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串佛珠,是当年中考结束,八月蝉鸣的末尾,于小城的车站分别之时,她送给叶名扬的。
十一年的时光过去,叶名扬还是清晰地记得当初的场景:盛夏的阳光穿过繁茂的香樟在地上照射出斑驳的影子,小城陈旧而喧闹的车站,人声鼎沸,叶名扬匆匆从公交车上下来,满头大汗的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目光在人群中逡巡,心中有千言万语,然而看到树荫之下那个有些黯然瘦削的身影,却一句都无法说出口。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在和一中相比名气略有差距,但管理同样严格的二中,午间空寂无人的操场,或是夜风呼啸的楼顶,时常可见叶名扬漫无目的游荡的身影,兜里放一只MP3,耳中循环播放Jay的《晴天》,或是面对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出神,或是对着灯火通明的教学楼发呆,以超然这世间的姿态看待世界。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十一年间,这串佛珠一直在叶名扬的身边,从未离身,是以后来亲人朋友都以为他信佛,然而这个秘密,他一直深埋在心底,未曾与人诉说。没想到这串佛珠陪伴着他,穿越了时光,回到了十一年前的初三,那声教人断肠的离别还没有说出口,一切都还来得及的美好纯真年代。
“佛珠啊,是我上次去同学家做客,那个同学送我的。我感觉很好玩就戴了啊。”老妈面前,当然不能吐露实情,好在叶名扬睁眼说瞎话的技能炉火纯青,面不改色心不跳,把这串颜色红润,包浆浓郁,一看就价值不菲的佛珠推到了同学身上。
当然,徐岚是以一脸“你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的表情看着叶名扬说完的,随即又露出高深莫测“我懂了”的神秘微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放了心怀鬼胎的叶名扬一马。
饭桌上的沉闷气氛一直持续到母子两人吃完饭,其间两人各有心事,无比煎熬的叶名扬放下筷子,匆匆逃回了自己房间,关上门之后,开始整理目前的情形。
桌上的日历显示现在是三月中旬,离中考正好一百天,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今天会召开中考冲刺动员大会,估计是为了让好学生保持状态,给中等生一点鼓励,给差生一点刺激。
中考临近,学校已经是各种手段齐上阵,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只为了能在重点升学率上增加那么几个百分点,而学生们大多也收敛心思,面对人生中几个重要分水岭之一,各自准备在最后的关头拼搏冲刺一把,说不定就瞎猫碰上死耗子,考进了重点中学,顺势展望一下之后大学的美好生活。
一下午的时光,叶名扬找出了自己能够找到的所有和考试有关的课本和参考书,在桌上堆叠如山,地下还扔着一堆初一初二和初三上学期做过的试卷,整个房间看起来好像是十二级台风过境之后的场景,凌乱不堪。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主课每一科的难度都不小,索性地理历史和政治是副科,不需要参加考试,因此对于叶名扬来说考试的难度无形之中减少了不小。
毕竟只有四门学科,十一年后穿越而来的叶名扬,虽然已经因为工作的缘故多年不碰这些基础学科,但是逻辑思维和语言功底并没有消失,当初高考的时候虽然发挥失误,但也还是上了重点线的。对于初中的学科,叶名扬还是有着绝对的信心。
中考失败,与心爱的女孩失之交臂,在车站离别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段被深埋在心底的记忆,此刻既然被重新挖出,那么就绝对不再让它重现!重生一次,再也不会重蹈覆辙,短短的一百天里,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那个残阳如血的黄昏,一起踏上离开小城的那趟列车,去往那个精彩壮丽的的世界!
先将和文科有关的语文英语两科粗略翻看了一下,语文课本上一些要求全文背诵和重点段落背诵的部分都比较熟悉,某些遗忘的部分,念诵几遍之后也大概能够记起。
叶名扬的语文向来较好,依稀记得是初三上学期,还考出过全校最高分,作文和基础分各扣两分,一百二十分满分的试卷取得了一百十六分的好成绩,令老师和同学都另眼相看,只不过十一年过去,作文和诗词填空这方面不用担心,病句,错别字,拼音和阅读理解这些倒是需要重点训练一下,毕竟生活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之下,这部分题目高考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若是考试时遇到还真得头痛一阵子。
至于英语,零五年的初中英语,主要集中在词汇量和生搬硬套的几个语法上面,叶名扬大学的专业学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出于编程的专业需求,倒是一直没有落下过,看初中的英语亦是比较轻松,阅读理解之类倒是可以一眼扫完全篇,而语法题在试卷中作为单项选择的部分,占总分比重较小,也不必放过多的精力在上面,对于英语的复习只要集中过一遍单词表即可。
大概花去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个一个地将六本英语书最后单词表中的单词默读背诵了一遍,过去被老师所忽略的打三角形不要求记下的单词都记在了心中,收拾了一下桌面,叶名扬把六本颜色各异的英语书摞成一叠,放在左上角,标志着复习结束的区域,拿起了木质地板上的一叠英语试卷,长吐一口气开始看了起来。
雪白的试卷上满是惨烈交错的红色叉叉与对勾,叶名扬看着居然有些脸红,一百一十分满分的试卷,居然只有堪堪到达及格线的分数。
说起来叶名扬初高中的英语确实不好,在班上常年倒数排名,英语课上一般也是走神发呆,不务正业,课后作业基本都是向前后桌“借鉴”,后来的英语水平,几乎都是大学里四六级和专业要求逼出来的,属于那种“打一鞭走一步”的懒惰型学习。
当初的错误,现在看起来无比的幼稚,不过也难怪,当初做题目,最艰难的时候,是一道题目,四个选项一个都不认识,题目虽然看懂了,也只能依靠时灵时不灵的直觉闭着眼睛乱选一通,顺便祈求漫天神佛保佑。
现在想来真是无比的惨烈,当年面对英语考试,应该是类似于要上刑场的死刑犯,以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心态参加的,一次次参加,一次次壮烈牺牲,倒挂在英语成绩排行榜上看着被拉低无数的总分无语凝噎,被坐在身旁英语同样奇差无比的好基友嘲笑一番。
英语太差,是当年和市一中擦肩而过的重要原因之一,既然已经重生,多出来了十多年的英语学习经历,那么自己这块原本有茅草小屋的泥地,如今应该有万丈高楼拔地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