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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勇敢的大禹

在爱情的战场上,逃跑非但不可耻,简直就是克敌制胜的不二法门。要想成为一场爱情的赢家,必得练就一双飞毛腿、一双审时度势的锐利眼睛和一颗理智的大脑。所以,最后胜出的往往都是男人。因为女人先天体力不足,又总是黏黏糊糊犹犹豫豫,几次三番被谎话哄得晕头转向,忘了之前咬牙切齿的信誓旦旦和痛彻心扉的领悟,最终非死即伤,黯然退场。

但凡事都有特例,五年前的那场爱情拉锯战中,我于中途成功出逃,却一点也不值得庆幸。因为我是拎着残肢断臂,拾起伶仃遍地的自尊,面目模糊,落荒而走,连惨胜都算不上。除了再也不肯相信爱情,专心工作,我还立誓要将一个名字刻在我的墓志铭上——万壑。那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蚀骨的爱,也是最切肤的痛。如果灵魂可以穿越坟墓到人间追索,我愿做他身边无形的影子,或者成为他灵魂的领路人,哪怕陪他下地狱。

私下里我叫他van,有时是v。三年的时光里,v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不折不扣的中心。现在我依然会想起他,在梦里见到他。他的影像清晰如昨,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勾魂摄魄,让我不禁冲动地想买张机票飞回去找他,就算远远地看着他,只要能感受到他的气息,我即心满意足。可理智和意志都不允许我这么做,他是鸦片,戒了就永远不能再接近;他是我的心魔,锁在牢笼里,一世不得放纵。

心乱得无处寄放时我常常会想,知道有今日,当初还会傻呵呵、无畏地爱上他吗?是的,我毫不犹豫地对自己说。如果给这段感情加个注解,四个字足矣,见色起意!

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吧。对从不相信这一套的我来说,真不是好开端。

第一回合:对不起,我是来蹭饭的

二零零七年秋,在德国呆了七年的我回家了。家人都以为我是因年迈的父亲身体有恙、想念我才归来的,只有我自己清楚个中缘由并为此惭愧,实在是被德国男友Peter逼迫太紧偷偷逃回来的。谁说西方男人都崇尚自由,怕被婚姻捆住手脚而至死不婚?我倒巴不得他是那种人。

Peter鞭长莫及、控诉无果,一时偃旗息鼓,没了音讯。但我知道他绝不是肯轻易放弃的人。趁他来不及杀向中国兴师问罪,我得想办法给自己罩上保护伞。

在家陪老父下了两个月的和平棋,每日晨昏定省,吃吃睡睡,把之前几年不孝的亏空找补得差不多,体重也直逼最高警戒线,上公交车抬腿都吃力。再也不能无所事事,这样下去脑袋都要生锈了,于是进京寻生计。

正值年底,一时找不到合适工作,只得靠同学介绍,各处打打零工。这跟我的状况倒也合拍,总得先热热身才能打起精神做牛做马,否则怎对得起老板付你的工钱。

零工有零工的好处,不用处心积虑搞定上司,也不必应付同事间的鸡毛蒜皮和酒会工作餐,只要把自己那份活干好,管你是天王老子,都可以不理。早做早收工,懒病犯了活该最后一刻赶死你。

心情舒畅时我会利落收工,逛菜场超市,买沉甸甸一堆果蔬鱼肉,然后一头扎进我跟晔子合租屋的厨房,鼓捣大餐喂食神。

食神?没错,晔子是不折不扣的食神。她老爸是开饭店的,据说祖上就是京城里有名的厨子,曾给国务总理段祺瑞做过饭。她妈也深谙此道,厨艺了得。所以她从小吃惯了嘴儿,除了不会做(这不能怪她,爸妈哪给她进厨房的机会呀),对吃简直天下无敌。不仅好吃,会吃,而且嘴叼得骇人,能品出菜里调料的优劣贵贱甚至产地。譬如一碗酸辣肚丝,她会告诉你那醋是山西的,还是镇江的或者宁化的。

想当初我俩在德国一起住wg,晔子什么都不会干,都是我做饭给她吃。那时候她刚上大二就退学来德,二十岁的千金小姐,十指没沾过阳春水,每天跟家里联络都泪汪汪诉苦说饿。大她四岁、早来一年的我没理由看着她饿死,毅然挑起了养活她的重担。

