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师尊送给丹丹的礼物,在他走后没有多久,我们就知道了。
因为,才过了不到一天以后,丹丹居然可以看见我了,是的,可以看见我的魂魄,还能和我说话。
但是菲儿和冰丫头、淳于静芊却不行。把菲儿羡慕的那个呀,都有一点妒忌的意思了。
这才是真正的冥视神通吧?至高师尊的神奇,确实是我们难以企及的,他居然可以送给别人神通。百万年炎星历史上,从未听说过有人能够这样做。
我们以为,我们已经认识了至高师尊的神奇。可是接下来,我们的队伍碰到的事情,让我们终于意识到修真者的恐怖。是的,无法使用其他的形容词,只能用恐怖这个词语。
依照我的指示,丹丹和菲儿她们沟通以后,决定前往常保的家中,去寻找那块拳头大小的玄铁。这样的话,既可以让常保再次回复聪明,又可以让大家有一个落脚之地,以便决定我们下一步的目的地。
可惜当常保带领我们前行的时候,我们发现,南宫极行又出现在前面的不远处。而且,这次他不是一个人。
很明显,他找到了一个冒险队伍,而且这绝对不是一般的冒险队伍,除了南宫极行自己,还有三位法圣,两名剑圣。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还有一位攻击力最强的剑神。
什么时候?南宫极行找来了这么厉害的帮手,剑神、法神都不要钱了吗?居然会组建冒险队伍?
不过,他们一开口,我们就知道了原因。
“二哥,就是这四个上好的炉鼎,只要我采尽元阴,绝对可以晋级到中级法神。”
“嗯,看起来确实不错。本来父亲是要我们先找妖将内丹的,既然你需要帮手,就先耽搁一下吧。反正妖镇还没有正式开启,现在也进不去里面。不过,你釆摘完元阴不会马上就死掉吧,咱们怎么也得乐呵乐呵。”
“一般是会死掉的,不过二哥既然有这种要求,我肯定会留她们一口气。”
“哈哈,也是出来几个月了,这里又是荒无人烟的地方。要不然,哥也不会要你用剩的烂货。”
他们人多,境界又高,已经肆无忌惮的打量起四女来了。对于地上的黑亮它们,更是看都不看一眼。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自己在灵魂状态,我能很清晰的看清楚他们周身荡漾的斗气或者元灵。甚至他们的层次境界,我也能通过这层斗气或者元灵的厚薄和纯净度看出一个大概。
所以,战斗还没有开始,我就直接对丹丹说:“除了南宫骑行是法神,还有那个被他叫做二哥的男人,应该也是一位初阶、或者中阶的剑神。”然后我又将其他五个人的境界,大致说了一下。
不用说,菲儿她们都已经意识到了危机。
只是她们已经习惯了以我为中心,下意识的问向丹丹:“应该怎么办?”
丹丹将目光转向了我,她知道我能听见、看到大家的说话和行动,只不过我要和大家交流,就只能通过她了。
我想了想,跑路的话,肯定没有他们这支队伍快,战斗的话,最多能和他们中的一个法神或者剑神纠缠一下,再多一个人,很可能就不是敌手了。那把激光枪,对付我够厉害。对付其他的修士,可就没有这么犀利了。
何况菲儿和丹丹她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离开我现在的“尸体”,生怕有人会来再次伤害他。
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把生命押注在至高师尊留下来的布条上了,如果不能像他说的那样扔过去就OK。等待四女的,将是最悲惨凄凉的结局,甚至,我还会成为旁观者。
我让菲儿将至高师尊留下的布条,给了丹丹和冰儿还有淳于静芊她们每人一条,真要到了危急的时刻,也只有这个依仗了。
我这个“死人”,只能做看客,一点也帮不上忙。
南宫极行他们非常无耻,这样优势的条件下,居然还支使那三名法圣和两名剑圣,不断地过来远程骚扰,前前后后折腾了有三四个小时。四个女孩子和小青、黑亮他们都疲惫不堪,法力消耗的非常严重。
