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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腿真漂亮,又长又直,我要有这么两条腿就好了。”带她来的姑娘也看着镜子里的她感叹。

林薇有些尴尬,她长这么大,不是没有人说她漂亮,但都只是很宽泛地说“漂亮”,她的身体还从没被陌生人这么直接地夸赞过。

“我叫江丹丹,你叫我丹丹就行了。”那姑娘自我介绍,一边说一边也开始换衣服。

丹丹个子不高,长发,大眼睛,面孔精致,穿着衣服看不出来,一脱才知身材前凸后翘,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林薇也说了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接着该干什么,只能在一边等着。丹丹很快换好衣服,带她去外面转了一圈。

“这是吧台,你刚才已经看见了,要是没事你就在这儿站着,楼下有舞池和卡座,DJ坐在那边,包厢都在楼上……”丹丹边走边说,她是做领舞的,穿的比林薇还要暴露——上身一件黑色束身衣,下面就是三角裤,材质像是薄薄的皮革,脚上一双细根的高跟鞋也是黑色的麂皮。 她的皮肤又是细白的,黑白配在一起,就连林薇这样没什么经历的女孩子,都觉得有种慑人心魄的魅力。

待两人走到东面,隔着一面玻璃幕墙,林薇又看到那个刚为她指路的霓虹招牌,只是从这里看,字是反的。而且,远看精巧的三个字母,到了跟前才知道究竟有多大——整间Ash占了三个楼面,每个字母便有三层楼那么高,招牌正面闪烁的钻石光溢散在夜空里,倒是背后黢黑繁复的钢结构历历在目。远眺就是城市的夜景,人站在那里便觉得渺小,就好像是某个超级英雄漫画里的场景。

林薇从来不曾站得这样高,一时看得愣神,直到丹丹开口打断她的思绪:“这几桌是常要送酒的,动不动就摆满台子,不过不大会是啤酒。”

丹丹说的是紧挨着那面幕墙的几个卡座,比别的座位都要高一些,位子也更大。

“为什么?”林薇问。

“嫌太便宜呗,”丹丹答道,“人家讲究的是高端大气,都是点轩尼诗,或者库克香槟什么的。”

“坐这几桌的都是有钱人?”

“那也不一定,这个地方什么样的人没有啊,”丹丹道,“看到桌上的牌子没有?反正最后买单的那个肯定不差钱。”

林薇循着她指的地方看过去,那些波斯软塌般的沙发总是围着一张宽大的矮几,大理石台面的一角无一例外钉着一块小小的铬色铭牌,上面嵌着字。光线晦暗,她看不真切,但想来应该是人名。

“楼上包房还要夸张,里面有按摩浴缸,有一次,有人倒了满缸的香槟进去……”丹丹继续讲Ash的传奇逸事。

桌上那些名字,林薇后来大都看清楚了,陆陆续续的,也见到了几位本尊。卡座上总是呼朋引伴的一群人,妖魔鬼怪,红男绿女,看似群龙无首。奇怪的是旁观者总能分辨出哪一位是那个最后买单的人,不是因为颐指气使,更不是因为锦衣华服,而是那种神态,一目了然。

唯独二楼VIP区的一间包房一直是空着的,哪怕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各种名目的主题之夜,盛装打扮的男女焦躁地在楼下排起长龙,一直蜿蜒到电梯厅门口。即使是那种夜晚也是一样的,那两扇对开的紫檀木大门总是关着的,只有门上那个意义不明的缩写——K Y Chan,无声地说:这里不是无主之地。

后来,林薇也问过丹丹:“那一间怎么总不见人来?”

“你不看新闻?”丹丹反问。

林薇迷茫地摇头,她很久都没看过电视了,报纸就更不用说了。

“哦,那个人好像死了。”丹丹若无其事地道。

“啊?”林薇大吃一惊,“那房间就一直空下去?”

“大概是会籍还没到期,至于以后到底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丹丹摊手。

这个话题似乎就这么过去了,林薇没去查证究竟谁是K Y Chan,为什么会死。她既没时间,也无必要。有时候,当她走过Ash的东翼,一抬头便能看见那间有着一半玻璃地板,好似悬空在舞池上方的包厢。那里面从来就没有亮过灯,只有一线银色的霓虹灯光透过玻璃幕墙照进来,在无数水晶和大理石的光滑表面之间折射辉映,仿佛人影绰绰。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同样的疑问才又会浮出来——那个人是谁?他又为何而死?

那段日子的所见所闻,是林薇从来没有过的。

她总算见识过那些浮华了,各式各样的浮华。

白天是美满宁静的大宅,郁郁青青的草地,丰茂的树林,沿路栽满茉莉和姜兰的小径,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尚的,有益身心的,妥妥帖帖的。

夜里又变成闪烁着银光的Ash,冷气冰冷,场面炙热,音乐震耳欲聋。一场场欢宴之后,清洁工收走成百上千的空玻璃瓶,擦掉各种匪夷所思的痕迹,酒水,蛋清,以及说不清的液体。待到黎明降临,只剩下暧昧的气味,依稀能分辨出的只有香水涩涩的尾调和变了味的酒精。

待到凌晨回家,看到的却又是五十年前建的旧式里弄,经过多年的增建修补,拥挤得看不出原先的结构,推窗出去就能摸到对面人家晾着的衣服,隔着薄薄的板壁,又传来邻居往痰盂里小便的声音。林凛半夜起来打蚊子,顺便问她:“晚饭剩下几个馄饨,姐你要不要吃?”

