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其实在我决定喜欢上你那一刻起,我从来没有想过自私拥有你,我只想把对你这份爱埋葬在心底,只要能每天在你经过的路口看你一眼,让我感觉到我的心依然在跳动,那就是我现在觉得最美好的幸福。可是有一天你走了,我们远了,再也没有你的身影,而我却还在原地傻傻的看着你曾走过的那个路口,那个你曾经坐过的座位,想恋着你的每一个表情,想着上课每一次用笔记本记录你的每一个动作,想恋着你的每一个转身,你的每一滴泪。
第一章:最初的梦
青春的小孩,总以为那就是爱情,胆小、羞涩,脸红,每次的感受都伴随我们的成长一点点随时间消磨。
直到再也回不去了,回想起来,觉得还是有那么一点苦涩和甜蜜,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也是一种最纯最美的回忆。
而那段美好的时光,时间早已将它变得物是人非。
总有那么第一次,在某一个地点遇到那么一个让自己心跳的女孩,让自己不敢面对,让自己伪装伟大。
那一年,、一个很小的面孔。也是一个爱表现的年纪,对是所有的事都那么大胆,唯独心里那种对异性莫名的感觉始终不敢开口,不敢表示!
一直静静的到了深夜才敢独自把心中那份薄薄的纯爱,用手把它捧在手心,看着天空叫着某人的名字说“我喜欢你”。
那一年《老鼠爱大米》刚过,郑源的专辑也刚出,《一首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打动了一个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和女孩,对于情遁初开的小男生,那种忧伤,颓废的形象成为自己的最大的追求,明明很开心还要伪装非主流,把开心写成忧伤。
叛逆成为自己时代的主题,总是以为父母是自己理想的追求的墙,只有将这堵墙勇敢的跨越才能追求心中那份永恒的爱。
喜欢看一些言情小说,喜欢读哪一些为爱情赞美的诗句,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将手伸进裤包,嘴里叼着一只香烟,装得酷酷的样子,喜欢买时尚的衣服和裤子,喜欢和朋友一起比那件衣服贵,那双鞋子好看,喜欢名牌衣服和裤子,却没有想过名牌大学。
喜欢每次考试玩后,比谁的英语时间用得少,谁又用汉语写一篇爱情小说当作英语作文。
喜欢每一次打架,说那一个没有赌实,那一个冲动,那一个最牛。
喜欢大家用尽所有的资产,去买一瓶酒,在山洞里七八个人喝着,喝完到教室里发疯。
上课时,和英语老师对着干,看到英语老师发火感觉是自己最大的快乐。
总是用有限的青春挥霍着一首首难以忘怀的史诗。
坐在校门口,看着一个个女孩经过,谈起那个好看,那个很丑。
总找机会,大家一起夜聊,一夜到亮。
总是聊着班上那一个女生是谁喜欢,说班上有多少对,说怎么去打动一个女孩。
聊每一个的人的性格,聊自己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静思时,想着各自的女孩缓缓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