见情形差不多了,那个被南宫极行称作为二哥的剑神,突然一个瞬移,一下子到了冰儿的身旁。他右手持剑,强力突破了冰儿的护身术,左手抓住她的右臂,快速飞行的向后逸去,居然打算就这样将四个女孩子一个一个活捉过去。
感谢沙漠遗迹中的第十套古武体操训练式。真的,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这套古武体操训练式会在这段艰难的日子里,起到了逆转乾坤的作用。
冰丫头早已不是完全没有还手能力的纯法修士,手脚有序的挣扎,运用古武体操的技巧,灵巧地脱开了他的控制。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境界在哪里,不可能比剑神飞得更快。回头逃跑的时候,转身向他扔出了那块至高师尊留下的小布条。
我们都心中一紧,是的,此时此刻,大家甚至连那几个法圣和剑圣的骚扰都顾不得了,凝神静气的看着那块小布条向着南宫极行的二哥飞去,冰丫头的命运,现在就决定在这么一块小布条身上。
南宫极行的二哥,对这么一块小布条,根本没有当作是攻击。可能只是嫌它有点脏,不想沾在身上。毫不在意的随手用剑拨了一下,在天空中一大步跨出,左手伸出来,想要再次生擒冰儿。
冰儿加快速度,向着小青的位置飞来。身后,那块小布条终于发力,突然间发出刺目的光芒,一下子将毫无防备的南宫极行的二哥,刺激得双目失明。他经验老倒,身体顿时停住,没有逞强再去追击冰儿。
这么一缓,得以让冰儿逃了回来。
其实不光是他,我们大家的眼睛都被那道刺目的光芒,晃得什么也看不清楚。除了我这个灵魂状态的“死人”,其他人都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件。
等大家适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小布条远不止发出一道强光这么简单。南宫极行他二哥的剑上,一团长长的火苗,沿着他的剑身,飞速地烧到他的手上,他可能觉得不适,用力甩了甩,将剑从手中扔了出来。
可是这样也没有用,那道火苗像附身沾骨一般,又沿着他的手臂往上烧去。
作为剑神,即使是法神祭放的火球术,对他的作用都非常有限。护身术就可以挡住一部分,斗气也可以震散和抵消掉剩余的部分。剑神能够和法神并例,事实上就是因为剑神的斗气,本身就可以抵消掉很多的法术。
南宫极行的二哥刚开始对这点火苗,并没有放在心上,虽然弃剑,注意力仍然放在防备我们的偷袭上。可是火势这样燃烧上来,他开始着急了。急急地退回他们的队伍中,除了他自己运用斗气,想要拍灭火苗,还让旁边的两位剑圣都来帮着拍打。
三位法圣见势不妙,没有再继续向我们进攻,也退到他的身边,开始想办法。
一位水系的法圣见势不妙,祭放一道巨大的水流术,另一位土系的法圣用尽全力,祭放出云沙术,都想借此帮助灭掉火势。还有一位法圣是火系的,显然没有什么灭火的法术,口中喃喃有词的指挥着,这里这里这里。
其实已经没所谓了,南宫极行他二哥的身上都燃起来了。
更让我们大家都目瞪囗呆的是,那火苗不仅燃烧他们的身体,还燃烧他们的斗气和元灵。无论是水系法圣祭放出来的水流术,还是土系法圣祭放出来的流沙术,全都跟着燃烧了起来。不像是来灭火,倒像是来添柴。
随着火势扩大,不仅剑圣的身上燃烧了起来,几门法圣也没能躲开。只要沾上一点火,怎么也熄灭不了。只有南宫极行这个老奸巨猾的恶人,见势不妙,早就远远的躲开,这个小队里的所有成员,没有一个得以幸免。
我们这群人在这一侧,南宫极行在远处的另一侧。就这样呆呆的看着他们惨呼哀号,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样子,一名剑神,三名法圣,两名剑圣就这样化为了灰烬。那团火,连带着地上的沙土,一直燃烧了半刻钟左右,才终于渐渐的熄灭。
我们还没来得及作出什么反应,远处的南宫极行被吓的“啊”的一声尖叫,飞一样逃跑得没有了踪影。
