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小姐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所以很快她就从格雷斯的表情上看出来,这家伙看懂自己写什么了!能够交流就很好了,以至于她都忘记一个贫民还是一个聋哑儿,怎么可能看的懂文字,要知道平民能够读书识字就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语言谁都会说,文字却只掌握在贵族和教廷这些手上。一般平民想要学习文字只能通过教廷,并且学习到的文字也不是很多。
也或许都还只是孩子,所以谁也没有想那么多。
她有些忙不迭说话,但是看着格雷斯瞬间又茫然的表情,莉莉这才想起来,这家伙可是聋哑儿,刚刚能够看懂自己写的文字很不容易了,她继续用果汁在地面上写着,这一边的法兰尼斯有些心疼,那果汁可是比起大麦酒贵了不知道多少倍,就被自己的姐姐这样浪费在地面上了,某些时候他还是不习惯自己已经是贵族的事实。
【我问你,你只需要摇头或者点头就行了】迅速在地面上写完这句话,莉莉开始盘问起格雷斯的来历,顺便还八卦了一下那个赏赐他金币的贵族少妇。
格雷斯当然不可能老老实实的回答她的问题,不过还好这少女也想不到那么多。很快一杯果汁都被她浪费完,格雷斯感觉自己面前这一块地面都变得有些黏黏糊糊的,眼看少女还有想要再叫一杯果汁继续写的冲动,他阻止了莉莉的动作,并且示意一边快要无聊死的法兰尼斯。
终于注意到被自己抛弃了许久的弟弟,莉莉站起来,这才发现自己双腿都麻木了,一下子没有站稳,倒下去,法兰尼斯虽然动作很快的过来,但毕竟有一段距离,所以格雷斯下意识站起身伸出手去接少女倒下的身体。
不过他却忘记自己不过是一个身体纤弱的八岁儿童,相比十二岁的少女,他根本没有办法接受住那具身体的倒下,最后没有办法格雷斯只能够用身体垫在下面,权当给莉莉一个缓冲,只不过当身体倒在自己身上时候那感觉不怎么舒服,让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法兰尼斯这时候已经走到了两个人的身边,他伸手拉起了自己的姐姐然后略有些嘲讽:“蹲那么久站起来一点都不注意,这次还好这家伙帮你垫一下,不然摔疼了你又要哭。”
“我怎么知道腿这么麻。”反驳了一下法兰尼斯,莉莉站稳身体,虽然小腿和脚还在隐隐约约的麻着,但也不至于再次摔倒,她低头看着脸色有些不舒服的格雷斯,“实在对不起,法兰尼斯等会要不你带着他去牧师那里看看吧?”
听到莉莉的话,法兰尼斯翻了一个白眼:“我的姐姐,你是不是忘记这个人不过是一个贫民了,你觉得那些牧师可能会帮他看伤势么,你放心交给我好了,不会让这小子出问题的,反正你都帮了他,我就好人做到底。”
说到那些牧师,法兰尼斯就有些不爽,是啊,或许平民面前看起来还和颜悦色一些,但是面对贫民的时候,就像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俯视一般人一样,让人不爽。何况自己也算是贫民出身不是么?如果不是身体里面流淌的那血液,或许自己现在还是小偷,没有姐姐,没有现在这些身份。
摇摇头,法兰尼斯回过神对莉莉说道:“姐姐还是早点回去吧,我处理完他的事情就回来了。”
听从了自己弟弟的意见,莉莉整理好衣服,才要准备离开包厢。离开前她又看了一眼一脸漠然,但隐约因为疼痛而忍耐的小脸,她终于想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想要帮助这个银光镇的流浪儿了,他就像是当初的法兰尼斯……
等莉莉走了之后,整个包厢里面只有法兰尼斯和格雷斯,虽然已经在努力的学习文字了,但是平时抓到机会就偷懒的他自然不可能顺利用文字跟眼前这家伙表达,既然没有办法写字沟通,也没有办法语言沟通,那只能靠肢体了。
从格雷斯身上摸出今天害自己栽了一个跟头的那枚金币,法兰尼斯试图用肢体语言让这家伙明白,他从自己包里摸出了十枚银币,在格雷斯眼前晃了晃,然后粗鲁的塞进他的怀里,而金币则进了自己的包里。
到这里,格雷斯算是看明白了,这家伙是打算把金币换成银币啊,不过也是,一个身无寸铁的流浪儿捏着一枚金币很容易招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要了自己的小命,联想前后,他明白过来,眼前这个看起来像是小偷的家伙当时的确不是真想要偷自己的钱币,这么说起来,还真是一个误会,不过那种情况下,谁看见都会觉得是一个小偷试图偷窃一个可怜的流浪儿的钱不是么?
