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墨流桑刚刚失恋了,如果自己说了这一番话的话,那对于墨流桑来说就是自己一无是处,只会厚脸皮,惹人生气,然后就是招人嫌弃,所以,墨流桑肯定觉得自己一点也没用,还只会惹朋友生气,那就肯定会自责的。
那墨流桑的心情肯定是更不好的,而这次出来逛街,购物,就是想让墨流桑的心情快点好起来,如果自己选择了第二种心情,那今天墨流桑的好心情就肯定没有了,那自己今天不就是白白出来了一天吗?
所以,亦初灵就在这两张心情中纠结着徘徊不定着,精致动人的小脸都憋的像春日里的桃花一样,不是朱红,不似赤焰。
白玉般的脸庞,醉了一抹红云。清秋的风,仿佛携来了天上一抹红云,衔上亦初灵她的眉,掠过她的的眼,在白玉般的脸颊上印上一丝艳艳的红,桃腮更让人觉得这张脸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美艳无比。
“……那就去做蛋糕吧,去问问度娘,看看Z城市中心附近哪里有蛋糕店?”亦初灵干脆以上两条方法都不做了,直接转移话题了。
“好吧。”墨流桑从限量版的爱马仕包包里拿出自己的手机来。
点击“百度地图”软件,纤细的十指如葱,噼里啪啦的点击键盘,打字的速度比写字还要快,在搜索栏上输入‘Z城市中心附近蛋糕店’。不到十多秒的时间,数据就出来了。
“市中心附近……Z城里面……在哪里?在哪里?”
“Z城市中心……市中心……市中心……”
墨流桑和亦初灵喃喃自语道。两人仔仔细细的盯着手机屏幕,认认真真的“扫描”着屏幕上的信息,大拇指缓缓向下移动屏幕。
“啊啊啊——我的手机和包包!!”
墨流桑突然叫到!几乎是同一时间,亦初灵也喊了起来!然后就赶紧跑了起来。
“啊啊啊——抓小偷啊!!!”两人一边跑,一边喊叫到。
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黄发男子,上半身上纹了青龙纹身,像是街头混混一样的男人,趁着墨流桑和亦初灵两人正认认真真的看手机,一个眨眼睛,就抢了墨流桑的包和手机。
那个混混把包和手机揣在怀里,向街道钱跑去。一边跑,一边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追上来。
亦初灵和墨流桑紧追不舍,由于墨流桑没有学过防身术什么的,身体素质不太好,而且还穿着8厘米的恨天高,所以被亦初灵落在了后面。
然而,亦初灵学过抬拳道,身体也经常锻炼,身体素质高,所以,离那个街头混混距离比较近,但是,亦初灵同样也穿着高跟鞋,跑起来也挺费劲的。
最后,亦初灵觉得穿的这鞋太累了,直接把高跟鞋脱了,光着脚在柏油马路上奔跑。
脱了鞋的亦初灵虽然很轻松了,跑起来速度也变快了,但是,马路上经常会有些石子儿,枯树枝,残树叶,小蚂蚁昆虫什么的。