这是我们无法理解的一种火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它叫灭识神火。
看着敌人覆灭,我们的心头没有兴奋,反而是恐惧的沉重。是的,难以形容的恐惧和沉重。如果那点火,沾在了冰儿身上,以我们这群人的秉性,我们可能也都会去帮着灭火,结局如何?简直不敢想象。
至高师尊留给我们的小布条,像一把无比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敌人毁灭的同时,也带给我们无边的恐惧。
事实上,我们却不知道,至高师尊的法术,都带有我们的生命烙印,即使火燃粘在我们身上,也会自动熄灭。那些小布条,即使我们互相扔来扔去,也仍然只是小布条而已。
这就是修真者和普通修士的最大区别,他们的法术,强大到了能够分清敌我,时时刻刻都在祭放者的掌控之中。
不管怎样,我们解除了危机。菲儿小心翼翼的将那些布条收好,这可是能够灭神的神器。是的,灭神。
曾经高高在上的神级境,在这种小布条面前,不堪一击。连逃脱的机会都完全没有。如果被人知道,甚至会为我们引来祸端。
接下来的行程就轻松很多了。我们不用再去担心南宫极行的骚扰,如果不是因为追不上他,菲儿她们甚至还想给他送一根小布条。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不能尽如人意。
半个多月后,我们找到了常保的家。
这段时间,常保已经逐渐恢复得聪明起来,路途上的心虫、灵虫,它吃了不少。这就是沙虫的修炼,只要有吃的,只要有足够的营养,它们,会自然而然的进阶。
常保对那块拳头大小的“神铁”记忆尤深。我们大家都在它的卧室休息,它却去那个脏乱不堪的储藏室里面对着“神铁”舔呀舔的。
这里离清河沙漠边城最近,大家一致决定,等常保恢复得更好一点的时候,回清河沙漠边城。以后的计划,就要等着我恢复过来后再做打算了。
我的“尸体”,每天都会被菲儿她们拉出来晒炎日,或者照炎月,有点被人爆尸荒野的感觉,尤其我这个灵魂,时时刻刻的跟在“尸体”旁边。还要修炼,有时反倒觉得这样死了,我更加累得慌了。毕竟,活着的时候还能偷偷懒,可是这样身体和灵魂分离,我不得不每天都勤奋修行十二功。
师尊可是告诫过我的,不练习,就等着真正的死亡吧。
现在的沙漠外围,已经不同于往日了。以前人类的活动范围,最多是在荒漠的缓冲带。可是这次来沙漠,我们已经碰到过两个冒险队了。加上南宫极行找来的那个,就是三个了。
今天,我们,不对,确切的说,是我迎来了第四个冒险队。
我在“晒尸”,晴雨承担看守我“尸身”的任务,不过半个炎日下来。这只会享受的仙沙虫将自己埋进了沙子里。是的,它害怕晒黑它那透明的翅膀。
好吧,我服了。原来收在了甲壳里面的翅膀,也会被晒黑。
不过,我有什么想法都没有用,反正晴雨也不知道。它不是丹丹,无法与我的灵魂沟通。
闯到这里来的冒险队成员不算多,十三、四个人的样子,后面拖着扎得紧紧的地行车,缓慢而沉重。
我嘴角含笑,是的,看到这样的情形,我仿佛回到了五十四年多前和芳姐她们组队去沙漠冒险。那个体形高大的郑长凯,还有牺牲的剑士,还有被我咬死的色眼男。这一切,似乎因为眼前缓缓而来的沙漠冒险队伍,又变得仿如昨日。
曾经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孩子,时不时的会来到队伍的后面,带着顽皮的目光,善意地讥笑着我这个拉地行车的力夫。
路寒心敏,这么多年了,再也没能得到她的消息。
“停,有沙虫的气味,大家准备战斗。”前面领队的,显然是一个经验老道的剑士。随着他的警告,三、四个身影迅速飞上了天空。
其他的人估计就是法修或者剑士了,都在地面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四周,生怕被沙虫们偷袭。
是的,对于我们来说根本无伤无害的心虫、灵虫,却是他们这群人的大敌。一如我的当年,我甚至都不知道仙虫是可以开口说话的,甚至不知道仙虫也和人一样聪明,打不过的时候,会使用计谋。
