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主~~”
当罗脩被甘岗举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默默地注视着。
北方人咧嘴大笑,南方人则是一脸哀愁。
他们未能保护好狼主的安全,未能保护好他们仰慕的人,内心的自责,就如同见到自己的亲人面临危机,而他们却只能袖手旁观般难受。
“嗖嗖嗖!”
“哈哈哈哈,看看吧,看看我手中的这只可怜虫,你们居然还将他信奉成神明,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
“嗖嗖嗖!”
“兄弟们,你们说,我是要将它直接撕碎成两半,还是在他尚有意识的时候,扒了他身上的皮,让他享受一下最后的快乐了?”
“扒皮!扒皮!扒皮!哦哦哦!”
北方人大声呼喊着。
“嘿嘿,好,就依你们。其实我也想看看,这个被炎黄小辈们供为神灵的家伙,皮囊下面的究竟藏着什么宝贝。”
语毕,单手拎住罗脩的脖子,另一只手取下了插在腰间,锈迹斑斑的铁制匕首,对准了罗脩的眉心准备刺下。
“嗖嗖嗖,嗷~”
忽然间,一道白影自他身后的树林间飞蹿出来,
森白的尖牙,一口咬下了甘岗脖子上的一块肉。
鲜血四溅,甘岗松开了抓着罗脩的手,努力想要捂住脖子不让鲜血流出来,可这么做无非是垂死挣扎罢了,或许手臂上、腿上少块肉,他还能继续战斗,还能安然地活下去,就算肚子被剖开,他依旧能拼死杀上几个人。
但是,此刻他被咬破了喉咙,就算呼吸都有些困难,想要使劲都没有办法,眼神逐渐溃散,高大身躯倒下,重重地压在了罗脩的身上。
“啊呜~~”
一声清脆的狼吼声响起,四面八方,几十余头灰白色毛皮的狼飞奔而来,开始对剩下的那些北方人经行这惨无人道的杀戮。
按理说,面对狼群,北方蛮夷之人丝毫不惧,就算一个人杀十几只都没有问题。
可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突然死去的甘岗身上,且这场本该稳稳拿下的战斗,却因为突然冒出来的几只狼而宣告失败,这使得他们一时间无法接受,被狼群趁机捡了便宜,瞬息间咬死数人。
“狼主发威啦,上,杀了这些该死的北方人!”
先前鼓舞士气的那个家伙大声喊着,二话不说冲了出去,一石斧砍断了一名被狼群咬断腿的家伙的脑袋,举着石斧大吼着。
姜氏部落众人回过神来,也纷纷加入了战斗的队伍,而在狼群的帮助下,他们非常轻松地赢得了战斗的胜利,当最后一名北方人倒下的时候,他们欢呼雀跃,齐声呐喊道:“狼主,狼主,狼主,狼主……”
罗脩虽然不是杀死甘岗的人,但是杀死甘岗的是他带回来的那只小狼。
几个月的成长,小狼身上的毛发已经长了出来,身体也变得有一只牛犊般大小,雪白色的毛发配上它口中锋利的尖牙,比之他父亲更像狼族的领袖。
耿狄和几人拖出了被压在甘岗身下的罗脩,他们为罗脩的身上涂了点药,然后做了个简单的支架,将罗脩放在上面,整理了一下形状,割下了甘岗的脑袋带上,继续朝着主群的方向进发。
这场战斗的胜利,也仅仅只是让他们开心了一会儿罢了,毕竟每年的这个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有战争的爆发,不是他们遇上,也会是其它小村子的族群遇上,根本不足为奇,能够活下来才是最为关键的。
……
此后的十几天,罗脩一直被安置在木制支架上恢复着伤势,在祭司调配的药方,和几个女人的悉心照顾之下,他手臂上的伤基本已经痊愈。
而他们的这只小分队,也在驻守在边缘的守备带领下,总算是踏入了主群当中。
