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玩多了,江湖里总会有茅侃侃的传说,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只是形象一旦形成,要改变就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因为在别人眼中,你的过去早已将你定型。现在我只能踏踏实实规规矩矩待在女朋友身边,以证明我的清白,因为任何解释、表忠心貌似都无济于事。
你步入职场的前5年是树立你口碑的关键期,基本上会建立你未来50年的基础口碑,所以不容有任何闪失,但是这5年,恰恰又是我们最容易犯错误的5年。
我们都吹过牛,在职场上为了获得更多的机会,给予过对方过高的承诺。过高的承诺让我们不堪重负,以至无法兑现,最后我们只能选择逃离。是的,我们还年轻,一次、两次、三次这样的过错,给我们机会的人也许还能够理解和容忍,因为谁都年轻过,年轻总会犯错,但是凡事适可而止。人的承诺就是信用卡,一次次透支的结果就是上了黑名单。
我不知道G的未来如何,他丢掉的不是一次工作,也不是我投资20万的机会,他丢掉的是一个圈子的信任,是丢掉了在一个行业里混的好口碑。恐怕G这次跌倒再爬起来需要更大的勇气。祝他好运,也希望读到这个故事的亲们记得,都在河边走,早晚会碰头,今天做的是自己的以后,千万不要用未来的30年来给自己现在的5年埋单。
做人不要无间道--职场道义与保守企业秘密
如果你把自己了解的企业秘密当成了跳槽的砝码,那么我估计你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换个行业了,因为在这个行业,你要混不下去了。保守企业秘密是职场道义的另一个重要法则。
上节提到过,跳槽是种常态,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但是在跳槽时一般会涉及要不要保守原企业秘密的问题,这也是关系到职业道德的问题。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企业间似乎不存在什么秘密了,保守原企业秘密似乎变成了一种傻×的行为。把企业秘密当做饭后谈资或利益交换筹码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似乎不这么做,就不太像行业圈里的人,不这么做,就不能在圈子里混下去一样。
我就曾泄露过原企业的秘密。但刚开始,我对我所在的企业是非常忠心的,对待对手企业,就像对待阶级敌人一样,恨之入骨。我当时所处的公司是IT公司,我们公司主要业务是制作类似于MicrosoftWindows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和我们公司做相似业务的企业有很多,这主要得益于从2001年,北京市政府对软件正版化的大力支持,扶持了一大批基于Linux定制系统与跨平台的办公应用软件开发商,我当时的公司也是其中之一。
我们公司RedOffice应该是这个行业里第一个拿出办公套件成品的。现在想起来,这完全是中国人的套路。
其实那一年中国企业做的操作系统和办公套件,怎么说也还是别人的。因为Linux的核心开发根本不在中国,中国的软件企业当时也没有一家踏踏实实地制作操作系统的,这就像造汽车一样,轴承和发动机依然进口,国内公司重新调校,再装上所谓国产的外壳、四个轮子和内饰配件而已。现如今的小米手机也是如此,操作系统再怎么定制,也是人家Google的Android核心,硬件再怎么定制组装,ARMCPU依然也是人家的。说白了,高端组装国产定制机,仅此而已。
但在2001年,我依然光荣。我觉着我们在做一件特别民族的事儿,我们就是民族产业的脊梁,我对公司和民族的无限热情都化成了对当时对手企业的同仇敌忾。我在写各种公关稿件时不断抨击对手企业,抬高我们企业的RedOffice,比如耻笑当时的金山WPSOffice不兼容微软的Office文档等。因为我在写抨击对手的公关稿件时,既能套用技术逻辑又能引经据典,所以当时在论坛上发的帖子都特别火。鉴于我的公关能力又对IT行业比较熟悉,就有人忽悠我去家公关公司,因为当时公关公司的客户多半集中在IT行业。
新的公关公司是需要客户的,但我们当时的第一个客户并不是我的老东家,却是老东家的三大竞争对手之一,位于江苏无锡的一家新兴办公软件开发商。这家公司也曾被我用媒体软文和网络帖子的形式强烈抨击过。
但是当这个客户找到我们时,作为股东之一的我,毅然拒绝了他们的邀请,我当时还大义凛然地告诉我的合作伙伴(我的合作伙伴是我之前的同事):“这是咱老东家的竞争对手,我不想做对老东家不利的事情。何况如果这个公司成了我们客户,我们还要每个月向客户提供它竞争对手的监测报告,这不就相当于让我把老东家的秘密全说出来了吗?这么缺德的事儿我干不出来。”虽然当时的三位合伙人为此狠狠地数落了我一顿,包括什么等公司没生意饿死了看你还这么说吗云云,但在我的一再坚持下,这事儿就算放在半道上了,他们还是把精力都投入到了对其他新客户的开发中了。
