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下一个离开。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在一百二十六天的时间,除了刷着手机里你的信号,猜想你在干嘛,也有时候会因为手机信号而彻夜不眠。我问过自己为什么不能微笑这看着你离开,可是做不到,即使你的言语尖刻,态度冷漠,甚至对我的不理睬……终究还是无法笑着看你离开。看过太多你的样子,开心的,难过的,哭泣的,唯独没有看到过你结婚的样子,多期待你穿着婚纱站在旁边的被你挽着胳膊的是我,这一生也就没有遗憾了,因为看尽了所有你的样子。
如果说苏漓是让我懂的什么叫爱情,那么你,季锦年让我明白了什么才算爱情。比起懂得,算应该是更深层次的,更明白了爱情真正的是一种责任,而不是随便说说的“我爱你”这三个字。本来我以为在写这些的时候,要带着酒精,带着烟的雾气。现在看来完全不需要。因为是你,让我想起来总是那么的温馨。之前的聊天记录都被我好好的保存着,即使手机没有了储存空间,也不舍得清除,电脑旁边依旧放着你的照片。我总是分不清楚黑夜与白天,就像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但是我明白心中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你,季锦年。
周围的朋友从开始劝说,到现在的谩骂,从最初的安慰,到现在的沉默,随着我的性子。可是他们真的不明白,爱一个人爱的真爱的深的感受,只是把我的“故事”真的就当故事,听完了也就过了,毕竟不能感同身受,他们不懂,我不怪他们。
在这个凌晨五点半,在电脑前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脑子里全是你的身影,尽管知道你已经睡着。窗外霓虹闪烁,寒意逼人,就算在被窝里抱着电脑打字也会感觉冷。不知道你,一个北方姑娘是不是习惯了南方的夜,会不会睡不着;不知道你,偏寒疤痕体质的北方姑娘是不是手脚依旧冰凉。耳朵里传来的一直都在听的歌曲《很想你》,我承认,很想你,只是你不曾想起。
你的名字,你的笑容,你的样子已经深深的在我的心中扎根发芽,我无法把你从心里抠除。既然放不下,那就扛着,既然难过了,那就疼着,也许某天会扛不下,疼的无法忍受就会慢慢的放下。可是,这应该有多难?
一口又一口的猛吸着烟,烟雾中我掩饰着自己的虚伪。我不想被人看到我的眼睛,那里隐藏着我最深的秘密。不敢闭眼,怕你的影子在脑中盘旋。我总是这样的给自己找着借口,来安慰自己,欺骗自己。如果可以我真的想欺骗自己一辈子,那就是你,季锦年,还在我身边,从不曾离开。
猛灌几口酒,怕真的把自己陷入其中,只是想清醒。
如果有时光机,我还会选择会到跟你相遇的那天,还会义无反顾的的爱你,奋不顾身的爱上你。
强忍着眼眶里打转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落下来,还有着余温,是你的思念的余温,还是我伤心难过体温。我固执的相信你不曾离开,也固执的在凌晨的时候写下大段大段的文字,掉大把大把的眼泪,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在乎,脆弱的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释放,彻底的释放。就好像另外一个自己,脆弱的,自卑的,怯懦的,胆怯的……
容我平复下心情,这已经是第一百二十六天。都说二十一天会养成一个习惯,可是这一百二十六天为什么还不习惯,难道是我的自欺欺人?
打开厚厚的笔记本,写下了这样的话:
我爱你,在那个夏天的夕阳以后
我想你,在每个夜晚的入睡以前
——于向思
其实真的好想跟你说,让我陪着你走完这一程,走过白头,走到尽头,只是这好像是种奢望,遥远而不可触摸。
看着窗外,天渐渐的亮了。晚安,我爱的你,季锦年。
天亮,说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