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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云丹剑

“你知道吗?我们城主的任期满届了,要离开了。”

“啊,好可惜呀,要是他能一直在这儿多好呀。”

“是啊,这五年我统共都只交了两晶石的税。”

“可不是吗。听说城主非常年轻,这几年一个侍妾都没有娶。”

“你们小黄城鱼辅子那儿也是城主开发的吧?”

“是啊,这么帮我们凡人着想的城主,实在太少见了。”

“可惜啊,听说他要追寻天人大道,不愿意连任了。”

“唉……”

我在中洲海滨城辅城做了五年城主,不对,是菲儿在这里做了五年城主,我只是在这儿修行了五年而已。

我没有想过对辅城百姓有什么贡献之类的,对我来说,交了仙帝的那点税就够了,其他的我都不需要。而且,离着中洲帝城这么远,我能拖就拖,能省就省,估计仙帝也不会在乎我这小城的这么点晶石。甚至有那么一、两年,我都忘了收,后来才补了点儿。我又不想当大城主,玩这命儿干啥?

可是当我离开辅城时,千里空巷,我都不知道,我这个在海滨辅城修炼了五年的修士,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了。好吧,菲儿在默默的奉献,结果,我却得到一个史上最无私最公正城主的称号。

我的眼睛湿润了。没办法,大家都哭,我不哭一下,真说不过去。

有这么夸张吗?

好吧,我终于明白了娶一个好老婆的重要性。

说实话,我都不明白菲儿每年能赚几百、上千万晶石为什么还这么多人感激她。

开发项目,兽丹拍卖,辅城规划,旅游观光那些,真能这么赚钱?

反正我现在不是穷人了,但我居然还是个最公正最无私的城主。

五年的修炼,我的力量从原来十万斤增加到现在的二十万斤,甚至还有更高的趋势。我也终于打开了涌泉穴,遗憾的是,我仍然还飞不起来。但是我可以通过涌泉穴与剑器循环,从而连带着脚也有了人剑合一的攻击力。

好吧,这其实是个鸡肋能力。我这辈子都不太可能用腿来使剑,那太不合常规了。

凝神的修炼,我似懂非懂,接下来就是筑基了。可是,筑基的先决条件是要把气脉的循环化作成流水一样的东西。我试过了,我现在气脉的循环似乎只是一种约隐约现的气态。

我每天吃元灵吃斗气,这么久了,也似乎才有隐隐一点点白雾。我曾经计算过,以我现在的进度,如果一百年不眠不休的吃元灵、斗气,我有可能将气脉的循环变成像流水一样。

只是,一百年。一百年以后我还存在吗?

我四十五岁了,凡人在这个年龄已经开始渐显老态,我却仍然是年青人的面容,没有一点变化,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寿命随着道术的增长,也顺带着延长了?

这些疑问,我始终得不到准确的答案。迷茫之际,我只能依靠至高师尊传承时的那句话,勤能补拙,坚持不懈。

不管怎样,我现的能力还是增强了,我可以跳得更高更远,可以轻松击杀仙兽境的海兽。相信,陆上、沙漠的仙兽境也没有大问题。

对于圣兽,我也有一战之力,只是,不管是仙兽还是圣兽,如果它们不是找我死磕,而是一见到我就远远逃开,那我基本还是没辙,尤其是它们远远的飞开之时,我通常只能一筹莫展。

好在大海中的圣兽是飞不起来的,总算让我有了一个逞威之地。在大海里,我完全可以靠着不断折磨、不断纠缠的方式击杀圣兽。这也是我这些年收入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圣兽丹可是一本万利的暴利买卖。

原本我计划在海滨城辅城购置一处房产,继续在海边修行到五十岁后再说。可是任期刚满,中洲仙帝的一道圣旨,就将我的计划打乱了,她要我去中都述职。

帝都呀,不管是中洲的还是东洲的,我都从来没去过。那里有我认识的人吗?为什么宣旨我去都城?

