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这才从震惊中醒过来,几个女生拼命的点头,看向方华的目光中满是小星星。
“还行,也就那么回事!”最开始表示怀疑的男生淡淡说道。
“什么叫还行?这么好听你说还行?你有本事自己写一首唱出来!”仍然拿着手机拍摄的小彤转过脸,狠狠瞪了一眼刚说话的男生。
“呃!”男生有些无辜的笑了笑,他是真的觉得这首歌虽然不错,但他真的不是很喜欢。
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首歌!
“再唱一遍!”
“对,再来一遍!”
不知谁喊了一句,很多人大声叫嚷起来,纷纷要求方华再唱一遍。
站在舞台上,方华开始时的紧张已经烟消云散,似乎被顾客们的热情感染,他感觉自己有些舍不得离开这个舞台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不过要再唱一遍我想就算了!”方华笑了笑说道。
台下的顾客听到方华的话,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失望,在办公室的万天华听到这话,一下子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方华好不容易来一趟,竟然只唱一首歌!
看到顾客们表情,方华神秘一笑,继续说道:“不过我还会唱一首歌!”
“当然了,这首歌也是我的原创歌曲,希望大家喜欢!”
“哇!又是原创!”
蓝莲花酒吧里顿时出现一阵轰动,许多顾客不自觉的挺直了腰杆,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特别是小彤和林蕊,表现的更是激动。
她们自从第一次听到方华唱歌后,就将自己当成了方华的粉丝,现在听到方华又要唱一首原创歌曲,顿时激动得差点尖叫出来。
“能借我一把吉它吗?”方华向后台转头问了一句。
“这里有!”方华话音刚落,成阳马上捧着吉它跑了过来,脸上满是谄媚之色。
自从上次得罪方华被狠狠的打脸后,成阳已经收敛了很多,现在见到方华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现在听方华要借吉它,更是第一个冲了出来。
看着成阳讨好的样子,方华对他露出个笑脸,这让成阳心里感激不已。
后台的唐杰眉头微皱,听到方华要再唱一首原创歌曲,唐杰心里的震撼比所有人都要大。
他是真正的歌手,也曾经试过自己创作,但没有一首获得成功过,而方华已经创作出一首足够红的歌曲后,竟然又创作了一首,这让唐杰一时之间有些消化不了这个消息。
什么时候,一个业余歌手都可以随便创作出好歌了?
“这首歌肯定不如《一次就好》!”唐杰心中暗道。
外面的舞台上,方华已经弹响了新歌的前奏,酒吧里再次安静下来。
在众人的期待中,方华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小心翼翼的接近,
怕你在梦中惊醒,
我只是想轻轻的吻吻你,
你别担心。
我知道想要和你在一起并不容易,
我们来自不同的天和地,
你总是感觉,和我一起,
是漫无边际阴冷的恐惧!”
唱到这里的时候,方华忽然想起单倩倩!
他们两人的身份,就像歌词里一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如果不是阴差阳错,两人本不会有任何交集,而现在单倩倩已经在方华的心里扎了根,如果两人真的在一起,她会不会也像歌里唱的一样,感觉的是恐惧?
“我真的好爱你,我愿意改变自己,
我愿意为你流浪在戈壁,
只求你不要拒绝,不要离别,
不要给我风雪!
我真的好爱你,我愿意改变自己,
我愿意为你背负一身羊皮,
只求你让我靠近,让我爱你,
相偎相依!”
卑微的歌词,述说着男人深沉的情感,许多男人握紧了拳头,许多女性顾客听到这里,不自觉的红了眼眶!
唱到这里,方华停顿了一下,下一刻,一阵高昂的吉它声响起,舞台上的方华,声音也陡然变得激昂起来。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
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
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我确定这一辈子都会在你身旁,
带着火热的心随你到任何地方,
你让我痴,让我狂,
爱你的嚎叫,还在山谷回荡!”
听到这里,很多男人一下子站了起来,他们仿佛看见自己此时正站立在茫茫戈壁中,看见在那空旷与荒凉的地方,一头孤狼正仰天咆哮着!
这是男人的心声,是男人对感情的执着,被方华用直白而又简单的歌词唱了出来!
“我确定你就是那我心中如花的羔羊,
你是我的天使是我的梦想,
我搂你在怀里,装进我的身体,
让你我的血液交融在一起!
你确定看到我为你披上那温柔的羊皮,
是一个男人无法表露脆弱的感情,
我有多爱你,就有多少柔情,
我相信这柔情,定能感动天地!”
一曲唱完,方华长长的吐出口气,站立在舞台中央轻轻说道:“一首《披着羊皮的狼》,希望能让大家满意!”。
没有人说话,众人静静的看着舞台中央的方华,然后是第一个掌声响起,这时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没有任何言语,只有如雷般的掌声,经久不息的响彻着整个蓝莲花酒吧!
这首《披着羊皮的狼》在前世是刀郎作词作曲,谭咏麟演唱,曾获奖无数。
如果说《一次就好》像一杯温水,不经意间就能温暖人心的话,这首《披着羊皮的狼》就像是一杯烈酒,以粗犷的方式诉说着自己的感情。
掌声持续了几分钟才消失,这在蓝莲花酒吧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就算是唐杰的信仰乐队也不曾有过这样的待遇。
“再唱一遍吧?”有客人喊道。
“对,再唱一遍!”所有客人大声喊了起来,林蕊旁边那个男同学也不例外,喊得格外起劲。
林蕊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刚才不是说只是还行吗?现在怎么跟打了鸡血一样?”
男同学看了林蕊一眼,不以为然的说道:“我说的是那首《一次就好》还行,这首《披着羊皮的狼》太好听了,我觉得比《一次就好》好听太多了!”
林蕊翻了个白眼,在她心里觉得《一次就好》比这首好听一点,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这首《披着羊皮的狼》确实更容易得到男性的喜欢。
听着如潮水般的呐喊声,方华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既然大家喜欢这首歌,那我就再唱一遍!”
重新抱住吉它,酒吧里迅速安静下来,只有方华的声音响彻着整个蓝莲花酒吧!
后台的几位歌手已经呆住了,特别是唐杰,他一开始还不认为方华能再次写出好的歌曲,但他知道自己错了,没有人比他更震惊,因为他敏锐的感觉到,这首歌方华虽然是清唱,但却很适合改编成摇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