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轩以及李杰一干人等数十余众浩浩荡荡招摇过市,诺轩身上压根就找不到半点王子应有的气质,看起来体态臃肿,那就如同一个瘦弱的乞丐经过长期的风餐露宿,突然一夜之间成了身价亿万的土豪,然后海吃湖喝造成的虚胖,上下左右极不对称。整一个人看来,分明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市井无赖!
十年!十年前,诺轩是一位英姿勃发的孩童,是被誉为帝国第一天才的存在,可是经过“龙城之变”后,整个人的心性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李杰,怎么这么久还没到你说的那个地方?”十几个呼吸之后,诺轩不耐烦地责问道。
其实东街离凌天府也不算远,如果用马车或者其他的代步工具,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可是他们是慢腾腾地徒步,自然就略显漫长。从龙城坐牢回来,诺轩未曾去拜见过镇南候,镇南候也不曾来看他。他只是直接回到自己的府邸,从此过起逍遥的日子。因此镇南候也没有给他配备什么拿得出手的代行工具。
“回轩殿下,很快了!很快了!转过那条拐角就是!”李杰战战兢兢地指路道。相处了半年,对诺轩的喜怒无常,他是了如指掌的,不过他的谄媚之功了得,方能混到如今的田地。不然以他的那点三脚猫功夫,早就在筛选影子卫的时候,死于同伴的刀枪之下。换句话说,影子卫,作为王族子弟的贴身侍卫,自然能够独当一面。比如于狼,原本是十年前诺轩的影子卫,那可是冲入敌人千军万马能够全身而退的存在!只是后来诺轩锒铛入狱,他便揽起选拔影子卫的活。不曾再有人见过他的风采!
“喏~轩殿下,就是这里了!”等拐了弯,李杰就指道。
顺着所指,一条狭小低矮的小门就出现在诺轩眼前。整一个小门明显是临时搭建的,构建木门的树干连油漆还未干透,其外形也是不修边幅,还能隐隐看出树皮的轮廓。再看门上,歪歪扭扭地写着“灵宝花鸟市场”六个字。乍一看,这和两旁豪华的商铺显得格格不入!
“李杰,你有没有搞错?这么破烂的地方会有什么好东西?”诺轩非常不悦道。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年轻人,不要一味以貌取人,一味以表面看内象!”还没等李杰做出反应,小门内就传出一段幽幽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耳畔,再仔细一听,又仿佛在千里之外。
“谁?谁在说话?”听到这个声音,诺轩显得慌慌张张,全身满是戒备之色。
“明人不说暗话!究竟是何人藏头藏尾,给老子滚出来!”看到众侍卫已然将自己包得密不透风,诺轩的胆子倒是大了些许。
“你们大动干戈来找老夫,怎么到了家门口却是迟迟不肯进来呢?”那声音又道,“老夫已经等候尔等多时了!”
“轩殿下,是那卖鸟的老头!”李杰附到诺轩耳旁悄声道。
“哦?你知道我们要来?”知道是个老头,诺轩绷紧的神经霎时松懈,脸上一片讶然,脚下便是不由自主地往灵宝花鸟市场里头走去。不过,那老头似乎已经默认,反正就是没有再言语。
没有进入灵宝花鸟市场之前还没感觉,此刻进入其中才赫然发现,这压根就不是什么市场,而是一条狭长的巷子,只不过在巷子的两端临时设了两道门而已。空处裸露的红墙以及露天之上的瓦片屋檐就是最好的名证。
巷子的两端陈列着许多奇花异草盆栽,再向前,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笼子,笼子里关着许多奇形怪状的飞鸟。有三只眼睛的乌鸦,有两对翅膀的白灵,有长着人脸的人头鹰,还有九个头的孔雀……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咦?”忽然,诺轩被一个肥嘟嘟的小家伙给吸引了过去。那是一只酷似小鸭子的毛茸茸的小鸟,只是嘴部没有长长的吻。再仔细一看,它竟然没有翅膀!
没有翅膀的鸟!这还是诺轩第一次见到。
其实刚开始诺轩被吸引过去,并非那小家伙有什么奇特之处,而是因为它的窝。其他的鸟都是被笼子关着的,唯独这只,却是像供奉神仙般的放在一个精致小巧、色泽鲜艳的宝座之上。看那小家伙正鼾鼾大睡状便知那小窝有多舒适多安逸了。
看到如此可爱的小家伙,诺轩忍不住正要伸手去触碰一下那毛茸茸的家伙,忽然只听一声稚嫩的“大胆”,手背却是一阵吃痛,随即流出血来。诺轩忍痛定睛一看,只见一只巴掌大小,五彩斑斓的长羽鸟儿挡在小家伙面前。
看到诺轩被攻击,跟在身后的众侍卫纷纷抽出佩剑往诺轩身前挤,全然不顾踩坏了奇花异草,打翻了各种异鸟笼子……
“砸场子了!砸场子了!”五彩玄鸟用一个稚嫩的童声叫唤道,全身的羽毛立起,俨然一副戒备之色。
“哈哈哈!”看到是只小鸟,诺轩气极反笑,并举手挡住了众侍卫,“有点意思!有点意思!”