在我的脑海中,还没有过抗旨不遵的想法。或者说,皇级境之前,怕是没有哪个修士有这种胆量。

我现在也算是个小富翁了,没必要和仙帝抬杠,去就去吧。欧灵鸟也不是买不起。

中洲人类故旧之地,横向一百零六万公里,纵向九十一万公里,快要两个东洲这么大了。这么广袤的土地,欧灵鸟飞起来,真是觉得太慢了。我们一路慢慢飞,也沿路修行,休整。在经过差不多十个月漫长旅程之后,才终于抵达中洲都城。号称人口二十亿,全炎星人类最繁华之地的中洲帝都,也称中都。

很多事,如果能够预料到结果,我们都不会去做。

是的,如果中都之行,我可以预料到结果,我根本不会来,在海滨城市做个逍遥的小城主不是快乐似神仙?

只是如果这两个字,永远是那么的沉重,那么的令人无奈。

“子城哥,你们来中都了?”进入中都中心都城区没有多久,竟然意外遇到了兴城法神学院的同学轩辕冰冰。

我也非常高兴,有六、七年没有见到这丫头了吧?时间过得真快,不过,看起来她也好像没变什么。

我哈哈地笑着,对她说:“冰丫头,好久没见过你了,真是有缘啊。你哥呢?叫他出来,我请你两兄妹吃饭。”

她的脸上,有一种异常兴奋的潮红,语气仿佛有点颤抖的回答我:“我哥也去了前线,他现在出任了玉溪大城城主,还要再过五年才能回来。”

我点了点头,有一点遗憾的说:“这样啊,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碰到他。”

轩辕冰冰听见我的话,居然有点小紧张的问我:“怎么会碰不到呢?子城哥你不打算住在皇都吗?”

我摇了摇头说:“我是来述职复旨的,怎么可能住在这里。我打算和菲儿她们继续去海边修行,以后好杀过原林回东洲。”

轩辕冰冰听到我的回答,有点想劝我般的说:“帝都比海边更好修行呢,这几天我还听说有玄铁拍卖,你不是一直在找玄铁吗?”

我高兴起来,对她说:“哦,你居然还记得。不会是天外玄铁吧?那不过是精铁而已。”

轩辕冰冰摇着头回答我:“决不是一样的东西,这我还是能分得清的。”

我见她这么肯定,点着头答应下来:“行,我们先找个宾馆落脚,然后请你吃饭,你把消息跟我详细说一说。”

然后我回头对菲儿和丹丹说:“我在海边弄的那些珍珠,过下你们找一找,拿给冰丫头玩。”

菲儿意味深长的看了看轩辕冰冰,点头应着我“好的”。丹丹也走过来和她打招呼。

轩辕冰冰这时才像想起她们一样,笑着向她俩问好。

在轩辕斌斌的建议下,我们住进了一个离帝宫很近的宾馆,看起来很高大上的样子,费用居然很便宜,一天才几十个晶石。我忍不住感慨,这里的物价都和我家乡差不多了。我的小宾馆,好一点的房间,每天都要这个价。

玄铁,是修真资料上提到过的,用来制作剑器的重要材料。据称它和剑修常用的剑器并不一样,可以通灵,附加飞行法阵,可以天空飞翔。当然,这些都只是传说。

我看重的是,据说它非常非常重,占的地方又小,正是我当年最需要的,用来增加力量的修行工具,所以轩辕冰冰才知道。

事实上现在我并不是很需要了,但是有了消息,肯定也要去看一看,说不定我真的可以用它打造我的剑器呢。

离炎夜还久,轩辕冰冰倒也很有耐心,帮着我们安顿,不感谢她一下,真说不过去。

我从行李里面东翻西翻,加上两女帮忙,总算找到了那大半箱子珍珠,反正我也没什么用处,菲儿和丹丹这东西都不稀罕了,就一把全塞给了轩辕冰冰,她高兴的什么似的。

其实珍珠之类的,不能有益修行,就是个玩物,并没有很高的价值,也不知道菲儿为什么一定要带到帝都来。

不过前往酒店的路上,菲尔,丹丹和轩辕冰冰闲聊,我才知道这东西,可以用来美容。当然,只是给凡人美容的。但是仙帝的妻子,并不都是修士,很多国君、城主的妻子,也都是凡人,这珍珠是能够卖很多钱的。

