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瞧着事态的发展已犹如脱缰的野马,沈昆不免心烦意乱,胸中的火气也被勾了起来。
他早在接办之初就察觉到了巫月其实是有意愿息事宁人的,却让孟洪这个没脑子的蠢汉屡次打断了进程。
若平心而论,巫家的官司原本就是无妄之灾,有些言行抵触也实属常情,你总不能要求别人在即将倾家荡产的时候笑脸相迎吧?哪怕是尊泥塑的菩萨还有三分土性,何况是巫月这种富家千金,娇生惯养了十几年岂会任人捏扁搓圆?即便要说重话,也该有理有据,顾忌一下官声和舆论,何苦喊打喊杀闹得如此乌烟瘴气!
他觉得要是没人添乱,只需对巫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估计都等不到这位新罗贵客登场,就能交割完毕打道回府了。可事到如今那蠢汉还看不出个眉眼高低,先前倚官仗势,欺负一下平民百姓也便罢了,现在竟然又想冲外宾耍威风,简直是狂妄已极!
沈昆越想越恼,待孟洪趾高气扬的走过旁边时,突然侧身抓住了他的胳膊,沉声道:“借一步说话!”
孟洪以为又要听一堆啰里吧嗦的劝阻,自然是不胜其烦,但手腕上传来的力道并没有给他留下挣脱的余地,也只好跟着一起退出了圈外。
“孟贤弟今日劳苦功高,不宜再过费心,你只管带领兄弟们弹压街面,禁防歹人生事即可,剩下的公务就交由愚兄处理吧。”
“嗳,沈兄难道没听过‘前怕狼,后怕虎,一事无成白辛苦’吗?”孟洪眯着眼,摇头晃脑的说道:“区区一个夷人,顶多是有些臭钱罢了。半月前府里不还抓了一群醉酒行凶的吐蕃①商人嘛,该打的打,该坐牢的坐牢,不是一样要认罪伏法。既然来了大唐就得守咱们的规矩,犯不着跟他这么客气。沈兄若是不愿担沉重,由小弟出面去把他赶走便是。”
“不良帅好大的口气!”沈昆被他没鼻子没脸的挖苦了几句,差点儿给气冒了烟儿,“就算你猜不着那人的身份,总该认得他手里的雌鱼符②吧?这属国使者专用的凭证,寻常商贩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我又没用他家的俸禄,凭什么让他指手画脚!”孟洪梗着脖子回嘴道:“像这类番邦使臣一抓一大把,有事没事都往咱们这儿跑,说是来进贡,走的时候也没见哪个空着手,不是要钱就是要兵,跟街边讨饭的花子有什么区别!”
“同为使者也要分个三六九等!新罗向来与我大唐交往密切,岂是那些偏远小国能比的?不单经商求学的不计其数,还有不少留在天子身边宿卫宫禁的王族亲贵,随便拎出一个也至少是五品以上的官职,咱俩这芝麻绿豆大的前程放在人家面前连个屁都不算,你有几个脑袋敢去触他的霉头!”
孟洪寻思了片刻,原先的气焰已经消去了大半,只是胸口的疼痛使他仍旧有些不太甘心。
“要照沈兄的意思把房子让给那个新罗小白脸儿,这差事可就算彻底办砸了,咱们丢不丢人,怎么跟上司交代还在其次,主要是有损国威呀……”
此话虽有挑唆之嫌,却也正中沈昆的难处。
试问哪个血性男儿甘愿在本国国土上对外族人卑躬屈膝?倘若这是桩光明磊落的官司,他自认为绝不至于如此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可惜今日之事私弊太多,昧着良心办案,终究是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沈昆摸了摸怀中的公文又回头望了金宪英一眼,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深感有口难辩,也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儿。
尽管他俩离得甚远,可交谈内容还是没能逃过巫月的耳朵。
经这二人一提她才恍然想起,在有唐一代对藩国使臣的确有“优其礼遇,厚其赐予,以笃其好”的外交准则。
关于远近亲疏,便诚如沈昆所说,能享受最高接待规格的,自然是虔诚朝贡或与大唐利益相关的强盛属国,而那些边远民族来使则连觐见天子的资格都没有。
另外说起特权,犹记得当初上学时还曾读到过几个极端的案例。据书中所载:“大历六年正月,回纥人③擅出坊市,掠人子女,遭所在官夺返后大怒,以三百骑犯金光门、朱雀门。又在十年九月,白昼刺人于东市,市人捉拿凶犯拘于万年县。其首领赤心闻之,自鸿胪寺驰入县狱,劫囚而出,砍伤狱吏。”
以上种种恶行本是对宗主国的大不敬,但只因回纥助唐平叛有功便未予追究。抛开当时国力渐衰不谈,大唐对待贵客的态度,由此已可见一斑。
想到这会儿,她也大概猜出了今日为何是金宪英来替自己解围。说到底,谁还能比一个有“外交豁免权”的人更适合处理此事呢?
“是不是乏了?”
巫月正兀自出神,突然被耳畔边这声轻唤给吓了一跳,猛得抬头去看,刚好对上金宪英探究的眼神。
“呃……有劳郎君挂怀,月儿不累。”
“呵呵,站都站不住了,还嘴硬呢!”
“我真……”
“行啦,别费你那颗小脑袋瓜儿琢磨坏主意了,他们有我对付,你就乖乖的歇着吧。”
巫月盯着金宪英唇边那道狡黠的弧度,不由得微微蹙眉。
在穿过来以后新认识的三个人里,凛若冰霜的白龙子一直都令她心绪不宁、无所适从;稍显轻浮的萧逸虽然最会惹人生气,但却能在插科打诨中做到事半功倍,同时对于她理顺思路也大有助益;而这位妖精似的三王子,则总有办法弄得人哭笑不得,一旦开始胡搅蛮缠,就会让她疲于应付,然后莫名其妙的变成个智障……
金宪英见巫月一脸茫然,心中便更觉有趣。
每回看到她这副既憋屈又无奈的表情,总能使人生出一种奇怪的成就感。于他而言,结识这个神秘莫测的女子,绝对算得上是此次东都之行最大的收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