吃饭,是每个初到德国留学的中国孩子面临的最大难题。刚开始,大学食堂供应的饭菜是我们不二的选择,因为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即使面对一坨坨不知为何物、味道实在难以恭维的东西,也要含恨把它吞下肚,因为生命诚可贵。当敢开口说话,对着饭店里的菜单也能叫出名字了,我们就开始大胆尝试,泰餐、越南餐,西班牙、葡萄牙,韩料、日料……当然吃得最多的还是中餐。在德国,中餐的受欢迎程度真的让我很有民族自豪感,以致所有亚洲人开的餐厅都号称中餐,即使不是中餐馆,也大多有中国元素在里面。有一次我跟晔子去一家泰餐厅吃饭,进门落座,看到四下里佛像大象林立,服务员都黑黑瘦瘦,泰风浓郁。可再张目一望墙壁,我们都笑了。你道怎样?墙上镌着非常漂亮工整的汉字: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每个字都有一尺见方,醒目的白色楷书。真不知老板想告诉食客什么。挂羊头卖狗肉?

当然,正经饭店我们极少光顾,很多时候都是街边小吃和快餐店。吃久了发现,其实口味都千遍一律。各式酱料加洋葱猪肉或鸡肉卷进饼皮。中餐都经过改良,洋不洋,中不中,味道还不如自己做的好吃。于是,一部分人继续探索,成了杂食家,另一部分则幡然醒悟,开始磨练自己的厨艺,成了厨子。

这就是中国留学生的必经之路。我最终选择做厨子,而且是厨神。因为有个食神总在身边耳提面命,我的终极挑战无始无终。这是我的命运。

虽说我是穷人家的孩子,但也是从小被父母捧着长大的,家务活并不拿手。做饭时能将就绝不多费一点儿功夫,难免偷工减料。初时晔子本着吃人嘴短,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宗旨,不挑不拣,给啥吃啥。吃完抹抹嘴,还不忘夸赞几句。这孩子鬼机灵,明白不到火候的饭夹生吃不得,贸然揭锅有断了自己食路之虞。

时间一久,我被晔子惯坏了,以为自己真是做饭高手了,不仅做饭的积极性颇高,还每次都主动询问是否顺口,虚心讨教不足之处。渐渐地,我的饭在晔子嘴里有了诸多缺点。难得的是,她不仅指出不足,还提供改进办法。如茅焦趋镬谏秦王,不但数秦王之罪,而且明悉存亡之计。这就让我毫无怨气,心悦诚服,向她保证一定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晔子见多‘食’广,吃过的菜比我知道的菜名都多。虽然不会做,但凭着她对味道天生的敏感,每道菜的用料都能说出个大概。我们也就按图索骥,买来食材,她在一边做君子,我在这厢当小人,煎煎炒炒,煮煮炖炖,业余时间都贡献给了厨房。结果,四年时光,她延续了食神的精髓,我成了经典厨神。晔子说如果我哪天做腻了设计师,可以改行当厨师,肯定能上米其林。

我是个给三分颜料就想开染坊的货色,听到夸奖就找不着北。零二年的暑假,我居然打起行李跟一个法国同学去了巴黎,在他介绍的餐馆里边打工边学西餐。

美食是不分国界、无需语言包装的艺术。厨师切磋不靠说,而是做。即使我的法语蹩脚到只蹦单词,我们也能心领神会。忙碌的间隙,大厨的一举一动都是吸引我的磁石。老祖宗不是都说了学艺不如偷艺吗?何况我还经常请他们吃我做的菜。饭店打样,我的中华料理就登场了。后厨的一众人等无不被其征服,大厨当然乐意倾囊相授。毕竟我不会留下来抢他的位子。

从法国归来,晔子大受其惠,中餐吃腻了吃法餐,法餐吃腻了吃中餐,遇我心情大好,还可以厚着脸皮点餐,简直就像下馆子。时不常会带个人回来蹭饭,收买人心。她的男朋友魏真就是这样钓上的。

我对此事耿耿于怀好久。“饭是我做的,碗是我洗的,连饭后甜点都是我亲手烤的,怎么魏真就被你套住了呢?那么漂亮优秀的上海男人,我也喜欢呀!”

