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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搬家

次日周末,洪小明起了个大早,洗漱完之后便直奔后校门。

早上七点过,天虽然早亮了,但路上并没有几个行人,只有那些常年在校门口推着三轮卖早餐的小商贩依旧风雨无阻的早早出来摆摊,只是由于周末放假,摆摊的人比平常少了不少。

洪小明买了两个肉包和一袋豆浆,驻足在贴满了各种小广告的告示栏前。

“本人邓雅,今年28,肤白貌美,嫁年迈之港商,因丈夫意外不育,特寻体健之男子……”

洪小明咬了一口包子,连连点头,照片上这妞看上去确实肤白貌美。他是来看租房信息的,身上有了两万块钱,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搬出宿舍。

他和他现在的室友不过是上学期才分到一起,即便是上辈子一起住了两年,也没有建立多么深厚的友情,反倒是因为每个人的习惯不同,大家挤在一起都过得有些迁就。

如今的房价还不是很贵,校外一个十平米左右的单间一个月租金才100多块钱。考虑到这附近的出租房都差不多,洪小明便选了一家最靠近学校的,选好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手机。

上辈子洪小明读大学之后才在家里的资助下买了人生的第一部手机,而眼下这个时期的手机不但贵而且功能少,根据他上辈子谈过的一个富二代女友口中得知,这时期的手机最低都是一千多块钱。这点钱放到后世也就买个普通的智能机,但在此时一顿饭才两块钱的年代无疑是一笔巨款。

洪小明想了想道:“是时候买部电脑手机了。”

用旁边商店里的电话联系过房东之后,得知房子还没被租出去,洪小明立马表明自己要租。大概五分钟过后,与房东碰了头,两人一起去出租房看了一下环境,洪小明感觉还不错,当场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又叫房东赶紧把网线牵好,然后接过钥匙又直奔电脑城去。

多亏在此之前洪小明学全了电脑硬件方面的知识,电脑城的那些商家见他只是个学生,纷纷想要宰他一大刀,却被他三言两语道破了他们推荐给他的机子的优劣。见洪小明说的头头是道,很多老板都表示你小子不读书了就来自己柜台上班吧。洪小明只是笑了笑,自己选好配件组装了一台机器,花了4000多块钱,就目前来说他这台电脑可以说是高配置了。

买回电脑的第二天,洪小明正式告别了学校宿舍的集体生活,房东也在他搬进来之前把网线牵好,看着自己的“新家”,洪小明心中意气风发。接下来的日子,他就要在这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了!

接触到计算机洪小明才知道,计算机编程简直是一门很宏伟的学科。以前他只知道学习计算机的都要学java、C/C++等语言,看了书才知道,原来编程语言多的是,还有什么D语言,Objective-C,PHP,Python,C#,ASP,VB,种种此类将近二三十种。

也多亏他现在有个变态大脑,不然让他苦学三五年都不一定能掌握这些东西。一个人想要创业就是苦逼,洪小明心想,如果自己有像三国时期袁绍那般四世三公的背景,他也用不着自己学这些东西。随便去电子科大拉几个人才过来,自己只管动动嘴皮子发号施令,把自己想做的给他们一说,什么东西都被他们开发出来了。

那些高材生不是没文化,只是缺少创意,而洪小明最不缺的就是创意。等把自己的班子正式搭起来,他也用不着事事亲为了。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如今连半吊子都不如的洪小明自然不会妄想仅凭自己一个人就开发出什么软件抑或游戏,在没有真正学到东西之前,还是老老实实做自己的文抄公。于是他注册了一个起点账号,以与《空姐》作者相同的笔名“文丑但颜良”申请了作家,上传了自己的第二部小说——回到明朝当王爷。

和很多读者一样,洪小明最初也很喜欢看那种无敌爽文,主角秒天秒地秒空气,各种快感。但随着阅历的增长,就渐渐对这种书失去了兴趣,慢慢的开始追求那种有营养的书。

他尤其喜欢历史类的小说,看小说的同时还能了解一下古人的生活,倒比学校课堂里干巴巴的历史书有趣多了。犹记得当年他最喜欢一个叫水叶子的唐穿专业户写的小说,而这次他不抄他的小说只是因为他的名气没月关大。

《回明》能够当选为09年“网络文学十年盘点”中的十大人气作品之一,自然有它的道理,洪小明不抄这个自己感兴趣又经过时间考验的小说,而去抄其他,那只能说他脑袋有包。

其实无论质量文还是小白文,归根结底套路都是一样。正所谓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有的小白文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不单单是情节爽快,又或者低龄读者太多,而是在爽的同时,让他们体会到了某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从而领悟到了一种人生感悟。说直白点,就是有那么一段情节,又或者一个画面,一段对话,触动了读者的心弦,感动了他们。

如今的起点建站不到一年,整个书库也没几本书,随随便便上传一部小说很快就被人抢着看,那些能够挤上排行榜的小说靠的也都是真材实料,不像后世的那些网站,新书榜前二十几乎都是刷票刷上去的。

好多事物发展之初都是纯粹的,干净的,就像新中国一样,老一辈的革命家是为了民族,为了国家的崇高理想而奋斗,但发展到如今,很多的官员已经忘记了先辈们的理想,在乎的只是自己的权力仕途。

洪小明前世书荒的时候也试着自己写过小说,虽然连扑街的资格都没有,但他也因此明白一个道理,网络小说最关键的不是文采,而是更新速度。更新够快,字数够多,就算你写的是坨屎,读者也会蜂拥而来,当然,都是在评论区骂你的。

用键盘码字的速度就是比手写快得多,洪小明一口气直接上传了五万字,随后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两点。便关掉电脑,伸了个懒腰,准备去学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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