主群分布在一块盆地当中,四面环绕着群山,中间是一方平地,各种各样的房屋淋漓,还有集市、牧场和耕地,外围设置着高高的篱笆墙,每一座山头上都搭建着哨塔,以防外邦人的入侵。
此地,已然有了一座城邦的架势。
罗脩的身体已经恢复,他并没有跟着耿狄他们一同进入到村子里面,而是先在外面与白狼和众灰狼吩咐了一声,这才带领着小白狼一起进入到村子。
村子外的守卫已经知道了罗脩狼主的身份,所以当见到罗脩真的带着一只狼出现的时候,神色非但没有露出丝毫的慌张,反倒是一脸的虔诚,将手放在胸前,行驶着他们最高的礼数。
罗脩在一名先前一同前来的人带领下,来到了神农居住的半穴房屋当中,而当他总算是见到连历史书中都记载着为数不多的神农大帝时,惊讶地差点合不拢嘴,因为,对方的头上,竟然真的长着两根如小恶魔般弯弯的牛角。
最关键的是,这两根角还非常地工整,就好像是后来插上去的一般。
“你就是狼主吧。”神农大帝盘膝坐在屋子的最里面,一边熬着药,一边说道,“早就已经听闻过你的名字,见到本人,也却是让我有些大开眼界。”
罗脩心里说,他也打开了眼界,但人家毕竟是一方大氏族的首领,这种话也只能在心里讲讲,于是行了个礼后说道:“炎帝你好,我叫罗脩,狼主的名号,只是部落的兄弟们看得起我,才给我起的罢了。”
“这我可不认同。”神农将研磨好的草药倒入瓦缸当中后,起身来到了罗脩身边道,“你没有实力证明自己,又怎么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呢。只有你真正做到了你所拥有的实力,这样别人才会心服口服,承认你的地位,不是吗。”
神农的个子很高,加上两个角的话,比之甘岗还要高点,表面上看起来和蔼可亲,但不知为何,站在身边时,一股无形的压力迎面而来。
想来这就是上位者们身上不自觉流露出来的王霸之气吧。
罗脩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来,他还有话要说。
然而,神农接下去的话,却让他一下子忘记了身上的压迫感,反倒是被无边的兴奋所替代:“我已经知道你和女娃的事情。我很爱惜她,希望她能一直留在我的身边,是因为我想要保护她不受伤害。前段时间我出门采集草药,一去便是半年,却不料她为了寻我独子外出。当我回来发现她失去踪影的时候,差点失去了理智。寻找了半月无果,本以为会因此失去她,却忽然听到了她被送回来的消息。”
神农转身,低头看向罗脩道:“你不知一次救了她,也和她已经有了发生了男女之事,并且,她的身上已经怀上了你的骨肉。所以,我要求你一定要好好对待女娃,知道吗!”
“什么,她已经有了我的骨头,这是真的吗?”罗脩激动地问道。
“自然是真,我又岂会骗你。”神农的几个孩子当中,本以为会是大儿子炎居会先有孩子,不料却是最小的女儿率先怀有身孕。
但无论是谁先有还是,身上流淌的都是他神农炎帝的血脉,所以一想到自己将有了第三代的孩子,自然是非常高兴,嘴角不经意间流露出一抹笑容。
“放心吧炎帝,我一定会照顾好女娃,不让她受到一点儿委屈的。”罗脩将手放在胸前保证道。
“嗯,我相信你。”神农回到了原先的位置继续开始熬煮药物,过了一会儿道,“女娃在西面那幢顶上飘着红布的房子里面,去找她吧,我想她也正想见你吧。”
罗脩闻言,匆匆行礼告辞,走出神农的屋子,顺着西面方向看去,果然见到只有一幢半穴屋的顶上飘着红色麻布,嘴角露出笑容,快步地走过去。
只是,他前脚刚刚踏出去,后背上的兽皮衣就被扯住,脸色有些不悦地转身看去,只见一名穿着布制裙摆,膛着上身,个子与自己齐平的男子一脸凶煞地站在那边,恶狠狠道:“我要向你挑战,赢的人才能得到女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