晔子倒是大度,话说得也敞亮。“喜欢就拿去,这世上两条腿的蛤蟆找不着,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跟哪位大哥不喝粥哇?是吧大禹。”一副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优越感。说得我牙根泛酸,恨不得咬她的肉。

大学一毕业,晔子就火速回国,一天不肯多呆,她真的受够了德国人和德国。机票是半年前就买好的,连魏真的一起。他们讲好半年后魏真博士论文通过就赶去北京找她。

得知我回国并有意到北京求职晔子大喜过望,力主与我同住,这样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搬出家,躲开父母的监管,自由自在地跟魏真约会而逃过他爸的眼皮,更不用理会他爸严苛的门禁制度了。因为我不仅是一块最结实的挡箭牌,还省了她回家吃饭被盘问的麻烦。最主要,美其名曰自食其力:六七千块的房租,有我分摊一半,就不用再接受家里的救济了。

厨房是我的战略要地,干净卫生是必须的,器具齐全是必要的。卧室客厅脏乱差都可以将就,唯独厨房和厕所不行。晔子知我的喜恶,找房子时厨房大是首选。又让她爸从饭店拉了好多餐具,大禹的厨房一开张她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转眼间已近年底,隆冬的北京奇寒无比。德国的冬天温暖潮湿,开着暖气的室内可以着夏衫。我早已不知秋裤、毛裤为何物,依旧穿着单衣单裤裹件羽绒服就出门。直至等车时冻得肉疼、嘴都木了才悔之不迭。平日眼里火热的奥运气氛此时一点忙也帮不上。

前几日搞舞美的学姐把我带进一个奥运歌舞晚会的节目组帮忙做道具。拿着发泡塑料板又割又画又切忙活了一上午,我又累又饿又冷,羽绒服上全是白色的沫沫,坐在工作台上喘气等着剧务小妞叫吃午饭。可左等右等也不见人来。正要打电话询问,突然从剧场的角门涌出七八个人,中间鹤立鸡群一男的,四周围全是打扮齐整的小姑娘,个个水灵,众星拱月一样仰视着中间那人。走到我跟前,那男人瞥我一眼,笑眯眯地清脆一声响,走,吃饭去!

哦,敢情剧务换成小哥了,而且还是这么高大帅气,怪不得差点儿忘了我。太招人待见了!

出了剧场门,剧务小哥就把自己的脸捂了个严严实实。

跟在一群花枝招展、叽叽喳喳的孩子后面,我就像一只灰溜溜的丑鸭子。随他们进了一家火锅店,我暗自纳闷,今天是啥日子,居然不吃盒饭?待围桌坐齐,点好菜,小姑娘们纷纷争先恐后拿出精致的小本子、花红柳绿的照片簇拥在剧务小哥身前身后要签名我才知道,他们是粉丝和明星而非剧务和演员。

我左右为难,不知该走还是留。长这么大,还没吃过霸王餐。看着面前正冒热气的铜炉火锅,闻着汤里葱姜大蒜大枣香菇的味道,念着自己饥寒交迫的现状,我打定主意,横下一条心,索性先吃了这顿再说。大不了饭后算账,给钱不就得了。想到这儿,我举起筷子。

一桌人,只有我专心致力于吃,其他人不是拍照就是聊天。她们对万壑日常生活细枝末节的兴味盎然令我疑惑难解(是的,万壑,那个男明星的名字,我听小姑娘们都这么叫他,一点不见外)。一个人的私生活竟然可以被公然摆到桌面上供人赏玩,明星真是令人费解的职业。

我一声不响闷头吃,身上暖和了,闲心和好奇心也涌上来。偷眼看万壑,长得实在好看,除了瘦,简直完美无缺。即使与以美貌著称的德国年轻男人相比也毫不逊色。

发现他也在频频看我,心里老大的不自在。尽量缩起手脚,表情自然,让自己不那么突兀,可还是被他看透。

“你不要签名合照吗?”万壑隔着铜炉冲我发问,一副满不在意的口气。一帮小姑娘的眼神齐刷刷扫射过来,我立时成了众矢之的。大概她们只见过粉丝索要签名,没听说明星主动奉送的,脸上都现出不满和敌意,仿佛我亵渎了她们的偶像。

“对不起,我是来蹭饭的,不是粉丝。”我淡定回复。既然已经吃了白食,被人当成了白痴,就没必要再低声下气,自取其辱。否则岂不虚长到三十岁。

“没关系,你多吃点儿,剩着也可惜了。”万壑好脾气地摆摆手,弯弯的眼睛像闪烁的寒星。

吃过午饭,万壑的粉丝都散了。回剧场的路上,我走在他身后,欣赏那两条笔直细长的腿和优雅潇洒的走路姿态。

见他径直走向后台,仿佛忘了一直尾随的我,我赶紧追上去,叫住他,把手里的塑料袋递给他。“我看你中午都没怎么吃东西,就让服务员打包了几个麻酱烧饼,留着饿了吃吧。虽然羊毛出在羊身上。”

万壑诧异地瞅了瞅手里的袋子,又打量我片刻,“你真不认识我?”