林薇暗暗自嘲,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精神分裂的迹象,更没有抱怨自己的投胎技术差,是不是可以算是坚强了呢?

或许她的神经是足够强大了,但缺觉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几年,上海的夜场只能开到凌晨两点,林薇也是那个时候下班,再加上回家路上的一个小时,躺倒在床上的时候几乎已是黎明。上午九点钟,又要到韦伯家点卯,真正能够睡觉的也就是四个多小时。开头那几天,她仗着年轻,还不觉得什么,该干吗干吗,但一夜接着一夜地熬下去,日子一久到底还是扛不住了。

每天午饭后是她陪莎丽读书的时间,那几天读的是狄更斯,简略版的《双城记》。书一摊开来,她就觉得头疼,起先还当是狄更斯讨厌,渐渐地,发觉必须皱着眉、咬着嘴唇才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这才知道自己是真困了。

书翻过两页,莎丽吵着要上厕所,林薇如蒙大赦,放她去了。

午后宁静,林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越窝越深,才合了合眼就盹着了。 一直等到女佣来喊,她才猛地醒过来。

“莎丽哪儿去了?”女佣问她。

她一脸茫然地说不知道,同女佣一起楼上楼下各个角落地找,却遍寻不着。林薇顿时紧张起来,让女佣在房子里等,自己苍白着一张脸出去找人。韦伯家住的别墅区就像是一个迷宫,每座房子都是差不多的样式,植物又多,她转来转去几乎迷路了。

越是着急,时间就过得越快,好像一眨眼的工夫,太阳就已经西斜。她想起来要报警,好不容易摸到路,一路回去。跑到韦伯家门口,正好看到韦伯太太把车倒进车库,开门从车上下来。

林薇知道事大,上前坦白。女佣也许是从屋里看见了,也张惶地跑出来,指着林薇就要告状,无奈英文不好,半天只蹦出几个单词:她,她,莎丽,莎丽。

韦伯太太问林薇怎么回事,林薇正要说,却看到莎丽迈着两条瘦伶伶的腿悠闲地从房子后面绕过来。

一时间,林薇和女佣,面面相觑,韦伯太太更是闹不清这唱的是哪一出。

莎丽看着这三头两面的架势却很淡定,说:“我和林薇下午去俱乐部打保龄球,我走的时候忘记还鞋子,她帮我去还。”

女佣还想解释,被莎丽瞥了一眼,就不说了。林薇也被这小丫头震住,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我跟林薇是一起的,你自己看着办吧。她不禁心生佩服,这谎扯得有故事有细节,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这丫头他日必成大器。

事情总算给圆回来了。五点钟,林薇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莎丽吧嗒吧嗒地跟了出来,林薇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自顾自地把自行车推到大路上。

“林薇。”莎丽终于还是开口把她叫住了。

“啊?”

“明天下午别看书了,出去玩,好不好?”

林薇闻言抬头看看莎丽,莎丽也看看她,一副“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咱俩心照不宣”的样子,这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投桃报李了。

“哦,别太远就行。”她这样回答,跨上车走了。说谎是不好,被要挟更加要命,但她少不了这份工作,也只能折腰了。

夜幕降临,林薇又赶去Ash。

丹丹见到她,就对她说:“知道吗?两楼东面那间包厢在打扫了。”

“什么包厢?”林薇问。

“你上次问我那一间啊,K Y Chan,今天来人了。”

“不是说人死了吗?”

“谁知道,大概是借尸还魂。”丹丹说到这里就笑起来,存心笑得阴恻恻的,好像人就是死在那间屋里一样。

林薇还在想下午的事情,惊魂甫定,不知道莎丽明天会拿她怎么样。十点钟一过,Ash开始忙起来,她大多数时间围着吧台打转,很快就把那包厢的事情给忘了。

一直忙到凌晨两点打烊,她在更衣室又遇到丹丹。

“我今天去那间包厢跳舞了。”丹丹对她讲。

“怎么样?闹鬼没有?”林薇也说笑着。

丹丹却没接这个茬,板着脸抱怨:“就是一帮年纪很轻的人,吃相难看得很,里面还有一个人,你绝对想不到。”

“谁?”林薇好奇起来。

“胡凯啊。”丹丹回答。

听到这个名字,林薇还真有些意外,她在Ash做了不过两个多礼拜,统共不认识几个人,这个胡凯就是其中之一。此人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做销售的,具体卖的东西好像是药,常常陪着客户和老板过来玩,点单付账这些跑腿的活儿自然都是他做,往吧台跑得多了,他又是个跟谁都能自来熟的人,一来二去的就和林薇认识了。

