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给缪思诗的感觉非常差,好色、自以为是、平庸、耳朵不好等等等等,真要说的话可以说上一整天,但是有一点却让她无法忽视,那就是郑飞从人贩手中救了她。
是的,虽然郑飞嘴上说着反感自己,但是内心却非常善良,看到自己深陷窘境,依然会挺身而出。
虽然他弱不禁风,明知道救不了自己,但他还是勇往直前,以致于深陷贼窝,生死未卜。
所以,当缪思诗醒过来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动用自己所有资源搜救郑飞,什么警察、侦探、黑的、白的、能用上的都用上了,为的就是缓解心中说不清道不明,极度不爽与担忧的情绪。
然而当她得知郑飞获救,看到他与警察谈话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连上前说一句谢谢的勇气都没了。
她落荒而逃了,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了,直到她的男闺蜜瞿元烽说她变得郁郁寡欢了,她这才惊醒过来。
对啊,郑飞在她人生中只是一个尘埃般的存在,想这么多不是自寻烦恼吗!
想通了这点的她,找到郑飞的资料,决定抽个时间当面感谢他。
教室外,男人的惊呼声不绝于耳,然而缪思诗却毫不在意,她走到郑飞面前,一把抓起他的手,微笑道:
“郑飞,你跟我过来!我有事要和你说!”
郑飞一脸懵逼,等到回过神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在楼梯口了:
“什么?哎!别拉我啊!”
他还不能精确地控制身体,也不敢用力过猛,因此他只得抓着缪思诗的手,跟着她匀速前进。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众人惊讶以及嫉妒的声音:
“卧槽,缪思诗要和他单独说话!”
“难道他真是照片上的野男人!我一直以为他是缪思诗亲戚啊!”
“又一朵鲜花被猪拱了,哔了狗的!”
“天啊!这两人不会是那种关系吧!哦!不!我的女神!”
……
一路被拖到凉亭,郑飞发现这里居然只要他们两人。
这丫头想干什么?
郑飞突然想到他每次和缪思诗独处的时候,都没发生什么好事!一次被揍,一次被绑架,这次又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他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凉亭后面有一片小湖,周围是郁郁葱葱的草坪,岸边微微摆动的杨柳,站在凉亭中,映入眼帘的,除了波光粼粼的湖面,就只有缪思诗那张赛如天仙的秀容了。
这环境,这氛围,怎么感觉有些邪乎啊!
就在郑飞担忧之际,缪思诗俏眉一皱,道:
“你的手要抓我抓到什么时候?疼死我了!”
她抽了抽手,却发现手被郑飞牢牢抓着,根本抽不开。
郑飞陡然一惊,突然想起自己因为不敢用力,保持着握手的动作,以至于到了没人的地方,他都忘了还牵着缪思诗的手。
于是他连忙松手道:“哦,不好意思!忘了!”
缪思诗噘了噘嘴,突然又笑了起来。
郑飞被她看的毛毛的,想不通缪思诗吃错了什么药,一会儿皱眉,一会儿邪笑的,对他来说,缪思诗本来就是一个天大的麻烦,他根本不想与她扯上任何关系,于是他冷声道:“同学,你拉我出来有什么事?我一会儿还有事呢!”
缪思诗双手抱胸,完全没了刚才温柔的模样,她指了指凉亭的椅子,道:“郑飞,先坐下再说!”说着,她就坐到郑飞对面,翘起二郎腿,脱了高跟鞋,然后揉了揉脚腕,呲牙咧嘴道:“哦,真不该走这么快的,疼死我了!”
郑飞眉头一皱,感觉自己的三观再次被她刷新了,毕竟作为一个完美女神,居然当着陌生人的面脱鞋揉脚,这也太没礼貌了吧!
郑飞想了想,越发觉得应该要远离她,毕竟这么一个奇葩,他的小身板可吃不消。于是他没有落座,只是冷冷地问道:“同学,我赶时间,有什么事可以说了!”
缪思诗撇了郑飞一眼,没好气道:“又不是赶着去投胎,这么着急干什么!”
她放下了纤长的小腿,继续道:“嗯……我叫缪思诗,我想你应该知道我的名字了吧!”
郑飞撇了撇嘴,受不了缪思诗说话的语气,要知道他才和缪思诗见过两面,说过的话用指头都数的出来,她怎么好意思和他就好像老朋友似得,一点都不没有淑女的矜持?