“万物皆有灵性,而人为万灵之主!各类飞鸟走兽竞相模仿人类,也在情理之中!”老头开口道,“不过,也非所有的生灵都是崇尚人类的!”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仙风道骨的紫衣老者安然躺于一张晃椅之上,右手持着一把蒲扇徐徐扇动,且闭目养神。
“你……你……你……!”看到这个紫衣老者,诺轩变得有些结结巴巴起来,“你是……你是……你是那个神秘老者!!!”
老者睁开双眼,停止晃椅,把手中的蒲扇放于身旁的桌上,然后站起来转身面对诺轩,莞尔一笑道:“怎么?小家伙,终于想起老夫了?”
此刻,诺轩尘封的记忆又一次被无情地撕开,恍然间又一次回到了十年前的朝堂之上。
诺轩被几个大汉缚住手脚,另一个大汉手中拿着一个烧得通红的铁棍,铁棍的前端长出三个螺旋状平行、三寸来长的钢针,钢针的尾部是一个半月状,核桃大小的铁块。大汉照着诺轩脐下丹田的位置慢慢旋转进去,等末入到半月处,用力一拽,丹田就此毁去。这就是帝国让人谈之色变的“丹刑”。对于一个修炼者,其中的疼痛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从此不能再修炼。
接受“丹刑”后,诺轩整整昏迷了七天七夜,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在暗无天日的地牢之中。
从一个万人敬仰的帝国天才,变为天下人都唾弃的废物,何人能够承受这种巨大的落差,尤其是心里的落差,而且丹田被毁,即使是诺轩也无法忍受。所以,他想到了死。
就在他想要一头撞向牢墙一命呜呼的时候,面前如同幽灵般出现了一个神秘老者。
不过此刻他已经万念俱灰,心中并没有惊起多大的波澜。也懒得去问老者的身份,于是冷冷道:“你……让开!”
老者面无表情,只是淡淡地道:“我今天并不是来阻止你什么,而是想谈谈点做人的道理。其实人吧,生也无所,死亦无所,最主要的是,能否看清基本的道理:为什么生?为什么死?生或死,值得不?所谓得道者,西死可已,未得者,犹存万世而枉活……如果你觉得死去可以解决问题,觉得死后能够快乐,如果死而无憾,那么,请便吧。”说完,老者迈开了身子,做出请的动作。
老者的话,让诺轩的心里稍稍咯噔了一下,不过也就是咯噔一下而已,并不能改变他自杀的决心。于是毫不犹豫地向牢墙重重地撞击过去,随后“嘭”的一声,诺轩昏死过去……
老者摇了摇头,呐呐道:“小家伙真是固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诺轩苏醒的时候,脑袋一片昏昏沉沉,浑身无力,不过他勉强睁开了眼,却是看到老者仍然在他的面前。
“怎么样?小家伙。生又不能好好生,死又死不了,这种滋味是不是极为难受?”
诺轩恨不得起来扇他几巴掌,可怜有心无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也就只能在心里恨恨而已。当然,把这种恨意写在脸上还是能够办到的。
老者也不在意,只是继续说道:“既然学不会死的道理,那就学学生的道理。今天老夫就给你讲讲生的第一课。”
“纵观古今天外,能够一时雄霸天下者千千万万,却没有一个能够永世长存的,或者说绝大多数的强者都不得善终。即便是创世老祖盘古和造物之主女娲,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消散殆尽。可见,生,是一门多么博大精深的学问。”
“生者,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都要有一个强悍的身躯。所以今天老夫就指点你修身……”
说着,老者将诺轩平放于地上,拉开肚脐下方,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从瓷瓶里倒出些透明的黏黏的液体,均匀地涂在半月状的伤口上。慢慢的,诺轩感到脐下疤痕处产生火辣辣的感觉,然后袭遍全身。没一会儿的工夫,诺轩便有了力气,能够活动自如。
从那天开始,老者便隔三差五到牢里看望诺轩,并带来许多奇奇怪怪的玩意。有粉末状的,有颗粒状的,也有丹药状的……有吃的,喝的,涂的,擦的,甚至有一次,他不知怎么弄来了个两米见方的巨石容器,让诺轩浸泡在里面发腥的红色液体之中。整整泡了七七四十九天。
……
回首这些,诺轩对老者又一种很复杂的感情,说白了,他至今都不知道这老者是敌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