胡凯话多,又喜欢打扮,行头一身一身地翻新,爱显摆,还爱讨人家的表扬,没事就过来闲聊,说:现在物价真是贵,前天买双鞋花了多少多少,几件××牌的衬衣送去干洗又是多少多少。又怕听他吹牛的姑娘们真的当他没钱,转过头又开始讲上个月拿到一笔多大单子,晚上吃饭点了一条多么高贵稀有的鱼,而他见多识广,觉得也不过如此。

丹丹中意的是不声不响的硬汉,对胡凯这样的类型自然不感冒,有空就嘲笑他:“胡凯,今天这身真是耀眼,我站在台上远远一看,还当进来一支荧光笔。”

林薇倒觉得这人还不坏,他吹的那些牛,她就当故事听,他若问她:“你看哥这根皮带配的好不好?”她就说:“好,要颜色再跳一些,全身有个亮点就更好了。”

几次下来,胡凯也觉得她这姑娘不错,听说她是大学生勤工俭学,更是对她另眼相看,好像有点红尘知己惺惺相惜的味道。有几次,他闲扯被丹丹抢白,就在背地里对林薇说:他也是读过大学的,他们这种人的品位,那些高中都没读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林薇听过了也就笑笑,不附和也不反驳。毕竟她有那样一个母亲,什么吹牛说谎,在她看来都是小事情了。

所以,此刻听丹丹说胡凯也在那里,她不是不惊讶的。一时间,那间包厢,包括那个K Y Chan,通通失去了原本的神秘色彩,变得……怎么说呢?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胡凯说他们每天换地方的,明天不来Ash了。”临走,丹丹这样对她说。

“哦。”林薇随口应了一声,没放心上,来不来跟她有什么关系呢?看不看也就这样了。

林薇回去睡觉,脸刚沾上枕头就开始做梦,先是梦到莎丽不见了,女佣告状,韦伯太太报警,她被警察带走,锒铛入狱。后来,又梦到Ash,她好像变成了丹丹,穿着那身妖孽的黑色皮衣服候场,音乐一响才发现自己是不会跳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吩咐道:轰走轰走。她就被人从窗口推出去了,她伸手去抓那幅霓虹招牌,却抓了一个空,那银色的字母像是雾气在她指间散了,她四仰八叉地掉下去,掉下去……

落地的那一瞬,她就醒了,天光大亮,又是一个与莎丽斗智斗勇的好天气。

到了韦伯家,莎丽很亲热地跟她说:“林薇你好。”

她笑得都僵了,不知道今天这丫头又会出什么幺蛾子。结果她倒也没难为她,说话算话,下午吃完饭,书是肯定不看了,林薇放她自由活动,她反过来给林薇打掩护,让林薇躲在书房里补觉。

一连几天都差不多是这样的,韦伯家的工作变得就像是度假一样,就是玩或聊天,夜里缺了觉还能补回来。

渐渐地,林薇也不太拿莎丽当小孩子了,莎丽对她也随便起来,韦伯太太已经到了怀孕晚期,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更加懒得管莎丽,看她们俩处得不错,便觉得万事太平。

倒是林薇自己觉得内疚,她上一份家教是在一户姓许的人家做的,给一个念高三的男孩子补数学和英语。她还记得那个男孩子叫许捷,学画画的,文化课很差。可能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她前后教了差不多一年,许捷从没叫过她老师,也不叫名字,跟她讲话连头都不大抬。

但许家的家长对她印象倒是很好的,一直说她来了之后,许捷功课上进步了不少,也收了心,就连韦伯家这份工作,也是他们介绍的。莎丽的爸爸好像是许捷爸爸的上司。要是许家人知道她现在这样带莎丽,一定后悔牵了这个线,这搞不好是要得罪老板的。

和许捷相比,莎莉更不好管。许捷只是闷,一问三不知。莎丽却像是个抓不住的小动物。总是连名带姓地叫她,还叫得特起劲,小小年纪就是个挺八卦的人。朝好的方面说,无论记性还是观察力都是非凡的。路过的车是谁家的,她看一眼就知道,哪幢房子里住的是小明星,又跟哪位老板有亲密关系,也是门儿清。

要是提出什么要求没被满足,就跟复读机回放似的反反复复地和林薇念。林薇有把柄抓在人家手里,只要是不过分的要求也就答应她了,但责任心作祟,读书的事情也不能全丢在脑后,每次带莎丽出去玩,她总是随身带着本书,抽空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至于Ash,工作得倒是出奇顺利,那几天她卖掉许多啤酒,奖金眼看就能到手了。她又自动切换到了钻进钱眼里的状态,劲头十足地干活。

一天夜里,胡凯来吧台叫她去一个包厢送酒,她应了一声就跟着去了,麻利地完成任务,直到端着空盘子从那间屋子里出来,她关上门,方才看到门上的铬色铭牌,上面写着:K 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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