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啊,这算什么事情呢!”
叶易一屁股蹲坐在自家门栏上晒着挺充裕的阳光,看着前方人来人往的街道,一边呼啦着往嘴里扒着菜粥。
这是一个普通的小镇,小镇的大街上人潮汹涌,好不热闹,按理说再怎么热闹也只不过是一个镇子罢了,只是特殊的是这个镇子上来往的男人们脑前都大大的秃了一块,脑后也挂着一条猪尾巴一样的辫子。
对于叶易来说,这种印象一向是只存在于那些剧毒的清宫戏。
那么,现在是什么情况?
摸了摸自己脑袋后面,同样一根猪尾巴一样的长长辫子,后脑勺还有一个大肿块,一摸上去就痛的他直咧嘴。再一看手,原本保养还算不错的大手变得又小又黄,掌内还有着几个老茧,是由于长年握着毛笔造成的。
在镜子里原本普通的面容变得嫩了许多,也非常陌生,就连裤兜里的大龙也变成了小毛毛虫。
所以说啊!情况很明确了,他叶某人穿越了。
这个结论经过这三天的观察,他终于确认了这个判断。自己,二十一世纪****大好青年,经历过党的赤红教育,一位光荣的共青团员,一位年归二十五的单身贵族,拥有拯救世界能力的技术宅穿梭了百年的岁月,来到了这个风起云涌的混乱动荡年代,从此走上了笑傲风云,挽救祖国水火的峥嵘之路...
“好吧!其实总结起来就是自己这个大龄单身**丝穿越到了清朝末年成为一个十五岁的小屁孩。”
将碗里的菜粥呼啦喝完,叶易忧伤的叹了口气,然后忍不住放了个屁,背着手一身黯淡的走进门内。
屋内是一个破旧的大宅院,三室一厅,放在前世他背上房贷也不过这个条件,只是屋内一片破败冷清,家具也稀疏的很,墙角处还有着不少蜘蛛网。
这个家,很明显的已经破败了!
他穿越的身体主人原名叫程云,有“乘云而起”之意,家里几代都是读书人,老爹还考上过大清朝的一个秀才,不过这年代的秀才并不值几个钱,尤其是前些年慈溪下令废除科举制后,身份地位严重缩水,家里的环境只能说是一般。
他这个身体的主人母亲早年生他时候难产死了,那个一向自诩怀才不遇,典型文青病严重成天忧国忧民的老爹在2个月前喝酒过多把自己喝死了。
而这个身体原主人程云,去年被他老爹送到省城中学读书,等他接收到老爹死掉的消息赶回来后都已经是半个月后了,大部分家产在几个亲戚过手下莫名的就消失不见。
这家伙也是个闷性子,而且生性懦弱,肚子里知道不对,但是就不敢吱个声,让那些本来还有忌惮的老鼠更是得意洋洋起来,人前人后奚落了他不少次,让年纪轻轻的他满是憋屈心酸,不少心事堆积心中,流露在脸上更是表现的整日阴郁沉闷,不讨人喜,原本还有点偏向他的舆论也在小镇平息下来,平日邻人谈起也多是嘲笑。
不过这家伙虽然表现的懦弱无用,但为人却颇为纯孝,居然打算放弃省城的学业在家替他老爹守孝三年。
每天清汤清水,素食素斋吃着,本来就不太好的身体在这没有营养的饮食下更加虚弱了,而且终日心情郁结,过得浑浑噩噩,3天前在屋内一不小心摔倒,脑勺敲在墙上,一口气没上来居然挂了,也让穿越过来的叶易占据了他的身体。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将吃的干净的瓷碗放在桌上,叶易摸着可能是因为后遗症有些发痛的前额,坐在厅内的一把椅子上,开始琢磨起自己的未来。
“首先我的穿越已经不可改变,就算想回去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然后,自己既然占据了这具身体,就要为自己的未来好好考虑,作为一个穿越者,穿越一趟,不说掀起一番风云,如果还是更上一辈子一样活在底层,肯定对不起自己穿越者的名号啊!”