晴雨显然也不笨,静静的躲在黄沙中,一动不动,仿若未闻。
那三、四个天空中的人,看起来境界也不高,并不敢乱飞,拿着望远镜在那里看来看去。最后,他们发现了我。
“队长,有个人被吃掉了手臂,脑袋也被法术打烂了,这里怕是有厉害的灵虫。”
“哦?我看看。”
“队长,不太对呀,我感觉这个人还活着,好像还有微弱的呼吸。”
“嗯,我也看到了,应该还活着。”
“大家警戒,准备救人。”
我的心头一阵温暖,是的,不管怎样,这个世界仍然是好人更多。不是每个人都像南宫极行那样自私自利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是邪修,损人利己,无所不用其极。
这个冒险队离我其实还有一公里左右,如果依照他们原来的行进方向,并不会经过我的身旁。不过,他们显然是非常具有协作精神的,统一执行命令,纠正了方向,小心翼翼地向着我“晒尸”的所在地缓缓而来。
晴雨仍然没有动,事实上,它一开始就已经钻到了我“晒尸”的沙子底下,如果有需要,它一飞而起,就可以将我的“尸体”带着飞向天空。
也许在我们眼中,晴雨算不得什么,可是面对这个冒险队,它完全有足够的自信。是的,仙虫对应的是仙级境,这个冒险队,怎么也看不出有仙级境高手的样子。
队伍渐渐的临近,我看到了老熟人,五十多年了,他们虽然老去了一点,却仍然健在,看起来,境界还有了一些提升。
芳姐、郑长凯,甚至还有几个我记不住名字的女法修也在其中。这支队伍不再像当初芳姐的队伍,以女性居多。大致维持了一个平衡,从芳姐行走的位置来看,她在这个冒险队伍里面,应该是副队长之类的人物,因为她走在第二排,时不时的会和前面的男子聊上两句。
嫁人了?哈哈,也是,即使她现在是高级法师,也不过能活上两百多岁而已。我记得芳姐可能是九十多岁吧。嫁人正是时候,说不定都已经做了母亲。
前面的队长是剑师,一身宝甲,右手提着一柄长剑。浑身上下护身术流转,看境界,已经到了顶阶剑师。如果不出意外,他应该可以跨入剑仙。
随着他们的靠近,晴雨终于懒洋洋的有了反应,身体轻轻的一抖,带着我从黄沙中升起。它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这个冒险队却已经如临大敌乱成一团。
“不好,大型沙仙虫,阿芳,你速速退后。”那剑师双手握剑,已经斗气贯注。
总算他的表现让我满意,不然,有你好看的。
郑长凯嚷嚷着:“我刚才嗅到沙虫的气味。没想到级别这么高。”
我有点吐血,是你们太不争气了好不好。这么多年了,你也就增长了一级。剑师的大等级都还没有跨进去。
算了,他们要生活,要冒险,没有资源,不是至高修士的传承,要求也真的不能太高。
晴雨转动着眼睛,有点好笑的看来看去,也不紧张,过了一会儿才问道:“怎么,你们想救我背上的人?”
听见它开口说话,后面的菜鸟修士们明显不能适应。倒是芳姐和她老公,显然都知道这一点,没有表现得太过惊奇。
芳姐老公见晴雨没有一上来就开打开吃,总算松了一口气,有点忐忑的问:“这位……仙尊,你和这个人类没有大仇吧。他快要死了,你将他交给我们带回去吧。”
晴雨“哦”了一声,显然觉得有点意外。不过它恶作剧的基因开始作祟,开口说道:“行呀,你们随便来一个人,我吃掉,就把他换给你们。”
这怎么可能,那剑师顿时有点紧张,不过发现晴雨虽然这样说,却并没有过激的行为。也不敢立时攻击它,想了想说:“仙尊,要不,我们用我们的兽丹换他吧,我们这次收获了很多的兽丹。”
晴雨有点无趣,也知道他们肯定不会用人来换人,点点头说:“行,看看吧。”
郑长凯急忙从后面拉来一辆地行车,三下五除二的解开扎索,里面果然都是一大堆沙虫的兽丹,有少量灵虫的,大部分都是心虫的。
晴雨的嘴可叼,看到这样的结果,大失所望的说:“这些东西,我早就吃厌了,我要换换口味。”
那剑师有点为难的说:“那,仙尊你想吃什么?”
芳姐为她的老公着急,这时也没有急于后退,走上来说:“仙尊,人肉不好吃。要不,我们给你做料理好的虫肉。你试试看,如果可以,就将那个人类换给我们好不好?”
