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常说,会咬人的狗不叫,这话虽然粗俗,却极适合运用在自家主子身上。因为他的这位爷,看起来牲畜无害,但真要惹恼了,别说是这么一个丫头,就是元参管家,他也能照仍不误。不要问他为何对自家主子这么自信,因为他也不知道,就觉得自己这位爷,不是寻常人。
离安紧盯着粉衫姑娘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那就把她给我扔到池子里去,不是前院的那个荷花池,而是后花园里的那个池子。谁都不许救!”
“我,我是四小姐的人!我是四小姐的贴身丫鬟。”
“我知道你是四小姐的人,所以特别网开一面。那个池子,如果你能活着爬上来,我就允许你继续在顾家做一个粗使丫头,可如果你不能活着爬上来,那就只能怨你自己,怨你自己既没有长眼睛,也没有长脑子,而且这运气也不好,能力也不足。作为景城第一世家,我顾府不养如此无能,无用之人。”
“少爷说的好!”元胡鼓掌。
离安微微一笑,后退两步,看着门外那些被粉衫姑娘唤来的家奴道:“都还愣着做什么,刚刚少爷我说的话都没听见吗?还是,你们想等我把元参、元林叫来亲自做这件事情?”
家奴们面面相觑,对于眼前这位看起来十分面生的三少爷,各自都有各自的犹豫。
见家奴们都不动,粉衫姑娘原本因为离安的目光而生有的胆怯之心,瞬间消失了。她得意洋洋的看着离安,说:“看来咱们顾家的三少爷也不过如此,当然,你是不是我们顾家的少爷这件事儿,还有待商榷。至于你,刚刚动了我们家小姐的菜,看你是要自己了断呢,还是让门外的这些家奴帮你了断?”
粉衫姑娘的话尚未说完,就被一颗飞来的花生砸到了脑袋上,然后两只眼睛一番,躺倒了地上。
离安拍拍手,目光一一的从众人脸上扫过,说了句:“真是聒噪!元胡,你亲自去扔,哪里的水最深,鱼最多,离岸最远就给我扔到哪里去。至于外面这些人,你让元林自己看着办!”
“是,爷!”
作为一名合格的贴身小厮,察言观色是基础,此时就算不看离安的脸色,光是从他的声音来判断,元胡就知道自个儿的主子是真的恼了。也该这几个家奴倒霉,就算自个儿的主子爷再怎么不争气,也是顾家的嫡子。且不说那位病病殃殃的二少爷,就是聪慧过人的大少爷能活到现在,也只是个庶出的少爷。摇摇头,元胡认命的扛起那名晕厥在地的粉衫姑娘,朝外走去。路过那几名家奴身边时,还恶作剧般的吐了吐舌头,说了句:“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敢惹我们家爷。哼!”
家奴们面面相觑,好半天,才有一个领头的,默默跪下,说了句:“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还请三少爷大人有大量,原谅小的这一次。一人跪,众人皆跪,这是惯性,也是人的下意识反应。”
离安冷眼看着,没有说话。既然他注定躲不开顾家少爷的这个身份,老爷子又刻意的让元参把他拉到顾家这个泥潭子里来,那么他就必须要做些什么,来确保自己今后的日子可以轻松、愉快。
见离安不吭声,那些家奴们只能低头跪着,甚至在离安的目光中,连多一句请罪的话都不敢说,唯恐说了,就被当成聒噪,与粉衫姑娘一样被丢进后院的池子里去。
据说,那个池子里养着能吃人的鱼,莫说是他们,就是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武林高手们只怕也难全身而退。想到粉衫姑娘可能会有的遭遇,众人莫名的觉得脊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