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看过一篇小说。
说的是一个女孩失忆后,在很短时间内,竟然爱上了自己男友的哥们。
当时我就在想,这个故事情节真是狗血无比,甚至有些憎恨作者欺骗了我的眼泪。真正的爱情,怎能因为失忆而发生质变?即使失忆,女孩也没理由将爱恋完全转移到男主哥们身上去。两个亲如兄弟的存在,怎么可能会爱上同一个女子?
这是一篇脑残的故事。曾经,我这般坚定地认为着。
直到多年后的今天,主角变成了我。
苏简回来了,我却爱上了苏简的哥哥。更可怕的是,我没有失忆。
小说里的一段话浮上心头:
爱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有些人,你每天与他朝夕相对,没感觉多特别。可某天清晨一觉醒来,突然就爱上了。从此,他就常住在你心头,驱不走、挥不散。
就好像逸凡,之于我。
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爱上了逸凡,我已经想不起来。
那日香格里拉初次相遇,他站在月色里朝我望来,仅是那么一秒钟的对视,却是注定了一生的纠缠。
十年以来,我是那么深爱着苏简。我曾坚定地以为,即使这辈子无法再相逢,这份爱也将一直延续,永不改变。
初遇逸凡那日,我将它当成了与苏简的重逢;与逸凡朝夕相处的那些天,被我视为与苏简久别重逢的激情恋爱;泸沽湖畔的青涩初吻、虎跳悬崖的舍命相依……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又那般理所当然。
我把逸凡当成了苏简来爱。积聚十年的浓烈情感,在短短十天内激情爆发,盛情绽放。如同一枚久居山穴的火箭突然升天,巨型能量转化为瞬间冲力划破苍穹的刹那,烟雾在空中盛开出一朵洁白的雪绒花。
不知从哪天起,梦境中月牙白少年的轮廓,在记忆里越来越模糊。直到某天,当我喊着苏简的名字从梦魇惊醒,脑中浮现的却是逸凡的一颦一笑。然后,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逸凡。
那份我曾以为要坚守一辈子的初恋,在这浓烈的爱意面前,就这么失去了色泽。十年回忆,完全抵不过十天的现实冲击。百转千回后,我遇见了苏简,却再也遇不见过去的自己。
收回散漫的思绪,我抬眼望向办公室内滴答作响的时钟。
五点整。下班时间到了。
逸凡,一整天都没有出现。
白色信封安静地趟在桌面一隅,我伸手抚向信封封面“简逸凡”三个字,指尖轻轻拍打,内心忐忑。
落地窗外,暮色渐沉。
时钟指向了六点半,走廊外一片寂静。
看来,逸凡今日不会再回办公室。
我鼓起勇气,拿起了桌上的话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