算了,反正已经送人了,无所谓,我也不差这点钱。

我对吃,没什么特别的讲究。轩辕冰冰却很熟悉,和菲儿她们叽咕了半天,点出来的菜,每样都说的头头是道。我倒没觉得菜有什么特别,真要说特别,也就是口味独到一点。只是,一顿饭,却让我切实感受到了贵族和平民的不同。

我出生的家庭,也算衣食无忧,但是对于吃一顿饭,从来没有这么讲究的。我更喜欢随意为之,如果天天这样,会不会太难受了一点?好在菲儿和丹丹与我相处,从来都是以我为尊,不会将这些繁文缛节强加给我。

我难免有点恶趣味的想,如果让轩辕冰冰也像我们那样被埋在地底,在地洞中爬上几个月,估计她这些讲究,统统都要忘记了。

总体来说,这顿饭还是很愉快的,和冰丫头也算久别重逢,又得到了玄铁的拍卖消息,宾主尽欢之后,轩辕冰冰才和我们依依惜别。

“子城,你怎么也不问问人家,住在哪里,以后怎么联系?”回到宾馆里,菲儿问我。

我无所谓的回答她:“偶遇罢了,我们过几天就走的,以后回了东洲,就更不可能见面了,不能给人家小女孩儿念想,你真当我看不出来吗?”

她笑起来说:“原来你也不傻呀。”

我瘪了瘪嘴,懒的回答,继续我的修行。

炎昼下午,我去仙帝办公室复旨述职,本以为没我什么事了,没想到他们听见我的名字,居然要我静候召见。

仙帝呀?见我这种小人物干啥?我这样的小城主,不说十几万,几万肯定是有的,仙帝会有这么无聊?

只是,胳膊扭不过大腿,终究我也不敢拍着屁股就走人,正好也带着菲儿和丹丹,游览一下这个号称全人类最繁华的城市。

逛了两天,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不过当炎夜来临的时候,就开始感觉出不一样来,几乎每隔几百米,就会有高高挂起的大型晶灯,将街头照的亮如白昼,身至其中,甚至都有点分不清白天和黑夜。

我们逛了这么久,其实也只是给两女买上一些宝丹,作为修士,再繁华靓丽的人间物事,与我们也并没有太多的诱惑。

回到宾馆的时候,轩辕冰冰却又来了,看起来已经等候了一点时间,正在宾馆大厅坐立不安呢。我和她打招呼,她献宝一样的拿出两张红色的门票,却是拍卖会的入场券。

我有点为难,瞧了瞧菲儿和丹丹,菲儿善解人意的对我说:“你和冰儿去吧,我和丹丹正好休息一下。”

我想了想,不过是参加一个拍卖会,就点头同意了。

可是当我和轩辕冰冰来到拍卖场,我发现我有点尴尬了。

认识轩辕冰冰的人,有点太多了,七大姑八大妈的,一大堆绅士淑女的上来打招呼,甚至还有对我品头论足的,我就算再傻也知道冰丫头的意思,果断找了个借口,挤进了拍卖会里面。

大厅里人也不少,我想冰丫头应该会去贵宾室吧。也不等她了,随便找了个角落,就坐了下去。本以为轩辕冰冰找不到我,没想到只一会儿,她又神奇的坐到了我的旁边。

不过一见我脸色不好,她立即开口道歉:“子城哥,我不是有意的,我也不知道会碰到他们,我只是想带你来拍下玄铁。”

我叹了口气,回答她:“算了,你也知道我的性格,就是怕麻烦,待会儿玄铁出来,我们拍完就走吧。”不过我突然又想,轩辕冰冰来这里,或许也要买什么东西吧?于是我接着对她说:“你是不是也想买什么东西,到时候尽管开口,三万五万的我还买得起。”