他点了点头,沉声道:“我知道了,嗯……你有什么事情?我赶时间!”
缪思诗啧了一声,不爽的白了郑飞一眼,道:
“我这次过来,主要是想感谢你。谢谢你把我从人贩手里救出来!要不是你,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当然,仅仅口头上的感谢不足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所以我还准备请你吃饭,想让你挑个时间。你看今天中午成吗?”
唉?原来缪思诗是来感谢我的,看起来她还是有优点的嘛!至少知道知恩图报!
不过郑飞想了想,还是决定拒绝她的邀约,毕竟救她只是随手而为,吃不吃饭都可以,但是去医院推销则关乎到他未来,权衡之下,他自然觉得去医院更加重要。
他摇了摇头,拒绝道:
“缪思诗,你太客气了,我救你只是刚好路过而已,吃不吃饭都可以!”
缪思诗眉头一皱,没想到郑飞这么不给面子,要知道想和她吃饭的男人排队都能环绕地球一周,他怎么忍心干脆拒绝!
她忍住了陡然而生的怒火,沉声道:“既然你不愿意和我吃饭,那我不请了!哼!你爱吃不吃!”
郑飞耸了耸肩,没想到缪思诗这么容易动怒,不过这样也好,他也懒得与她接触下去。
他看了看时间,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于是道:“那既然没什么事了,那我先走了!拜拜!”说完,他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你!站住!”
缪思诗没想到郑飞说走就走,仿佛自己是个不受待见的串门房东,要知道她可是万众瞩目的校花,怎么有人会这么对她!
她激动地站了起来,然而没想到的是,由于她一只脚没穿高跟鞋,刚站起来,她居然把另外一只脚给扭伤了脚。
噢!
她尖叫一声,连忙用手撑着石桌,然后让自己平稳坐下。但是那种由内而外,酸爽到极致的疼痛,却让她眼眶瞬间湿润了起来。
“呜!好疼!”
怎么每次遇到这坏蛋,都没什么好事!
第一次扭伤被吃豆腐,第二次绑架甩出车子,第三次居然再次扭伤,还换了一边!
她眉头紧锁,看了看肿胀的脚腕,同时又看了看郑飞的背影,气不打一处来。
“你!你!回来!”
郑飞停下脚步,扭头回看一眼,却发现缪思诗捂着脚腕,一脸幽怨地看着自己。
“我,我的脚又扭了!”
缪思诗眼神中带着无赖,仿佛在说,帮不帮我你看着办!
郑飞一阵汗颜,突然发现这场景好像似曾相识!
如果转头走,估计她又要哭了,到时候自己心软下来,依然还会帮她,可是帮她,又想到她那股折腾劲自己吃不消,正无奈之间,他突然发现他不是有【黑玉断续水】吗?
轻轻一擦,扭伤什么的统统不见,到时候不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看到郑飞回过头朝自己走了,缪思诗得意一笑,看来你还有有点良心的!然而当她伸出手,准备让郑飞搀扶的时候,郑飞却突然掏出一根棉签,然后沾了一点黑色的药水递给了她。
缪思诗懵了,捂着脚腕不禁骂道:“你把这东西给我干嘛?还不赶紧把我送医务室啊!”
郑飞一脸淡然:“你凶什么凶?这是求人的态度吗?”说着他把棉签放在了石桌上,冷声道:“这个是我家的特效药,擦一擦扭伤即能治愈。从此以后,你是东理校花,我是平头百姓,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俩各不相欠!OK?”
说着他就挥了挥手,转身离开,留下了一脸震惊的缪思诗。
足足愣了几秒,缪思诗才回过神。
“你!你!你给我回来!”
缪思诗气疯了,她好心好意过来感谢他,还要请他吃饭,他居然冷嘲热讽,还把受伤的自己孤零零地扔在这里。
我哪里不好了!我哪里得罪他了!他干嘛这么对我!
“你!你!混蛋!大混蛋!”缪思诗指着郑飞,眼眶中的泪水瞬间汹涌而出,她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打他,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这么气愤,然而脚腕的疼痛却让她无法挪动一步。
看到郑飞已经消失的背影,缪思诗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委屈!
