要知道,魔杖可没有三六九等之分,压箱底?这是什么意思?”
“莱恩,莱恩·隆巴顿,你还记得吧。”
“你是说?”
“去拿那些魔杖吧。”
“好吧好吧。”说着奥利凡德转过身返回里面,接着就转来了翻箱倒柜的声音。别人都不明白,我还是能猜到的,昨晚父亲已经跟我说过了,威姆的天赋不同常人。
“来了来了。”接着奥利凡德拿着四根魔杖走了出来,这四根魔杖非常奇怪,因为一般魔杖都是灰黑色的,但这四根各有各的颜色。
奥利凡德先拿出了一根纯白色的魔杖:“试试这根吧,十二英寸,月桂木混合了独角兽的角粉,还以独角兽的毛作芯,制作完成后就自然变成了白色的,月光下还会发出荧光,这样的尝试可是大胆的很呀!”
威姆刚一接过去,奥利凡德就了回来,紧接着又拿出了一根灰黑色的,不过这跟还掺杂了些绿色:“还不行,那就这根吧,不过,我不看好这根,这根魔杖算是试验品中的试验品,十一又四分之一英寸,樱桃木混合了毒角兽犄角的角粉,又以龙的心脏腱索为芯,威力……”
他还没有说完,威姆已经接过去挥了一下,只看见魔杖顶端发出了一道刺眼的光芒,一声爆鸣传来,一道流星般明亮的光芒飞了出去,接着就看见屋子顶部的灯完全炸开了。格兰杰夫妇吓得脸色苍白,赫敏也吃惊的张大了嘴,一对门牙露了出来,说实话,之前还真是没有注意,赫敏的门牙可是比常人要大一点呀,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对赫敏的喜欢。
我这才想起了毒角兽,我从《神奇动物在哪里》这本巫师家庭必备书籍上看见过,毒角兽是非洲的一种魔法动物,毒角兽的犄角能够刺穿一切东西,从皮肤到金属。它的犄角中有一种致命的液体,会让任何被注入了这种毒液的物体爆炸。
“可是很大的。”奥利凡德满脸吃惊的说出了下半句话。
“这,这,我不是故意的,奥利凡德先生。”威姆看见了结果,赶紧对奥利凡德道歉,不过那挥舞的魔杖可是吓了奥利凡德一跳。
“不要紧,它选择了你,不过,你要小心使用,这根魔杖威力虽然提高了,但可控性却下降了。”
“好了,威姆,你要慢慢学会掌握它,不要浪费了你的天赋。”
“我会的,布莱克先生。”
“还有一点。”父亲走上前,拉住威姆,轻声说,“不要忘却你的忠诚。”
父亲看了看我,威姆本来还有些疑惑,看了父亲的动作,迟疑了一下,说道:“我的忠诚永不改变,先生。”
我的魔杖父亲付了六个加隆,而威姆的魔杖则要贵上许多,足足要了二十个加隆,这应该还是看在父亲的面子上。
“那很好,我们走吧,该买的也都买完了。”
“好吧,布莱克先生。”
……
“终于完事了,所有的东西,不是吗,孩子们?”和跟格兰杰一家告了别,我们回到车里,父亲问道。
“当然,布莱克先生。”威姆回答道。
而我则完全没听清他们的话,一心沉迷于快乐之中,就在刚才,没错,就在从对角巷出来的时候,我居然问到了赫敏的住址,这样就能用猫头鹰联系了,而且赫敏还答应我,一起去对角巷买书。
“嘿,吉恩,你还有什么要买的吗?”听到父亲问我,我这才从幻想里醒过来:“应该没有了吧。唉,等等,我说好要在对角巷买些魔法食品请威姆吃。”
“这个不急,你还要来的,不是吗?到时候再买些零食带回来不就好了。”父亲听了我的话,对我眨了下眼,边说还掏出了一把金色的加隆,“这些加隆就给你了,请人家姑娘就要大大方方的,不要丢了我布莱克家族的脸面。”边说着,父亲启动了车子。
接过这些加隆,我正仔细的观察着这些金晃晃的硬币,这时威姆突然凑到了我身边,对我说道:“你不会真的要和那个赫敏一起再去对角巷吧?”
听了威姆的话我感觉很奇怪,回问道:“那当然咯,怎么了?”
威姆表情很怪,对我贴耳说道:“你,你不会喜欢她吧?”
“嘿嘿,连你这样没情商的人都能看出来啊!”我有些不好意思,“她是那么的美丽,不是吗?”
威姆这时的表情更怪了,一副怀疑的表情:“她,她是不是对你使了什么魔咒?”
“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真不明白,她哪里漂亮的让你这样神魂颠倒了?你难道没看见她那对凸出的门牙吗?”
“她,她……”威姆这一问还真是把我问住了,仔细回想,赫敏虽然还算清秀,但远没有公主之美,王后之丽,但她就是那样的吸引我。不过,外表有那么重要吗,我喜欢她,这还不够吗?
想到这,我开口说道:“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
“什么?”
“情人眼里出西施。或许她没有那么美丽,但我喜欢她,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
那天回到家,我就立马给赫敏写信,连哄带央求终于让金翎同意去送信,我邀请她五天后一起去对角巷买书,她也用猫头鹰薇薇回信表示同意,当然,她还对我的猫头鹰发表了意见,询问真的不是得了疾病或者被诅咒了吗,要不然怎么这么一副畸形的样子。
对赫敏的回答表示无语,我的金翎多么威风,怎么会是畸形呢?当然,外形确实有些怪异。
而在这五天里,我和威姆将买来的教科书浏览了一遍,也对将要来临的魔法学习有了基本的了解。
五天后,我和赫敏在对角巷见了面,一起在弗洛林冷饮店吃冰激凌,还一起去看望林克,当然,主要目的是买书。
赫敏和我买了些感兴趣而又符合现阶段情况的书,其中我还给赫敏推荐了一本巫师家庭必备的书籍《神奇动物在哪里》,我也给威姆买了一本当做礼物,最后我们又在一家废品店里淘来了许多旧书,我在零食店里买了些零食给威姆带回去。
就这样,我和赫敏已经算是熟悉了,如果她不是个情感白痴,肯定看出我的意思了。而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也成功的约到了赫敏喝了三次咖啡,看了两次电影,这已经是巨大的成功了,毕竟,她除了和我一起出来,已经把自己埋到了书堆里。
而威姆则令人羡慕,他和猫头鹰斯卓格已经到了绝对信赖的程度,不愧是灵鸟选择的主人。而威姆在魔咒上可就让我心里好受多了,他对于魔咒根本不算突出,甚至还要弱于普通巫师。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金翎和我的蜘蛛肯因不太对付,它俩每次见面都要摆出一副掐架的姿势,不过幸亏肯因夜间活动,不然真要乱了窝。
就是这样,一个月的日子很快过去了,明天就是开学的时候了,今天晚上我却被父亲叫到了地下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