但后来老东家在技术论坛上的几个帖子却让我着实愤怒了一把。几个帖子的内容出奇的一致,基本上矛头都指向了我,有的说我离职是被竞争对手挖了墙脚,有的说我为了利益跑去了竞争对手那儿上班,有的说我为了利益才出来做公关公司的,背后最大的客户是竞争对手等等,说得有鼻子有眼。最可恨的是捏造了一批根本不存在的事情。
2001年,我才初入职场,还是个毛头小子,我对此事的愤慨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并因此还做出了特别出格的事情。见到帖子,我就知道这事肯定是老东家有人作祟,后来经过我查那些发帖子的IP地址,验证了我当初的猜想。我伤透了心,很冲动地跑到之前的公司,将发帖子的同事谩骂一番,并扬言要让老东家好看。现在想来真是幼稚,但是当时真是觉得非如此不能泄愤。
不仅如此,我还第一时间给无锡老东家的竞争对手的老板打了电话,表示经过深思熟虑,我们非常愿意成为他们的公关服务供应商,并表示很愿意在近期就去那边考察并商谈服务与合同细节。
我和几个同事去考察了远在无锡的企业。自然地,我们得到了贵宾款待。
虽然是因为老东家的行为带来了伤与恨才我答应合作的,但看到这些老总们纷纷笑脸相迎,不断夸奖,对合作有着无限的期许,我当时只是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吧。
后来,老东家也确实好看了。这就相当于一个我军叛逃的情报人员去替敌人做情报工作,肯定一逮一个准。
现在如果很多人像我那样离职,他们肯定会主动把老东家的竞争对手当做自己首要服务的客户,道理很简单,竞争对手觉得你更了解老东家的秘密。虽然我也泄露了我原先就职企业的秘密,但是我并不赞成这么做。
很多行业也是,企业之间好像没有秘密可言了一样,尤其是互联网行业。有时夸张到自己企业的事,对手企业的员工知道得要更快。特别是微博流行以后,更多的秘密都被晒了出来,这其实在无形当中增加了企业很多的成本。
如果你把自己了解的企业秘密当成了跳槽的砝码,或者说在A公司工作却和B公司的对应岗位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那么,我估计你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换个行业了,因为在这个行业,你快要混不下去了。
道理很简单,很多谍战片和事实已经给我们启示,如果B公司在A公司培养了一个嫡系,一旦东窗事发,B公司打死也不会承认A公司里有你的存在。傻子才会站出来特仗义地说:“嗯,是我们培养的人。”这事儿在谍战片里不会发生,在商业环境中,也不会存在。
谍战片和大量事实还告诉我们,只要是叛逃的特务,只要是靠出卖情报而获得对方“认可”的人,在情报被敌军获得后,一般都是死路一条。这事儿就如同谈恋爱中的一个逻辑一样:我能因为你跟他分手,我也就可能以后因为别人和你分手。并且,泄露原公司的商业资料不光关乎职业道德,还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或者故意泄露、使用,或者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规定:1.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述两个规定处以自由刑。
并不是所有的人现在都把保守企业秘密这条行业规则当成一条空文,其实可以看到还有很多出色的从业者,在用自身的行动坚持着应有的职业精神、素养与道德。
之所以前面我用了两大段故事说了竞争和跳槽的事儿,最后的落脚点却是保守企业秘密的道德问题,是因为泄露企业秘密的问题最容易在企业间的竞争与跳槽中出现,成为跳槽者获得利益的附属条件,也是很多年轻的傻孩子最容易干出来的事情。
在跳槽时,总会有企业要求你出卖老东家的秘密,来换得利益,有的傻孩子人家还没问,自己就在前期接洽中噼里啪啦地将前家企业的秘密全招了,这样的人,对方的企业也许会给你一时利益,但用完后扔掉是肯定的。因为这样的人,放到新的企业,也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也许在国家与国家的情报站中,也许在黑与白的争斗中,我们为了事业和荣誉的付出,无法选择,可能会成为一颗无间道的棋子。然而在职业发展中,不会有人逼迫你出卖原企业的秘密,而一般做出这种选择的人,最终都是被一时的利益所惑。但是出来混,有些钱不该现在拿,你拿了,会是用以后的生命来换的。总之与道为背、与德无益之事,还是不要尝试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