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2007年10月3日。吴成的生日。
这天他起得很早,他要为自己的生日准备点什么。
自从十三年前开始,每一年的这一天,他的生日都是两个人过的。
不是他的家人,更不是女朋友。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和任何女孩交往过。
这个人,是他十三年的朋友。十三年,人生能有几个十三年。这十三年里他们几乎从没吵过架,即使有不愉快,也会很快解决。这十三年,他们就像同性恋一样黏在一起。
十三,一个很不吉利的数字。发生了一件很不吉利的事。这一年,这场友谊长跑到了终点。
在这套并不宽敞的房子里,他们度过了很多疯狂的夜晚,一起守到半夜看球赛,一起狂灌啤酒,一起讨论女孩子的胸部,甚至互相洗衣服。
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他的气味。
朋友的气味。虽然不太好闻。
每次闻到这些气味,吴成都会不由自主的笑出来。想起他们堆在一起一个月都不曾洗过的袜子和球鞋。那时,他们会互相骂对方邋遢。
现在,他只能看着这些东西发呆。有时一呆就是整个下午。
他以为,这个生日注定是颓唐的度过的了。可是到了这一天,他突然想喝点酒。
于是他跑到附近的便利店里买了十几瓶啤酒。一个人坐在地板上一口又一口。
四宝曾说。喝酒就像放屁,你自己爽了,别人遭殃,所以他不喝。但和酒鬼住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喝酒?很快,每次买回来的酒都是五五分。
他喝酒总是撅着鼻子,好像很痛苦,却经常一口气灌下一瓶。
这一点,连自诩酒圣的吴成也自愧不如。
越是不让自己去想,这些片段却总是在脑海里跳跃。
妈的,苏四宝,你他娘的给老子跑哪儿去了?
以前,他总觉得像什么“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之类的话都是胡说八道。但是这些天,他吴成算是彻底领教了。虽然说不上相思,但他却好几次在梦里看见那个家伙,他知道,他想他了。
妈的,我想你了。
不知不觉,身边已经有五六只酒瓶。
他望了一下窗外漆黑的夜。他居然已经在这里坐了一天。什么也没吃。也丝毫没有倦意。他面前摆着一张照片。是大一的时候照的,两个人都穿着阿森纳队的队服。笑得很灿烂。
他举起酒瓶,把酒一滴一滴的滴在他脸上。
电话不停的响着,他没接,甚至连看都没看。这是属于他自己的时间。没有人可以打扰。
他翻出所有和四宝的照片,一张一张看过。从小学六年级到中学大学,一共一百七十二张。他把他们分开摆放在地板上,和每一张照片都说一句话,都喝一杯酒。
敬你,朋友!
他躺在这些照片上,闭上眼睛的同时眼泪也无法再抑制。
然后他听到有人敲门。一声接着一声,越来越急促。
他猛地从地上坐起来。眼睛瞬间射出亮光。他有预感,他能感觉到,四宝回来了。
妈的,你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