以前的时候上网见过这么一句话:穿清不造反,菊花电套钻。
说得在理,不过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今年已经是1910年,现在是7月份,如果没记错的,等明年10月10号辛亥革命就会在武汉爆发,我大清鞑子朝也会在这场革命中消失,一如秋后的蚂蚱。
所以去造反基本上就不用去考虑了。
其次,这个念头如果想行业创办之类的,没有一定的基础根本就不要想,接下来的年代会越来越****,在这古老大地之上,想要安生的活着根本就不是件可能的事情。除非能跑去美国,不过华人在美国的地位极低,去了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更别说他没那个钱,所以这个选择也pass。
要不就是当个军阀,在这个年代当个军阀只要根据自己对未来的了解审时度势,绝对能活到建国之后,没准还能混个将军当上,实在不行跑去台湾也行。
但是!但是!他一没钱,二没权,三没人际关系,要想当军阀以他的途径最好是去参军,而对极度怕死的他来说,参军这个词只在脑海里稍一闪过就立即说再见了。
其它一些选择以自己的年龄来说,也无法达成,想来想去,叶易得出个结论:对于自己现在最好的选择,是回到省城继续上学,到时候在见机行事。
“那么就这么决定了,这年代读书人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总能更好混个出路,省城中学的学费在年初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份的了,暂时不缺,至于明年的,到时将家里那几亩地处理掉凑凑也该足够了。”
想通自己的出路,叶易一锤手心,就此定了下来。
“事情乘早不乘晚。”下定决心后,叶易立即就想到镇上走一走,将事情处理干净就回省城上学。恰好也好好逛逛,来到这个年代都几天了,除了头一天去了趟药铺,他还真没好好逛过。
程云的记忆,他也只是支零破碎的继承了一部分,并不完全。
稍微清洗了下锅碗,叶易抹干手,拿着钥匙将大门锁好出了门。
脑袋后面一根辫子晃来晃去的说实在话极不习惯,但在这个哪怕清朝立即就要灭亡的年间,只要他刚剪了辫子,没过一时三刻就得进牢房。
于是也只能姑且留着适应着,等明年一到差不多就可以告别了。
他所在的镇子名为任家镇,是方圆数十里的大镇,隶属江苏地区,与他上辈子老家倒也相差不远。
虽然这年头比较乱,但现在还不属于兵荒马乱的年代,只能说隐隐有乱世前兆,任家镇也还算挺繁荣的。
大街之上,车水马龙,在这个年代独有的吆喝喊客声,两侧街道低矮的各种建筑,酒楼,民居,赌坊,米铺...,来往的女子比男子要少,男子们也大都穿着颜色不太鲜丽的短褂布衫,一如叶易曾经翻过建国之后七八十年代的老照片一般,整个世界都是灰蒙蒙的。
不过这种深入当中所观查到体会到的,又是任何照片及影视所无法表现的生动鲜活,并非是在画外的虚假神思,而是确实的进入了画中的人间。
一路随行随观,纵然这繁华热闹在他看来也就那样,但其中独特风味却让他莫名产生了一种自己真实踏入历史中的怪异感觉,好奇,疑惑,感叹...或许都有吧!
逛了半个小时后,叶易终于想起了自己的目的。
“喂,你知道三舅公在哪吗?”随手扯了路边一个卖糖葫芦的汉子,叶易问道。
“三舅公啊!他一般早上都会在迎客楼喝茶,你去那里看下吧。”卖糖葫芦的汉子认得叶易,有些好奇叶易想要做什么,但也没多想,将消息说了出来。
“谢了!”从他的竹竿上拔下一串糖葫芦,丢下一文铜钱,向着迎客楼走去。
一口咬下一颗山楂,冰糖的甜度与山楂的酸度良好的契合在一起,叶易满意点点头,“味道还不错。”
迎客楼距离他并没有多远路程,走了约莫两分钟就到了,问了下掌柜的得知三舅公在二楼喝茶,叶易又往楼上走去。
从二楼一上来,叶易瞧见一个花白胡子,皱纹深深,穿着蓝色长褂的老者坐在临街口不远一桌,正是他要找的人。
三舅公,具体名字不详,叶易也只记得他姓任,因为辈分很高,加上待人处事和善,所以大家统一尊称他喊三舅公。
叶易想要将自己的那几亩田卖给的也是他,老人家做了一辈子生意,从不刻意压价,在任家镇的信誉知名度很好,所以叶易自然选择了他。
只是老人家现在除了喝茶似乎在与另外一个人谈事情,叶易好奇走近,似乎谈话已经到了末尾。
“三舅公你放心,你要的地我已经找好了,绝对是块风水宝地。”
风水宝地?三舅公这搞什么!
“那实在太麻烦你了,阿九。”三舅公颤颤点头,笑呵呵说道。
阿九!叶易听着有些好奇这个人的身份。因为这个人脑袋上面是扎着一个发髻的,与他的猪尾巴小辫不一样。
“您太客气了!”那人谦虚道。
“三舅公。”这时脚步也走近了,叶易立即打招呼道。
“是阿云啊!你怎么有空来找我这个老头子啊。”三舅公一抬眼,瞧见叶易,撸了撸一缕白胡子,哈哈笑了笑,问道。
“有件事情想要跟你老商量,您先忙!”
“都忙完了,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对了,我给你介绍一下,你可能不认识,这是邻镇的阿九,你喊他九叔便是了。”
“再你赶不回来的时候,你老爸的丧事就是阿九帮你处理的,你可要好好道谢。”
“诶?”叶易疑惑看过去,与那个被称为九叔的人对了一眼。
当瞧清他的面容时候,叶易神色一震。
我去,这面容:太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