我觉得好笑,他的口气好像我是故意伪装。哼,有这必要吗?“从未见过,怒我眼拙。而且你见过我的概率也不大。”

万壑依然不死心,“你从来不看电视吗?”

“几乎不看。我在德国呆了七年,回国才三个月,所以很是孤陋寡闻。”

“哦,怪不得。那你在这儿干嘛?”他指着地上的边角废料。

“做道具。对了,”我掏出三百块钱,“这是我的那份饭钱。就当是我们俩AA。明星还有请粉丝吃饭的义务吗?”

“不用。”万壑大咧咧地说,“幸好有你,要不就浪费了,那帮小丫头也不好意思吃。她们大多是学生,老远坐车过来,我哪儿忍心让她们消费呀。”

我最不擅长与人争执,见他不收也就罢了。“改天我请你。”

“哪天?”

“随时,随你。”

万壑没料到我的回答这样爽快,撩起长眉,愣了愣。“我在里边彩排,时间到了。”

望着他快速消失的背影,我哑然失笑。因为刚刚他脸上一闪而过的疑云已让我参透他的心思。警惕性还挺高的!大概是被女人惯坏了。

揉揉仰得发酸的脖子,我开始干活。这家伙个子真够高的,我在德国女生堆里都不会湮没,看他还是得抬头。

下午的工作异乎寻常顺利,轻轻松松搞定组长给的活之后又跑到学姐那组帮忙画福娃。她那里离大舞台近,能听到音乐声。我伸长耳朵,将听觉发挥到极致,分辨隐约歌声里疑似万壑的那一个。

直到傍晚收工,我都心情愉悦,哼着小曲。等车时也不觉冷了。

回家见到晔子,迫不及待向她打听万壑。“他啊,演电视剧的。”难怪,我许多年没看过国产电视剧了。“我们公司好几个小姑娘都是他的粉丝。天天扎堆儿讨论他演的电视剧,他的发型、着装,吃喝拉撒,搜集他的签名……”

“他演过的电视剧给我找出来,我要看。”

晔子莫名其妙看着我,“大禹,这又受谁蛊惑啦?那种古装偶像幼稚剧我都看不进去更别说你了。见到真人就行啦,干嘛还非得破坏他在你心中的美好形象啊?你要是真喜欢他就上网搜,肯定特多他的消息。不过我提醒你千万别来真的。我爸曾经有言:****无情,戏子无义。****有情在床上,戏子有义在台上。”

“嘁,就算你爸是满族也不能老摆出皇城根下提笼架鸟的遗老遗少那套吧。都什么年代了!现在叫演员、艺术家。”

“夏大禹,你个狗咬吕洞宾!”晔子哗啦把一袋浪味鲜砸在我身上。“你爸才满族呢!这种人你也敢觊觎?他身边有多少莺莺燕燕你知道吗?他所处的那个圈子有多复杂你知道吗?他的人品、学识、有几个女朋友你知道吗?每天看着他跟不同类型的美女在你面前接吻你受得了吗?趁早死了这条心。否则总有你哭的那天。”

我知道晔子也是为我好,连忙解释,“我不是喜欢,就是好奇而已。”

“好奇?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好奇意味着什么你不知道吗?如果不是间谍就是另有所图。欸,大禹,你也是留过洋、开过眼、西方文明熏染过的,怎么美色当前智也昏哪?”

“我是画画的,以欣赏美、创造美为天职。不像你们学生物的,世界就是千遍一律的细胞体。话又说回来,如果魏真长得难看你会看上他吗?”

“你别强词夺理好不好,大禹。魏真首先是环境科学专业的博士,人品一流,这些我和你都有目共睹,只是碰巧长得还不错。那个万壑呢?一面之缘,你除了认识他那张脸还了解什么?说实话,外貌对你真那么重要?你嫁人的标准呢?”

“要是不喜欢,张国荣那样的也不嫁;喜欢的,潘安卫玠也可以嫁。”

“总之就是个色女。”晔子恨恨地呸我。

上网搜索万壑,果然很多他的消息和照片。没想到他是南京人,而且比我还大几岁,可看着比实际年龄小多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眼前总是闪现万壑的脸:五官精致,无可挑剔,却又不似女子,透出一股英气。最爱他一双桃花眼,笑起来弯弯的,充满魅惑。

我从来不是外貌至上主义者,更未真正爱过男人。晔子并非不懂我,她只是怕我吃亏。但劫数来了,躲也躲不过。女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像以身饲虎的佛祖,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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