她听到我的话,脸上瞬间闪出一种异样的光彩,似好笑又似高兴的说:“子城哥不是最爱钱了吗?谢谢了哦。”

我“哈哈”一笑,今时不同往日,菲儿给我的卡上面,有两、三千万晶石呢。

不过马上我就知道了,我那算什么钱呀?这里的东西,动不动一两千万晶石,而且很多都是没什么用处的饰品、艺雕。

等到玄铁摆出来,我立即想起,这不就是我在沙漠仙虫常保那里,看到的所谓“神铁”吗?难怪会那么重,这东西一个拳头那么大,就有三、四万斤。比起我用来做玄天重甲的玄天重铁,同样的体积,怕要重上十几倍。

不过,这个拍卖会上拍卖的玄铁,都是碎片,尾指头大小的几块而已,就这样的,也是好几个学徒境修士,才能抬得上来。

最后我花了六百万晶石拍了下来,掂量之后,发现这些玄铁总重不到一千斤的样子,我想了想,决定找一间剑器制作工厂,定做一把类似修真者的飞剑,将玄铁加入其中。

也不确定会不会有用,但是千斤剑器,对我的攻杀力,肯定会有不少的帮助。要知道,我现在用的剑器,虽然也不错,但重量不到一百斤,总是让我有飘飘无力之感。

轩辕冰冰全程都陪同我,她对帝都十分熟悉,省了我不少的麻烦。

等到剑器定下来以后,那位铸造师问我,剑器上镌刻什么名字,我想了想回答他,就取名叫云丹剑。轩辕冰冰听到我的话,仿佛有点尴尬,又有点伤感,匆匆告辞而去。连我要表示感谢,想请她吃饭,她都拒绝了。

我不是那么无情的人,只是,我对她,没有和菲儿丹丹这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或许,经历的太多,我的心,再也容不下别人了吧。

云丹剑,单手剑器,长一米二,刃宽八厘米,全重五百四十公斤。在半个月后交到我的手上,是用地行车送过来的。几个人搬,才总算送到我面前。

我拿起来,轻飘飘的一挥,稍微有点轻,先用着了。只是那送货的学徒修士,看到我轻描淡写的样子,脸色立时就青了。

这把剑的挂带,费了我不少心思,也没有搞定,最后我重新定做宝甲,将剑放在了背后,反而让我这个瘦子,显出一种威风凛凛的样子。这算是我来帝都最大的收获了。

不知不觉间,在帝都就滞留了一个多月。轩辕冰冰有时也会和我们出去逛逛街,我通常都是让菲儿和丹丹陪她去。来到这里,她的表现,已经不像学校时那么泾渭分明,慢慢中开始越界了。也许她自己觉得掩饰得很好,但是,我已经不再年轻,我已经四十六岁了。不再是当初那个什么也不懂的毛小伙。

不过,今天她特意恳求,又再三邀请,并且许诺给我找一个非常好的演武之地。我实在不好推却,只好勉为其难的出来了。

窝在宾馆里,也没什么地方修行,着实也憋屈,听到轩辕冰冰有好的场所,也终究难免心动。

我没有穿宝甲,用左手拿着云丹剑就跟着菲儿和丹丹上了轩辕冰冰的地行兽。这种地行兽我现在也习惯了,小城里尚且可见,这里就更多了。宽阔的公路也自成一色,甚至上层还特意为修士飞行开辟了种种方便。可惜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没办法飞行,仰着头只有羡慕的份儿。

地行兽走了有十几分钟的样子,转了个弯,进入到帝都少见的清山绿水之间,虽然为了保证灵气,帝都和人类所有故旧之地一样,不允许高层建筑,但是,这里人太多,想要完美的保证绿化,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轩辕冰冰带我们来这里,恍然已若帝都的世外桃源了。

