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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的中学(2)

我心里内疚极了,一转身跑了出去。我没有用母亲给我那两元钱买《红旗谱》。几天前母亲生了一场病,什么都吃不下,只想吃山楂罐头,却没舍得花钱给自己买。我就用那两元钱,几乎跑遍了道里区的大小食品商店,终于买到了一听山楂罐头,剩下的钱,一分也没花。母亲下班后,发现了放在桌上的山楂罐头,沉下脸问“:谁买的?”我说:“妈,我买的。用你给我那两块钱给你买的。”说着将剩下的钱从兜里掏出来也放在桌上。“谁叫你这么做的?”母亲生气了。我讷讷地说:“谁也没叫我这么做,是我自己……妈,我今后再也不跟你要钱买书了!……”“你跟妈要钱买书妈不给过你吗?”我摇摇头,一句话也不敢说。

“那你为什么还说这种话?一听罐头,妈吃不吃又能怎么样呢?还不如你买本书,将来也能保存给你弟弟们看……”

“我……妈,你别去做活了吧!……”我扑在母亲怀里,哭了。母亲变得格外慈爱。她抚摸着我的头发,许久又说:“妈妈不去做活儿,靠你爸每月寄回家那点钱,日子没法过啊……”没买《红旗谱》,我心里总觉得是一个很大的愿望没实现。那时我已有了六七十本小人儿书,我便想到了出租小人儿书。

我的同学就有出租小人儿书的。一天少可得两三毛钱,多可得四五毛钱,再买新书,以此法渐渐购得更多的小人儿书。

一个星期天,我背着母亲将自己的全部小人儿书用块旧塑料布包上,带着偷偷溜出家门,来到火车站。在站前广场,苏联红军烈士纪念碑下,铺开塑料布,摆好小人儿书。坐在一旁期待。

火车站是租小人儿书的好地方。我的书摊前渐渐围了一圈人,大多是候车或转车的外地人。我不像我的那几个租过小人儿书的同学,先收钱。我不按小人儿书的页数决定收几分钱,厚薄一律二分。我想得周到,带了一截粉笔,画线为“界”,要求必须在“界”内看书,我自己在“界”外。这既有利于他们,也方便于我。他们可以坐在纪念碑的台阶上,我盘腿坐在他们对面,注意力都放在他们身上,防止谁贪小便宜将我的书揣入衣兜带走。看完了的,才许跨出“界”外,一手还书,一手交钱。我“管理”有方,“生意”竟很“兴隆”,心中无比喜悦。

“喂,起来,起来!”背后突然响起一声吆喝,同时一只皮鞋踢向我的屁股。我站起来,转身一看,是位治安警察。

“你们,把书都放下!”戴着白手套的手,指着那些看书的人。人们纷纷站起,将书扔在塑料布上,扫兴离去。治安警察命令:“把书包起来。”我心知不妙,一声不敢吭,赶紧用塑料布将书包起来,抱在怀里。那治安警察一把从我怀中把书夺了过去,迈步就走。我扯住他的袖子嚷:“你干什么呀你?”“干什么?”他一甩胳膊挣脱我的手,“没收了!”“你凭什么没收我的书呀?”“凭什么?”他指指写有“治安”二字的袖标,“就凭这个!这里不许出租小人儿书你知道不知道?”

“我……我不知道,我今后再也不到这儿来出租小人儿书了!……”我央求他,急得快哭了。

“那么说你今后还要到别的地方去出租啦?”“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今后哪儿也不去出租了,你还给我,还给我吧!……”“一本不还!”那个治安警察真是冷酷,说罢大步朝站前派出所走去。

我“哇”的一声哭了,抬脚追上他,一边哭一边央求他把书还给我。

他被我纠缠火了,厉声喝道“:再跟着我,连你也扯到派出所去!”