没有了果汁能够让格雷斯写字,他只能沾自己的唾液在地面写。
法兰尼斯看着他,有些皱眉,这家伙写的字还算好看,至少比起教自己的老师来说,要漂亮,不过有些字他看不懂,皱眉看了半天,法兰尼斯才不确定的问道:“语言?什么什么?看不懂!啊,早知道就让姐姐晚点离开,你也是,刚刚为什么不问她?”不满的嘟囔,法兰尼斯能做的就是尽量记住这些字的模样,回去问莉莉了。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家伙咆哮什么,不过大概他的意思是看不懂自己写的字?格蕾丝表情变得有些古怪,是的,古怪。这个世界的人难道说不是所有人都认识文字么?那敢情好,自己认得出一些简单的文字,却不会说,眼前这家伙则是会说话,却不会写,还,真是好极了呢!
……
亏得法兰尼斯记忆,解决了格雷斯的事情回到家族后,他写下了这句话,如果不是知道自己的弟弟学习是什么样子,莉莉差一点以为他学习文字已经学习到一定地步了,看完那个文字,她有些愣住,那句话的意思是说,教他说话。这句话是流浪儿写给法兰尼斯的,所以他不是聋哑儿?只是不会说话么?
莉莉倒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加上某些方面格雷斯真的像极了当年的法兰尼斯,所以对于教他说话发音这件事,莉莉显现出极大的热情。当然更重要的是最近并非狩猎的季节,他们家族现在可真是很闲呢。
虽然侥幸凭借身体原本主人的记忆可以认出一些文字,但要发音甚至顺利说出一句来,还是很困难的事情。如果他想要真正意义上和这个世界的人交谈,就不得不去学,格雷斯可没有打算做一辈子哑巴的想法。所以莉莉很用心的教授,他也很用心的学习。
只不过,为什么明明别人都能无师自通异界语言,而自己却只能苦逼的从头开始学如何发音?
年少的友谊大概是最单纯的,不像是木槿城那些从小生活在上层的贵族少爷小姐们,莉莉因为自己家族的特殊性,还有法兰尼斯的缘故,所以面对格林斯从来都是以一种很平等的态度,这让从蓝星穿越来的某人心里多少好受些。
但有些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自古贵族和平民就有天然的沟壑,那样的沟壑不是没有平民越过,但很少,而且每一个越过沟壑的平民也要奋斗很久,几辈人才能够融入到所谓的贵族圈内。平民都如此,更不要说像格雷斯这样的流浪儿了。那是比平民还要第一级的贫民。
对于莉莉最近和新来那个流浪儿走太近的流言传的愈演愈烈。
不少原本有些特殊打算的贵族们都放弃了原本的想法,既然银光镇执政贵族的女儿这么喜欢那个小流浪儿的话,让给她也没什么关系,到时候还可以以这个为把柄在某些事上施压不是么。
但对于莉莉的父亲来说,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所以在有些变天的下午,他找到了正和法兰尼斯在一起的格雷斯,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都怎么了,竟然和一个贫民走那么近,他当时就沉下脸:“这段时间,你们应该闹够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那个贱民,你最好现在就离开银光镇,不然我不介意城外多一具无名尸体。”
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天那么快,格雷斯撇撇嘴,他料想到这一天,就是没想到那么快。留在银光镇虽然有莉莉姐弟的照应,但是如今由于莉莉家人的原因,格雷斯觉得是时候离开了,更何况这里离木槿城真的很近,加上银光镇的特殊性,自己遇上那个人的几率实在很高。
万一还有别的认识自己以前身份的人认出自己怎么办?
无论朝哪里走,一定会有让自己躲藏的地方。
雨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