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过去,很快就到秋收了,根据刘怡的消息,每次秋收前,外族人都会入侵上郡。
李旭只有采取主动进攻,采取不正当偷袭等手段来消灭敌人,同时每天向四周派出大批的侦察兵。
李旭要求侦察兵每二个时辰必报告,李旭可不想被别人偷袭,一旦被偷袭的话,那自己可是死无葬身之处。
五天后的黄昏,探子回来了,这日,李旭照常来到点将台上观看,等军队训练完毕后。“鸣金。”李旭转头对着身后的一个士卒道。
“诺。”这士卒应了一声,立刻走下了点将台,敲响了边上的钲。一时间,急促的金鸣声响起。
校场内的将领立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收回长矛,并且大喝道:“停。”
将领身后的士兵们,迅速的收回了长矛停了下来。
果然,经过这一个月的伙食变化,士兵们已经更加的强壮了,
李旭向前走了一步,眼神扫过所有的士兵,严肃的喊道:“我,李旭,在几月之前,就说要去打外族人了,但是我一直没有带领大家去,为什么?因为那时候的你们还不够强壮,还不一定可以打得过外族人,我不想让你们白白送死,所以我让你们进行训练,现在,你们已经足够的强壮了,足够和外族人一战了,将士们,拿出你们的勇气来,我知道,你们有很多人都被外族人打怕了,但不要害怕,是时候证明自己了,你们和以前相比,已经有了飞跃的进步,相信自己可以战胜外族人,自己是最强的,我等都是汉族的好汉,岂会连外族人都打不过?拿出你们的勇气,今日好好休息,明天发兵,攻击外族人,打败他们,打败他们!”
“打败他们,打败他们”“打败他们~”
第二日李旭带着五千名士兵又出征了,他们一人双马,目标是东北方向距二百多里的一个鲜卑族部落。
该部落隶属于慕容氏族,共有人口两千多人,估计会有骑兵七、八百人左右,李旭他们的前进速度并不是十分的快。
二个时辰后,李旭及手下士兵距鲜卑族部落只有四十多里的路程。李旭让手下找了一个相对避风的地方下马休息,先让士兵吃点东西,补充一下体力,为最后的决战做好准备。
此次战役虽然不是很大,但非常关键,因为李旭本人也没有打过鲜卑族人。李旭的士兵也基本没有打过,他们以前也不敢去惹鲜卑族人,他们最多和鲜卑族人打过城池战。
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觉得鲜卑族骑兵太强大了,他们根本无法战胜。所以,这次李旭一定要打胜,这是为今后更好的消灭鲜卑、匈奴等蛮夷人立威,要在士兵们内中树立一个,李旭军是战无不胜信念,李旭军有能力,有实力消灭鲜卑族,消灭匈奴人,李旭军不害怕任何敌人。
四更天,李旭他们将战马的脚用布包裹好,马嘴上了笼。一行五千人上了马,向鲜卑族部落的大帐前进。
吕宁边走边用狙击镜观察四周的情况,内心也非常紧张。李旭怕被鲜卑族人的暗哨发现,所以一路上李旭都非常的小心谨慎。
接近五更天时,李旭行动了,他们现在仅距鲜卑族人的大营不到二里。李旭内心宽松多了,但还不到完全放松的时候,他们现在要抓紧时候消灭这个鲜卑族部落。
风高月黑,夜阑人静,正是杀人的好天气。
李旭率领五千名士兵向鲜卑族的大帐蓬冲了过去,他们的战马在加速。
李旭手里的战刀紧紧握住,战马还在加速。李旭对身后的士兵道:“加速,加速,再加速。”
骑兵有一半的能力是靠战马的速度来完成的,战马的速度越快,对敌人的杀伤力就会越大。二里的距离,对于战马来说那是瞬间之事。
李旭身后士兵把手里的火把抛向敌人的帐蓬,李旭率士兵踏入敌人的帐蓬。
李旭手里的战刀不断的砍杀,敌人的鲜血喷得李旭满头满脸。
鲜卑族人没有防备,他们绝大多数都还在做着美梦,直到李旭军杀进来时他们才惊醒。对他们来说已经晚了,虽然他们也起身奋起反抗,但效果不是很好,妇女儿童吓得心惊胆颤,到处都是叫喊声,还有杀人发出的卡擦声。
鲜卑族人无望了,他们有的选择的逃跑,李旭手下的士兵也向逃跑的敌人进行追杀。
一个时辰不到,天也亮了,战斗也结束了,李旭他们斩杀敌人,不论男女老少共一千多人多人,俘虏一千多名俘虏,可能还有好几十人逃跑出去了,缴获战马一千多匹,牛、羊三千多头,其他还有些布匹、皮张、弓箭、及少量的黄金、白银、珠宝。
李旭及手下兄弟非常疲惫,李旭知道不能在此地多眈误,毕竟有好多鲜卑族骑逃跑出去了,要是他们带大队的骑兵的话,那自己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啰。
李旭带着战利品,押着俘虏,赶着羊群,牵着战马向大本营返回。他们返回的速度也快不起来,那三千多头牛羊就无法快,所以二百多里路他们走了二天。
次日,李旭对士兵宣布,昨天所有被俘的鲜卑族女人,全部做军妓,士兵们根据战功的大小来决定另类战场的先后次序,这些军妓一年后恢复自由身。而那些男人则作为奴隶,帮助上郡去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