她哭的泪眼汪汪,看着桌上的棉签,她愤怒地把它扫在地上。
足足过了十多分钟,缪思诗才缓过气,她擦干眼泪,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呼救,然而却意外地发现手机坏了,怎么点击屏幕都没反应,就连按重启键都没用。
缪思诗气急了,她看了看周围,发现附近空无一人,而她两只脚都扭了,就连走路都成问题。
我把那混蛋带到这里干什么,万一没人过来救我,那弄到最后,岂不是要让我爬回去?
想到郑飞临走前潇洒的模样,缪思诗就气不打一处来,这种人渣,她就算死了也不愿再和他说一句话了!
她气恼地擦了擦再次溢出的眼泪,就在这时,她突然看到地上的黑色棉签。
那混蛋说这东西擦一擦就可以治疗扭伤?
缪思诗当然不会信郑飞的花言巧语,真有这种药,他早就扬名中外了,其次,那混蛋的祖宗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能造出神药,别开玩笑了!
她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却疼的再次坐了回去。
她鼓捣起了手机,企图修好手机,毕竟周围没有人,她就只能靠手机呼救了。
然而足足过了半个多小时,手机依然死机,仿佛讽刺着缪思诗,让她气得直接把手机扔在地上!
气死我了!5000多的手机,关键时刻一点用都没用!
缪思诗郁闷了,甚至有些绝望,毕竟过去这么久,这里都没一个路人经过,她可不想强撑着走回去,万一成了跛子,她哭还来不及呢!
难不成,就只能试试那混蛋的药?
缪思诗犹豫半宿,终于弯下身子,捡起了黑乎乎的棉签。
“这棉签和那混蛋一样,又小又黑,不中看也不中用,一无是处!”
缪思诗撅起嘴唇,再次奚落郑飞一番。足足把他骂了几遍之后,他才半信半疑地把棉签擦在了肿胀的脚腕上。
她的脚雪白如玉,小巧玲珑,脚踝虽然因为扭伤显得非常肿胀,但是脚型纤长,柔若无骨。
她的脚指匀称整齐,宛如五棵细细的葱白,白嫩可爱,给人一种可玩十年的感觉。
棉签里的液体非常充足,丝毫没有因为水分的蒸发,而变得干燥无法使用。
她擦完了一只脚,发现这药根本没什么效果,不禁气恼的再次把棉签扔在地上。
“什么嘛!这药一点都没用!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我怎么还相信那个混蛋,活该被他欺负!”
她气愤地拍了拍石桌,正焦虑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一道冰凉的触感,犹如闪电般从皮肤直达脚腕深处。
噢!
缪思诗爽的猛吸一口气,这种连绵不断,犹如触电般的感觉,让她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差不多过了十秒钟不到,冰凉触感已经消失,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脚腕不疼了,肿胀消去了,扭伤也好了!
天啊!这药真的有效!那混蛋说的话是真的!
缪思诗看着完美的玉足,双眸放光,惊讶过后,她再次捡起了扔在地上的黑色棉签。
“哼!既然你这么给力,那我就再给你一次治疗我的机会!”
缪思诗俏脸通红,她没想到刚刚还骂这药没用,转瞬之际它就啪啪打脸。不过幸运的是周围没有人,也不会有人知道自己的窘态。
都怪那混蛋不把这药介绍清楚,多说两句话会死啊!
缪思诗自顾自地翻了一个白眼,然后把棉签涂在了另外一只脚腕上。
没过多久,熟悉的感觉再次袭来,原本隐隐作痛脚腕,瞬间变得轻盈舒畅了起来。
缪思诗眉头渐舒,好像体验了两遍全身SPA,整个人都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噢!好爽啊!
过了半分多钟,缪思诗回过了神,她穿上了鞋子,然后轻轻地跳了跳。
感觉不错,脚真的不疼了!
她的脸上挂起了满足的笑容,仿佛刚才的哭泣是虚假的一般。
哼!那坏蛋有这么好的药也不给我用,枉我白白痛了几天!不行!我一定要向他讨点过来,以备不时之需!
缪思诗得意的点了点头,却突然想起郑飞说过:“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从此变为陌路人!”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忽然觉得他都这么说了,自己还贴上去,那不是显得她很皮厚。
稍微思考一番,她便释然了,毕竟她可是东理校花,凭什么要听郑飞的话呢?
缪思诗得意一笑,看着郑飞已经消失的背影,脸上不禁挂起了坏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