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巷子里的人都说我是一个别扭的人,我知道他们这么说是为了安慰我,他们想说的其实是好吧你是个傲娇的人。如果我是个男人,听到傲娇这样的词,会愤怒拍桌而起,可是,我是个女人。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评价我很乐意接受,按老板的话来说既是,就算想要涨工资恨不得马上跪下来求他,也会说,随便,你爱怎么滴怎么滴。
这种性格在我初来黑巷子时就得到了充分的彰显。那时黑巷子的老板还不是这个人,黑巷子也不叫黑巷子。
乍一听“黑巷子”,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黑店什么的类似的东西,事实上,黑巷子是个很普通的奶茶店。坐落在k城大学城的一个不起眼位置。现在城市建设都会把大学城建在经济开发区,其实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什么经济开发区,听上去高大上一玩意,说白了就是经济待开发区,换句话就是,经济还没开发的地方。
我记得我刚上大学那会,就是一纯宅女,外加腐女,那次被我一特好的姐们拉出来逛街,出门前拿货没跟我说她也是第一次在经开区逛,我揣摩了一下她话里的意思,人家就是一土豪,直接去市区。
然后就是很狗血的,我们俩找不着回去的路了。我到现在还很清楚地记得那天,姐姐我被她拉着在大学城那几条街上绕来绕去,硬是绕不出去。我那姐们估计也是急了,拉着我的手都在冒汗了,但人能装啊,还一直跟我说不急不急,大不了问个人嘛。
其实那会我俩真是人生地不熟的,一着急了脑子也就转不过弯,哪想得到的问人这么一办法。
那是我第一次踏进那家奶茶店,那会想着问个路顺便买两杯奶茶带走的。三个娃娃体的字显得娇小可爱:旧人铺。玻璃橱窗上还贴着白纸黑字:店铺出租,联系方式:xxxxxxxxxxx。我那时也爱玩文艺这一出,心想着这么文艺一点名搞这么矫情的字体,真是不搭。进去了看到就是一特别普通的奶茶店,桌椅用的是原木材料,店里只摆了五套桌椅,现在五张桌椅都是空出来的。比胸口略高的柜台里站着一个少年,看样子应该也是个学生,下巴还有点胡渣,非主流的发型,我打量了他一会,就我能看到的部分,除了身高实在是没什么可取之处。
见到我们进来,那少年停了一会,冲我们笑了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哎哟还真是人不可貌相,虽然长得不怎么样,笑起来还是挺好看的嘛。
怎么形容他的笑容呢?吃过棉花糖的人都知道,那种软绵绵的感觉,甜味触发了每一处的味蕾,就算迟到最后自己都觉得已经吃腻了,不管是为了那种柔软还是甜味,都想再咬一口。
我看到他的笑容的时候,就想到了吃棉花糖这么恶俗的事。姐们特麻利地给我点了一杯木瓜奶茶,自己要了杯香草味的。
我白了一眼姐们,这货每次都让我多吃木瓜,目的……哎呀不就是A嘛,还是有发展空间的。
我看着那少年的动作,用手摇动着机器的把柄,动作娴熟地在杯中倒入了适量的水果香精,又加入些许的鲜奶,转过头问了一句我们要不要加冰,我说要,他笑了笑,头又转了回去,用铁夹加入了一些冰块,封口后递给了我。
我仔细看了他的手,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手上的皮肤白皙,也因此毛孔显得更加突兀。
姐们已经问出了出去的路,我才知道原来这大学城商业街就几条道,但由于设计时环形结构,所以绕着绕着就容易把自己绕晕。
我们离开的时候少年对我们说了声再见,姐们急得很,拉着我就出去了,我回头看到他的表情是一脸惊诧。
我循着记忆再去那家店的时候我已经大四了,它已经易主了,也就是现在的黑巷子,老板是个黑瘦的中年人,三十岁左右,面无表情,犀利的眼神,我站在门口跟他对视了许久,确定了他是个面瘫之后才犹豫着走了进去。
进去后才发现店面扩充了很多,似乎旁边一家店也被租了下来,两间商铺盘在一起,旋转楼梯似乎能通到楼上,仍旧是之前的那一套桌椅,暖黄色的灯盏,墙壁上贴着很多当下火热的漫画人物,二楼靠楼梯的那边墙壁上还靠着书架,我只能看见书架的侧面,所以并不能确定书架上是不是真的有书。店里的人依旧不多,随即一想,这会那些小鲜肉们都在上课,我是没事闲得很,才会出现在这。
老板上上下下打量着我,我下意识地想要躲避,刚转身想要走出店门的时候,老板低沉的嗓音穿透了我的耳膜:“要不要在这做个兼职?”
