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澄、温、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二十二日彭四到,接父大人手谕及诸弟来信,欣悉一切。
二十日折差归。阅京报,袁漱六于五月十三日引见得御史,十五日特旨放江苏州府遗缺知府。渠写家信回甚长,怨我何不写信覆之。又言即日须娶妾。于干戈乱离之际,放知府甫三日,即以此事为初政,颇为可怪。又要其家专人至京,渠有多少事要交代?兄因各捐生事,亦欲造册,专人至京。如袁家人去,即与之同行也。余前奏捐事,部议已准,兹抄回。
广西水勇于十八日杀死祁阳勇七人。日内严查逞凶下手之犯,必须按律严办。
湖北青抚台带来之兵勇,大约二万金乃可了事。饥困之后甚安静,不闹事也。
余拟于七月初六起行,甲三、甲五二人可令其来省送我。盖少年之人,使之得见水陆军旅之事,亦足以长见识;且子侄送我,亦至理之不可少者也。书不一一,余俟续布。
【译文】
澄、温、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二十二日彭四到,收到父亲大人的亲笔信和各位兄弟的来信,高兴地知道了一切。
二十日折差回来。看阅京报,得知袁漱六在五月十三日蒙皇上召见封得御史,十五日特旨外放江苏苏州府遗缺知府。他写家信回来的时间已经很久,埋怨我为什么不回信答复他。又说立刻需要娶妾。在干戈混乱的时候,即任知府才三天,就把这件事当作上任后的第一件事,真是奇怪。又要他家里派专人到京,真不知他有许多事情要交代。为兄的由于有各捐生的事情,也要造册,须派专人送到京城。倘若袁家人去,就与他同行。我上次奏请捐生员一事,部议已经批准,现在抄写寄回。
广西水兵在十八日杀死祁阳士兵七人。当前在严加查找下手的凶犯,必须依照法律严惩。
湖北青抚台带来的水兵,大概要两万两银子才能够了事。饥困之后的士兵很平静、也不闹事。
我估计在七月六日出发,甲三、甲五两人,可以让他们来省城送我。或许年青人,应该让他们得以见识水陆军旅之事,这也完全能增长见识;何况子侄送我,也是大道理中不可缺少的。书不一一,余俟续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