晴雨有点好奇起来。它不是没吃过熟肉,至少这些天和我们在一起,就有时会吃熟食。不过,料理这种新花样,显然我这个“死人”是做不出来的。而菲儿、丹丹还有冰丫头、淳于静芊都是贵族出身,更不用指望她们了。
果然这孩子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立即答应下来说:“好好好,你们先做出来,我尝尝味道,味道好就和你们换人。”
这会儿它倒完全忘记了翅膀会晒黑的问题,趴在地上一副满怀期待的表情。
我无限鄙视它,有好吃的,怎么不把菲儿和丹丹她们叫上。她们也跟着我在这沙漠里吃了快一年的黄沙了,有机会总得换换口味吧。
算了,回头我再让丹丹收拾它。
芳姐他们却不知道这里面的小九九,见这只仙虫这么好说话。立即扎营行动起来。他们队伍的准备倒是很齐全,物资也比我们多很多,什么知心虫的肉,灵虫的肢甲都收在地行车上。没办法,他们可不是我们,即没有小青这样的鹏灵鸟,也不可能随时随地就能猎杀灵虫。
不过,他们的手艺显然不是我们这群人可以比的。如果配制药食可能我会比较在行,但是烹饪美味嘛,我也就是那几个菜式勉强能拿得出手了。这种野外的,就地取材的烹饪水平,我可没有。
芳姐她们忙碌着,大铁锅弄出来两个菜式,晴雨口水直流的正要开动。丹丹突然飞了过来。
她毕竟牵挂着我,只要修炼完毕,时不时的会来陪我聊聊天,看看我的灵魂状态。
“晴雨,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她没有注意到队伍中的芳姐还有郑长凯,但是这么多人,在这里忙碌着炒菜,再迟钝的人,也知道一定出了什么状况。
晴雨一副犯错的模样,低着头有点赔罪的模样说:“哦,丹丹圣尊,我……他们……”
丹丹虽然有点天真,可是并不傻,看了一会儿,也忍不住笑起来说:“你贪吃了,逼着人家给你做好吃的,是不是?”
这个黑锅,晴雨可不会背,立即振振有词的辩解起来:“不是,不是,是他们自愿做给我吃的。”
丹丹有点奇怪的看向人群。这会儿,芳姐他们也都在打量这位从天而降的美貌法圣。
郑长凯有点不太确定的说:“我好像认识你。”不过声音很小,显然不太敢冒犯。
丹丹却已经听见了他的声音,立即高兴起来,跑上去招呼道:“大块头,是你呀,你还记得我不?我是丹丹呀。”
芳姐这时也凑了过来,三人最为熟悉,然后丹丹又在队伍里认出了好几位旧人。一番述旧之后,芳姐和她的老公决定,在常保的家里暂做停留。
我呢,算了,丹丹已经忘记我了。我继续“晒尸。”
等芳姐和郑长凯记起要来看看我的时候,他们一个个都吃得满嘴流油了。连晴雨都被黑亮替换着去打了个牙祭。算了,我也别嫉妒了,我有什么好嫉妒的,我能吃得下吗?
大队伍合并起来,我们回程的时候,就是一大堆人了。芳姐他们进入沙漠外围,这些年已经是习惯了。沙虫收缩领地,沙漠外围也变成了狩猎沙虫最好的区域。毕竟漠鞠花不是每年都有的,而且,随着沙虫们退回内漠,漠鞠花的生长之地风险更小,价格已经降低了很多。
芳姐的老公名叫郑长俊。没错,正是郑长凯的堂兄。难怪也高达两米。只不过身材颀长,并不是郑长凯那种大块头风格。
这一路回去,菲儿她们也不坐小青了,倒是那些低阶的法修剑士,一个个去尝了下鲜。鹏灵鸟啊,很多修士毕生都不曾见到过。
我给扔在打包好的地行车上,继续“晒尸。”反正除了丹丹,也没人知道我心中想些什么,加之本来就是要晒,在小青背上晒和在地行车上晒,区别也不大。
跟着我,不管到哪儿,菲儿和丹丹都一副低头老婆受尽欺负的模样,吃尽了苦头,举头望去,皆是强大的敌人,窝窝囊囊的日子过了不少。可是在这里,在芳姐他们的队伍面前,她们是名副其实的大能修士,一个冰珠天雨术,就是成片成片的兽丹,一个土系狂沙满天,就是一大堆的灵虫倒地不起。更不用说黑亮、晴雨它们的等阶压制了。
芳姐笑的合不拢嘴。他们队伍里的所有地行车都扎得满满的。实在没办法了,知心境的沙虫沿路慢慢地都换成了灵虫的,等到到达清河沙漠边城的时候,地行车上,已经没有什么心虫的材料和兽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