我害怕了,不敢继续求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扬长而去……我失魂落魄地往家走。那种绝望的心情,犹如破了产的大富翁。

经过霁虹桥时,真想从桥上跳下去。回到家里,我越想越伤心,又大哭了一场,哭得弟弟妹妹们莫名其妙。母亲为了多挣几元钱,星期日也不休息。哥哥问我为什么哭,我不说。哥哥以为我不过受了点别人的欺负,也没理睬我,到学校参加什么活动去了。

母亲那天下班特别晚,回到家里,见我躺在炕上,坐到炕边问我怎么了。

我因为那六七十本小人儿书全被没收,一下子急病了。我失去了一个“世界”呀!我的心是已经迷上了这个“世界”的呀!

我流着泪,用嘶哑的声音告诉母亲,我的小人儿书是怎样在火车站被一个治安警察没收的。

母亲缓缓站起,无言地离开了我。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到我从那个治安警察手中夺回了我全部的小人儿书。

睡了两个多小时,觉得嗓子焦灼我才醒过来。窗外天黑了,屋里亮起了灯。

我一睁开眼睛,竟看到了我包小人儿书的那个塑料布包!我惊喜地爬起,匆匆忙忙地打开塑料布,里面果然是我的那些小人儿书!外屋传来“嘭、嘭、嘭”的响声,是母亲在用铁丝拍子拍打带回家里的毡团。母亲每天都得带回家十几斤毡团,拍打松软了,以备第二天絮鞋帮用。

“妈!……”我用沙哑的声音叫母亲。母亲闻声走进屋里。我不禁喜笑颜开,问:“妈,是你要回来的吧?”

母亲“嗯”了一声,说:“记着,今后不许你出租小人儿书!”说完,又到外屋去拍打毡团了。

我心中一时间对母亲充满了感激。母亲是连晚饭也没顾上吃一口便赶到火车站去的。母亲对那个治安警察说了多少好话,是否交了罚款,我没问过母亲,也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了……

三天后的中午,哥哥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告诉我,要送我一样礼物,叫我猜是什么。那天是我的生日,生活穷困,无论母亲还是我们几个孩子,都是从不过生日的。我以为哥哥骗我,便不肯猜。哥哥神秘地从书包里取出一本书:“你看!”

《红旗谱》!对我来说,再也没有比它更使我高兴的生日礼物了!哥哥又从书包里取出了两本书:“还有呢!”我激动地夺过一看--《播火记》!是《红旗谱》的两本下部!我当时还不知道《红旗谱》的下部已经出版了。我放下这本,拿起那本,爱不释手。

哥哥说:“是妈叫我给你买的。妈给了我五块钱,我手一松,就连同两本下部也给你买回来了。”

我说:“妈叫你给我买一本,你却给我买了三本,妈会说你吧?”哥哥说:“不会的。”

我放下书,心情复杂地走出家门,走到胡同口那间母亲做活的条件低劣的街道小工厂。

我趴在低矮的窗上向里面张望,在那个角落,又看到了母亲瘦小的身影,背朝着我,俯在缝纫机前。缝纫机左边,是一大垛轧好的棉胶鞋鞋帮,右边,是一大堆拍打过的毡团。母亲整个人变成了毛茸茸的褐色。

我心里对母亲说:“妈,我一定爱惜每一本书……”却没有想到将来当一位作家回报母亲。

至今我仍保持着格外爱惜书的习惯。小时候想买一本书需鼓足勇气才能够开口向母亲要钱,现在见了好书就非买不可。平日没时间逛书店,出差到外地,则将逛书店当成逛街市的主要内容。往往出差归来,外地的什么特产都没买,反倒带回一捆书,而大部分又是在北京的书店不难买到的。

