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檐下燕雀的莺莺声在燥热的夏季也没了生气,闷热的天气里时不时传来几声蝉鸣与其为伴,鸣叫声不大,若是再远一些就听不到了。庄翟坐在茅屋的屋檐下,顺手抄起一把芭蕉扇呼呼一阵猛扇,简直是闷热到不行,耳边灌入茅屋下踢蹴鞠的孩子们的欢笑声。
真是一群生气勃勃的熊孩子……
与此相比,言方行矩的年轻书生多数时间都是十分沉静的,更不大谈长道短,行为举止亦是有规有矩的。好比吃饭前,若是庄翟不动筷子,少年也绝不吃,只管一只手顺着另一只手的手指缓缓地往下抹,一直抹到手丫里,也不催促,亦不着急,就这么静静等着。就算吃起饭来也相当安静,哪怕那张桌子脚缺了一截,少年也几乎不弄出什么声音来,静悄悄地只听见碗盏的声音。闲暇时,年轻的小后生穿着一件夏布长衫,要么在屋里正一丝不苟地看书,要么坐在庄翟的身旁一丝不苟地看书,就譬如此时。
庄翟搁下破扇子,揪起一根狗尾巴草先逗逗那只蜷缩在阴凉下的小野猫,随后又有些无可奈何地将身子往旁边挪了挪——年轻的后生离他太近了。
少年清瘦不高的身体给人些可怜的感觉,他对自己本处是哪里人,以及父母今在何处等有关身世出处的,一律缄默不谈,只是告诉庄翟,自己名叫柳晋,今年十八。
“你平时都这样?”庄翟先开口道。
少年被庄翟的嗓门吓到了,先是怔了片刻才开口:“如何?”
“看书。”庄翟扬了扬下巴示意他。
“以文第一,以画次之,诗又次之。”少年回答他的问题时声音很轻,生怕惊扰到他人。
“好家伙……直接说念书的不就得了?还搞得这么复杂。”
“阿叔。”少年忽然开口。
庄翟的身子一歪,额脚边硬生生冒出三道黑线,少年刚才那一声“阿叔”不住地在耳边回荡。
是呐……年轻真让人羡慕……
庄翟嚼着那根狗尾巴草梗儿,斜乜了一眼少年:“怎么了?”
“阿叔喜欢看这本书吗?”少年低眉,看了眼庄翟手边的书。
“噢,那本书呐,我又不识字,只是翻翻上面的图而已。”庄翟说自己是庄稼人,大老粗,字儿不识一个,唯有一本带图的《莹窗志异》可供他消遣消遣。他说他不喜欢那类以风雅自命的酸文人装腔作势地谈说诗文,但却喜欢听光怪陆离的奇闻逸事,不仅因为鬼怪倒是可以天马行空的写了,还因为那些写故事的人,把上至朝廷官场下至贩夫走卒,内至闺房绣阁外至边塞烽烟的人间万千姿态纳于笔下,写的既是自己,又非自己。
“都说小说家者之流大都出于稗官,编纂的小说传奇无非都是街谈巷语,难登大雅之堂的。”谈到这里,柳晋把颜面换了方向,不再看庄翟,而是转向了外边的太阳。
庄翟听着从后生口中说出文绉绉的话,心里倒是不痛快,爽快点说多好。
是,爱显摆是读书人的通病。
“阿叔,我给你读文念诗讲故事,你能让我留在这儿吗?”少年的声音显得拘谨而生疏。
庄翟一听,“噗”地一口利落地吐出草梗儿的残渣,说道:“那些个读文念诗能当饭吃?”
“大叔你说话轻点,”少年不甘心,继而反驳道:“可是……你救了我。”
“要按你这说法,那我这屋子现在都住不下人了,”庄翟准备起身去湖边的渡口瞧瞧,便敷衍潦草地回了一句:“小鬼头别瞎闹,玩够了就赶紧回家去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