间或有一两道铁门,显然是某家人的门户,只是相隔甚远,看起来这里住着的人家,肯定非富则贵,占地颇宽。

又转了十几分钟的样子,我们拐进一个门户,往前看去,一条宽四十米的大道延绵向前,两旁树木间,隐隐有点似佣人般的房间,大道尽头,一座气势宏伟的宫殿映入眼帘。

我有点打趣的对轩辕冰冰说:“冰丫头,这是你家?你违规了。我要向仙帝举报你。”

确实,如果这是她家,她家的宫殿高度,已经超过了人类故旧之地允许的高度上限。

她自然知道我在说笑,点着头应着我的话:“好啊,好啊,说不定你举报有奖,仙帝会奖赏你一个大城主的职位呢。”

我“哈哈”笑起来,从地行兽上一跃而下。这里这么宽敞,正是我需要的练剑之地。

果然,剑重一分,力达七分,辗转挪移之间,一股难以抑制的豪迈之气从我胸中一冲而出,劈、扫、刺横。说得只是四招,事实上,融会贯通之后,千百招信手拈来,一气喝成,根本无需大脑思想,全凭身体本能。尤其,像我这样每天练剑四十万次,早已人剑合一的剑修。

是的,我终于有资格认为自己是剑修了,虽然我没有斗气,不会飞。但是,我的气脉循环之间,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来自剑器的剑意,来自那种心脉相连的灵觉。仿佛剑就是我的手臂,就是我的眼睛。近十年的剑术修养,让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剑绝不是单纯的武器,它就是剑修不可分割的战斗伙伴。

云菲和丹丹用一种迷恋的眼神看着我,带着爱意,带着缠绵,尽管她们不再是从前的国色天香,可是此时此刻,我分明看见了她们眼中的美丽。

“这里不错吧?子城哥。”

我练了有半个小时吧,惊动了附近的佣人和仆役,不过他们显然都很有修养,并没有过来打扰。只是我也不可能在别人家里做客就肆意妄为,控制了一下情绪,将剑收了起来。

云丹剑的重量,已经可能让我的力量优势发挥出差不多四成左右了。我可以全身负重二十万斤,但那毕竟是全身负重,而且也不能够自如的闪避腾挪。我估算了一下,如果有一把三千斤左右的剑器,那就是最好的,最容易发挥我的力量优势,带着走也不会累赘到我。再超过了,我可能每天背着都会嫌累。

我的魂不守舍,让菲儿和丹丹发笑,然后对刚才问我话的轩辕冰冰解释说:“子城就是这样,一修炼起来,什么都忘记了。”

我回过神来,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没有没有,只是天天窝在宾馆里,实在是觉得没意思。”

轩辕冰冰眨了眨眼睛,没有说话,却仿佛有了什么决定般。然后又问我:“子城哥,这里不错吧?”

我点着头说:“当然,当然,在帝都,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胜似人间仙境了。”然后开玩笑的对轩辕冰冰说:“冰丫头,你福气不错,这是你家吧?”

她点点头说:“嗯,要不,子城哥你们也住到这里来吧?”

我“啊”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摇头拒绝她说:“不了,我们等仙帝召见后就去修行,等我达到神级境再回东洲去了。”

轩辕冰冰有点愕然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般的说:“子城哥,你要达到神级境,那不是要一两百年以后了?”

我虽然对至高修士的传承有点信心,可是我对自己没什么信心,只能点着头说:“应该是了。没有一两百年,怕不太可能。”

轩辕冰冰似乎有点着急,居然有点直白的问我:“子城哥,你就不再考虑别的了吗?比如再娶个妻子、生个孩子什么的?”

我坚定的对她说:“不了,菲儿和丹丹跟着我,都已经不够公平了,我亏欠她们太多了。”

菲儿刚想表示什么,我眼神坚定的看了看她,她就没有再说出来。

午餐就有点沉闷了,轩辕冰冰魂不守舍的做着招待工作,如果不是有仆役佣人帮忙,怕都要错乱从生了。

是的,我是觉得这里不错,但是,对于我,对于至高修士的传承人来说,这在平常人眼中看起来巨大豪华的庄园,却根本容不下我。我需要更广阔的天地,需要自由,需要永不停止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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