买书其实不如借书。借的书,要尽量挤时间早读完归还。买的书,却并不急于阅读了。虽然如此,依旧见了好书就非买不可。

迷上了文学作品的我,学习成绩大受影响。我在中学时代,是个中等生,对物理、化学、地理、政治一点兴趣也提不起来。每次考试都是勉强及格。俄语初一上学期考试得过一次最高分--95,以后再没及格过。我喜欢上的是语文、历史、代数、几何课。代数、几何之所以也能引起我的学习兴趣,是因为我觉得公式定理是死的,解题却需要灵活性。我觉得解代数或几何题如同写小说。一篇同样内容的小说,要达到内容和形式的高度完美统一,必定也有一种最佳的创作选择。一般水平的多种多样,最佳的可能仅仅只有一种。重审我自己的作品,平庸的,恰是创作之前没有进行认真选择的。所谓粗制滥造,原因概出于此。

初二下学期,我的学习成绩令母亲和哥哥担忧了,不得不限制我读小说。我也唯恐考不上高中,遭人耻笑,就暂时中断了我与文学的“恋爱”。

“文革”风起云涌,同一天内,我家附近那四个小人儿书铺,遭到“红卫兵”的彻底“扫荡”。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到通达街杂货店买咸菜,见杂货店隔壁的小人儿书铺前,一堆焚书余烬,冒着袅袅青烟。窗子碎了。出租小人儿书的老人,泥胎似的呆坐在屋里,我常去看小人儿书,彼此都不陌生,我们隔窗相望,无话可说。我心中对他充满同情。

“文革”对全社会也是一场“焚书”运动,却给我个人带来了更多读书的机会。我们那条小街住的大多是“下里巴人”,竟有四户收破烂的。院内一户,隔街对院一户,街头两户。“文革”初期,他们每天都一手推车一手推车地载回来成捆成捆的书刊。我们院子里那户收破烂的姓卢,我称他“卢叔”,他家户前屋内书刊铺地。他每天一回来,我是第一个拆捆挑捡的人。书在那场“文革”中成了定时炸弹。不知有多少人,忍痛将他们的藏书当废纸卖掉。而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发国难财”的人。《怎么办》、《猎人笔记》、《白痴》、《美国悲剧》、《妇女乐园》、《白鲸》、《堂·吉诃德》等等一些我原先连名字也没听说过的书,或在书店里看到了想买却买不起的书,都是从卢叔收回来的书堆里找到的。找到一两本时,我打声招呼,就拿走了。找到五六本时,不好意思白拿走,象征性地给卢叔一两毛钱,就算买下来。学校停课,我极少到学校去,在家里读那些读也读不完的书。同时担起了“家庭主妇”的种种责任。

最使我感到愉快的时刻,是冬天里,母亲下班前,我将“大子”淘下饭锅的时刻。那时候,家中很安静,弟弟妹妹们各自趴在里屋炕上看小人儿书。我则手捧自己喜爱的文学作品,坐在小板凳上,在炉前边看锅边看书。饭起码两个小时才能熟,两个小时内可以认认真真地读几十页书。有时书中人物的命运牵动我的沉思和联想,凝视着火光闪耀的炉口,不免出了神。

1968年下乡前,我已经有满满的一木箱书,下乡那一天,我将那一木箱整理了一番,底下铺纸,上面盖纸,落了锁。

我把钥匙交给母亲替我保管,对母亲说:“妈,别让任何人开我的书箱啊!这些书可能以后在中国再也不会出版了!”

母亲理解地回答:“放心吧,就是家里失了火,我也叫你弟弟妹妹先把你的书箱搬出去!”

对大多数已经是作家的人来说,通往文学目标的道路是用写满字迹的稿纸铺垫的。这条道路不是百米赛跑,是漫长的“马拉松”,是必须一步步坚持的“竞走”。这也是一条时时充满了自然淘汰现象的道路。缺少耐力、缺少信心、缺少不断进取精神的人,缺少在某一时期内忍受寂寞的勇气的人,即使“一举成名”,声誉鹊起,也可能“昙花一现”。始终“竞走”在文学道路上的大抵是些“苦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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