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烟雨天,风景尤可怜。
梦中不识客,山水画中仙。
沈家小姐身穿浅红色小洋裙,脚穿摩登小皮鞋,在丫鬟的陪同下漫步于如诗如画的烟雨江南中,身后不远处跟着几个护院,其中一个护院手中还牵着一只威风堂堂的马犬,名叫惊风。
“小姐,要不我去跟他们说让他们走远一些。”
“不必了!”沈小姐拉住丫鬟衣袖,“有惊风跟着,即便走远些也是徒劳。”
“那我们离王屠夫那里近些,量惊风也不敢靠近。”小丫头搀着小姐往桥头移步。
惊风是沈家老爷沈冲的爱犬,吃穿皆是少爷待遇,若非为了保护小姐沈碧莲,偏偏还有一场斗犬会,哪里轮得到这些下人牵着。这个沈家老爷是靠贩卖走兽发家的暴发富,如今虽不再做贩卖生意,却尤爱走禽相斗,这惊风便是一个镇长孝敬自己的,依靠多年的经验,沈冲一眼就看出这是一条威风堂堂的恶犬,盛气凌人,却忠心护主;卧如虎,站如龙,便笑呵呵的收下了。果然,惊风在赛场上没少为沈家挣面,一时间整个县城都知道沈家有犬名惊风,威猛似虎快如龙。
当然树大招风,一个人站得太高,就容易忽视釜底抽薪的人。所以,面对虚弱无力,呕吐不止的惊风,沈冲固然恼怒,心疼,暴躁,却依旧不知道是谁下的手,他的仇人太多了,每次斗犬结束,总会有几个吃瓜群众坐看恶恶相斗的好戏。气急了的沈冲赏给这些家奴每人十棍,又请了县城最有名的王屠夫为惊风看病。这个王屠夫响应政府号召,自己创业开了个不大不小的养殖场,也就有了一套专门医治这些家畜的理论。相比那些舞刀弄剪的专业医生,沈冲还是觉得这种人更可靠些。
不一会儿,王屠夫在家奴的带领下走了进来。沈小姐在客厅看着这个面容清秀,举止得体的屠夫,一阵诧异。这哪里像个屠夫,反倒是更像一个书生。
“王屠夫来了,来,快给老子看看,这狗是怎么回事,也不知哪个杀千刀的干的,让我得到了,非卸了他,奶奶的。”
沈小姐脸上挂不住了,一阵面红耳赤,“爸,你怎么说话呢!”转而看向王屠夫,“王老板别介意,我父亲一向心直口快。”
“无妨!”王屠夫将手中的箱子放在地上,走到惊风旁边四处察看一番。
沈老爷着急的探着头,“我说王屠夫,你到底行不行啊!”
“老爷,老爷,顾老板求见。”一位家奴小跑着通告。
沈冲皱了皱眉。王屠夫十分识相的拱手作揖道:“沈老板还请个方便这里人多不变,有何事我自向小姐说明可好。”
沈碧莲明显一愣,随即恢复了神色,“哦,好,王老板随我来。”
一位家奴有眼色抱起惊风走进偏厅,便老老实实退下了。屋子里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沈小姐终是憋不住了,开口问道:“你为何不揭发我?”
王屠夫淡然一笑,“我为何要揭发你,王某虽未与小姐打过交道,却也知小姐并非心肠歹毒之人,如此做派,只怕是有难言之隐。”
“没错,我爸他跟外面的那个顾老板约好,三日之后斗狗,如若输了,惊风就成了他的了。可是无论结果怎样,惊风总会受伤的吧,每次看到比赛之后,伤痕累累的惊风就觉得像是在造孽。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才找了个借口让惊风跟着,找机会下药,结果还……”
“结果还让我看到了!”
“就是呀!”沈家小姐羞愧难当,深埋着头,坐在椅子上扯着衣角。
“可是小姐想过没有,以沈老板的脾气,哪怕惊风是挨了刀子,约定也不会取消的,小姐这样做,只怕是白白减少了惊风的胜算。”
沈碧莲不忍的望了一眼惊风,发现惊风也正无助的望着自己,顿时红了眼圈,“也许,是我想错了。只是,可否拜托王老板一件事。”
“沈小姐何出此言?”
“我知道王老板虽是屠夫出身,可你手中的家禽们身前是没受过什么罪的,杀了他们也只是因为这档子行当,我一直没交过什么朋友,今天有缘心里便认下了这个朋友。”
“小姐抬举,王某自是甘愿。”
“那就拜托王老板,三日之后无论结局如何,我会配合王老板救出惊风,只求王老板之后善待惊风,好好养着。”
“这?”王屠夫犹豫了,顾老板与沈老板都不是能得罪的起的,此举一出怕是永远都不能回到自己这个县城了吧。
像是看出了王老板的犹豫,沈碧莲一脸坚定,“王老板放心,一切后果我来承担。”
王老板无奈的叹了口气,帮,自己又有何德何能冒这么大风险;不帮,既是朋友开口,怎有不帮之理,权且走一步看一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