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木子酱i,不妨来听听我们的故事。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旧人未归.良人怎离.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时光深深深几许.
念你十年,年少时那场暗恋,十里春风不及你。
几米阳光,几朵花香,午后的暖意惹人倦怠,还记得你曾逆光向我微笑,是再也无法复刻的美好。
岁月冗长我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两情相悦都会拥有一个完美的未来,比如你不闻,比如我不问。比如我们恰好错过了那场列车,回头却再也看不见对方深情似水的双眼。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归于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词,情深缘浅。
你总是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那个白衬衫的美好少年,我爱了你整个青春。后来,我才明白,在青春里,最痛的不是暗恋,而是我们互相暗恋,却不自知
小离别,小别离。
几年前,我们像孩子一样天真至极的遇见,几年后,我们像大人一样故作成熟的离别。重庆的夏天闷热烦躁,窗外的黄桷树投下大片绿色的阴影,阳光透过密密层层的树叶和枝桠斜射下来,被切割成了小块的碎金,蝉鸣恼人,偶尔有微风拂过,是扑面而来的夏天的温热气息和树叶略带苦涩的清新。
街道被照的滚烫,像是巨大的铁板烧。下午的阳光虽失去了炙热,但却依然强烈,惹得人昏昏欲睡。
被漆得雪白的墙壁上挂着醒目的电子屏,上面滚动着一排红色的大字——六月六日,距离高考还有一天。
忘了做自我介绍,我是许允,是重庆南开中学一名即将毕业的高三生。成绩不错,不混社会,不敢打架,性格叛逆,不那么让老师喜爱。
兴趣爱好一抓一大把,却因为三分钟热度基本全都半途而废,只有速写还坚持着。我喜欢画画,一边是因为他,我喜欢画出我心里的他的样子。
我喜欢背着画板走在人声鼎沸的大街,长满梧桐树的寂静旧巷,穿过摩肩接踵的地铁站和废弃的铁轨,听流浪的长发歌手在桥下唱一首从沙哑到深情的歌。
我喜欢画形形色色的人,拎着LV包烫着卷发的摩登女郎,开着宝马财大气粗顶着啤酒肚的矮胖男人,街头巷口背着书包匆匆来往的学生,嘴角叼着烟满身酒气刚从网吧出来的混混,穿着粉色裙子美丽的像个天使一样的女孩子,他们通通都出现在我的画册里。
他们都说我是个好孩子,不错,每天顶着一头纯色长发,穿着校服,做着一本本厚厚的练习题,在别人都哈欠连天的半夜时分,神采奕奕的用圆润的声调读美式英语。
但是,我喜欢游荡,喜欢花两块钱坐着环城公交一圈一圈的转,喜欢在半夜出门,喝几听啤酒,用沙哑的声音唱英文歌,让寒冷的夜风灌进衣服里,喜欢坐在市中心大楼的天台上看日出,喜欢在下着雨的天灰蒙蒙的阴冷早晨逃课,坐在公园凉亭的长凳上听老人拉一曲吱吱呀呀的二胡。
我喜欢画画,画的最多的人,名字两个字。王源,我相信所有的人都对他不陌生。
我画了整整两本画册,用了三年时光,满满都是他。
他上课时安静听课的样子,弹钢琴时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的样子,打篮球时在操场上挥汗如雨的样子,解不出一道几何题时着急的样子。
我也临摹照片中的他,在舞台上光彩夺目的样子,唱歌时静静的样子,卖萌搞怪的样子。正脸,侧脸,甚至是背影,我想我疯了。我知道,我喜欢他。可我从不说出口。
在我知道我喜欢他时,我曾经发狂的想和他表白,甚至连情书都写好了,装进一个薄荷绿色的信封里,早早到了学校塞进他的桌洞里,忐忑不安的等着。
天还很早,偌大的学校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在操场上瞎转了一会,掏出手机逛贴吧。不知怎么的,就点进了他的贴吧,有一个贴子置顶,在最上面,我想都没想就点了进去。
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也记不清了。只是记得里面有一句话,lz说,王源啊,我们深爱着的少年啊,求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看完,我像发了疯似的冲上楼,把那封信拿出来撕得碎碎的扔进垃圾桶,然后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安然的坐在座位上写一本数学习题。
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翻墙出去买了啤酒,一听一听的喝光,然后做了一圈摩天轮,下来之后吐了很久。然后,再翻墙回去,一本一本的做着习题,用学习麻痹自己。
那个贴子被我收藏了,却再也没敢点开看过,你们或许会说那个女生很自私,可是你们看不见。每天学校门口都有很多女孩,她们来自遥远的北方,甚至是延边和内蒙古,她们坐很久的火车,从清晨开始等,等到学校的人都走光。
她们每见到一个学生都特别有礼貌的问好,然后问问他们王源在哪?出来了没有。
曾经有一个姑娘,拉住了我,和我说,姐姐,我打听了好久,我知道你是王源的同学,你能不能把这个给他,我从苏州来的,马上就要走了。
我不忍心伤害她,轻轻的点点头。手中的盒子格外沉重。
正是因为我知道这些,所以我无法自私的喜欢王源,无法将那些说出口。他们都说我傻,或许是这样吧。我只好把我的感情深深埋在心底。为了我自己,也为了他。
娱乐圈鱼龙混杂,不知是否说错一句话就会被放大。黑粉们躲在暗处悄悄的抓住你的把柄,然后丑化。我不想给他带来麻烦。我也没有那个身份和资格。
那段时间,我很久没有拿起画笔,我用不停的学习来麻痹自己。我不断的告诉自己忘了他,我知道,我是在逃避。
期末考试之后就是暑假,我熬了几夜把一大摞暑期作业做完。
我终于拿起已经落灰的纸笔,为了证明,我是真的忘了他。我又一次背起画板,穿过一个又一个街头,来到体校的门口。
一群男生们正在打篮球,我提起画笔在纸上勾勒,却发现画出来的人竟然是他。我急急的扯下纸丢掉,又照着那群打球的体校生画,结果画出来的依然是他。原来,不知何时,他已经住进了我的记忆深处,霸占了我的心。
那晚,我最后喝了一次酒。
回到家,我搬出一个有些年月的木箱,把画板,纸笔和空的啤酒听放入箱子,用一把生锈的大锁锁好。既然忘不了他,那就努力吧。许允,加油。我对自己说。
我用短短一个月时间做了二十几本题,疯了。我留下了一本画册满满都是他,坚持不下去时就拿出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