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这个称呼对我来说一直都很敏感?!!!
因为我妈妈以前就是这样称呼我。那是我的痛,我的伤疤,也许不是伤疤,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可能是一个结,一个心结,有些人触碰会紧,有些人触碰会松的心结。虽然不是伤疤,毕竟是结怎么会不痛?结也会痛,因为很敏感。
何以晨的触碰,让这个系了15年的结一下子松了,仿佛找到了依靠般的松了,自由了,解脱了,不再束缚了。可是,就在那不久的几天后,还是何以晨,让我再一次的将那结成了一个心结。勒得我很疼。
呵呵!我觉得我的人生很扯淡,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从小家底殷实,富二代,白富美,自己的爸爸跟妈妈之间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感情。自己在别人眼里过着童话故事的公主的生活,可是事实如何只有自己才知道。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7岁生日那天,终于画上了句点,妈妈去世了。从那以后,我在别人眼里由童话里的公主变成了疯子。
呵!多么慌缪的事。
没错,我的确疯了,如果你是我,不疯才不正常。
现在22岁了,大学毕业了,找了份工作,跟自己的老板谈恋爱了,多么戏剧的剧情。
后来,被他甩了,多么狗血的事。
十个人有九个都会觉得这是假的,很虚伪,很好笑,剩下的那一个就是我自己。
而我自己觉得我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天生就是被别人嘲笑的。不光可笑,还讽刺,讽刺的让我觉得我就是该死的。
呵呵,安娜,你的人生真的很可笑,还无比讽刺,这么狗血的人生,你还留着干嘛?
为什么不毁了它?
这样你也就不用承受痛苦和煎熬了。
我觉得毁了这个狗血的人生真的是最简单的解脱痛苦和煎熬的方式,怪不得人们常说:“人死了,一了百了。”一死就了人生万事,各种开心和不开心都会了结。
我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得坐沙发前的地毯上喝了一瓶伏特加了,可能每个人在自己回忆什么的时候都会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不知不觉吧。
借酒消愁,有愁时饮酒不易醉,即使是96度的伏特加喝了一瓶也是没有半点醉的感觉。酒醉了,愁也就消了。可是我喝了半天也没有任何消愁的感觉,就是觉得自己今天的酒量好的出奇,怎么喝都不醉。不知不觉我已经把所有的酒都喝完了,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已经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种酒。
突然觉得这个狗血的人生真的没有必要继续下去,因为没有意义。我的存在是多余的,活着怎么会有意义呢?
每个人都希望我能够离开这个世界吧。
唐瑜,:如果他没有遇见我,那么他现在肯定有女朋友了吧,也不会因为我的拒绝而感到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