我回忆了二十多年来家人、亲戚、朋友对我的评价,大多是勤奋啊,踏实啊,之类的,我实在想不出有哪一点特质吸引了老板。
我不是那么没有原则的人,自然不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留下来,当时的结果是落荒而逃。
后来据老板说,我出门的样子好像见了鬼,就差头撞上玻璃门脚底一滑直接往地上一坐。
我考虑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时正准备着考研的事,我就读的大学虽然是个211,但出了省企业就不承认这一个211了,我想着得考个研究生学位给自己来点储备电池以便随时能放电。然而,我最后还是留了下来,因为,我没有考上。
所以我第三次去了那家奶茶店,我仍旧挑了人少的时候去,老板坐在一楼的一张椅子上玩手机,看见我进来,手机被留在了桌上,站起身来想要挤出一点笑容却以失败告终。看了我很久,似乎想起我来,哈哈哈,其实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能认出我来,后来进了店里工作知道了原因。
“想做兼职了?”他玩味地问我。
我那时没考上我看中的那所学校的研究生,心灰意冷,室友们都忙着找工作,我只想放空自己,于是就点点头,答应了。
从那一刻起,我就成了黑巷子的一份子,老板也是一份子,但很明显我跟他的“一份子”完全不是一个等级,他是老板,我只是伙计。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店里不只我一个伙计,还有一个比我年长的姐姐,时常画着浓艳的妆,长发及腰,穿着束身的长裙,老板叫她凌梦,我就叫她凌梦姐。店里人多一点的时候,老板就不让她出来,说是怕她吓跑了客人。后来有一次凌梦姐跟我说老板是怕有男人对她起了歹意。我冷笑了几声,头顶飞过的几只乌鸦呱呱地叫了好久。凌梦姐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说话很刻薄,经常把人贬的一无是处,后来我知道凌梦姐是几个人中最心软的人。
最开始的那个少年也在,看到我时,他腼腆地笑了笑,又让我想起了棉花糖,他告诉我他叫李轩。他不像上次那样非主流,胡渣被清理的很干净,适合学生的发型,看上去是个阳光大男孩。他的腿很长,这是我最关注的地方。他跟我说自己急着用钱把店铺转给了老板,老板留他在店里做了兼职。
还有一个体型胖胖的男生,叫做周凡,看上去憨厚老实,站在他身边特有安全感,连起大风了都觉得自己头发不会被吹乱。他喜欢写小说,所以还是个业余写手,身上缺钱时就去给人当当枪手。
老板叫做林道然,我第一反应就是道貌岸然,当然我不敢这么跟老板说。他不是本地人,机缘巧合来到k城,在人的帮助下买下了这家奶茶店,看那小子可怜,所以干脆留下了他。李轩说老板最擅长的事情是训人,我说我早就看出来了。
我工作了几天后才知道老板为什么能一眼认出我:店里平时根本没有客人!所以基本上凌梦姐都在我的视线内。
李轩是负责制作奶茶的,胖子负责端送奶茶和打扫卫生,凌梦姐纯属打酱油,老板问我对什么感兴趣,我想了想自己学的汉语专业,以及花在ps上整整三年的时间,觉得我还是最适合店里的宣传与美工制作。凌梦姐发出了尖锐的笑声,李轩似乎也是不可思议,胖子瞪大了眼睛,只有老板淡定地说了一个字:好。
人总是会刻意把自己带入某种情境中,并设想自己就是那个情境中的主角。事实上,我就是这样认为的,黑巷子在我的到来后发生了很多变化。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时我跟一起毕业的同学那样,找个写字楼当个白领,在格子间里朝九晚五晕头转向,我一定会错失人生中很美好的一道风景。
所以现在很庆幸,还好当初我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