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宛丽在街上闲逛着,身系一款浅紫色长裙,那顶浅紫的帽沿上別着一朵浅紫的花,阳光下,美仑美奂,回头率挺高的,就连几个女孩子见了她,伫立良久赞叹:“呵,这女子真的高挑,脱俗,若仙非仙,温宛,如邻家姑娘那般清雅!”宛丽听后,浅浅一笑,皓齿整齐,向那几个女孩子点头,飘然离开。正准备去超市为老公买件衬衫时,这时,有人在给她打招呼:“宛丽,你是宛丽吗?”宛丽站住了,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四十岁左右,胖胖的,不过,皮肤很白皙,显得很富态,比自己矮一点,宛丽愣住了,这个女人又尖叫起来:“不认识我了?我们是初中同学啊,我叫马艳啊,我们还是同桌啊!”女人说话时,脸上的肉也跟着颤抖,仿佛在跳迪斯科。宛丽打开记忆全方位搜索,
宛丽终于想起来了,是老同学,怎么这么老啊?真的是岁月不饶人啊。心里想着。马上回答:“怎么会忘啊,我只是想,老同学越来越风姿绰约了,不敢认了啊”。他们寒暄着,问家庭情况,问工作,问其他同学的情况,宛丽自从调进县城后就很少知道初中同学的情况了。于是,她们来到一个咖啡馆里,一人要了一杯咖啡,宛丽把块冰放在咖啡里,又要了块糖放在马艳的咖啡里。手不停地拌着咖啡,说开了,“艳,你现在在哪做事啊?马艳打开了话匣子:初中毕业后,家里穷,把我嫁给一个比我大十二岁的男人,我不肯,哭过,闹过,可一看到妈妈的眼泪,我明白他们的苦心,是要我给哥哥换亲,我也就极不情愿地嫁过去了,心想:算了,认命吧,只要他对我好,女人一生也就是结婚生子。新婚那天,我看到那个男人满嘴的黄牙,当时心生恨意,16岁那年,我被那个家伙糟蹋了,鲜红的血像朵梅花印在雪白的被单上,我那天委屈地哭了,男人看到后一阵狂喜,把一条金链子套在我脖子上,告诉我那条链子是他小学辍学后在外打零工时买的,他妈妈也不知道。他说要对我好一辈子。那时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就结婚了,第二年生下女儿。不过他对我真的很好,他说,女人是用来疼的,别的女人要下地干活,他却不让我干,他在田里插秧,我就在岸边看着,他累了,看看我,我就给他擦擦汗,心里庆幸,稀里糊涂竟然嫁了个好男人,村子里头的媳妇们都羡慕我,说我丫環命,公主身。我感觉真的挺幸福的,孩子也慢慢地长大。我认为我的日子就这样过着。我现在与老公在城西开了个酒店,有空坐坐去啊。说说你啊!宛丽眯着眼睛,嘴角微微向上翘着,一想到那个幸福的家,她做梦都在笑。她说:“没什么,初中毕业后考上了师范,毕业后教书,后来遇到他,他当时在乡政府,现在在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